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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縣教育局

鎖定
根據《中共宿遷市委宿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泗洪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宿委〔2010〕65號)和《中共泗洪縣委泗洪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泗洪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洪委[2010]53號)規定,設立江蘇泗洪縣教育局,掛縣體育局牌子,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泗洪縣教育局
釋    義
政府部門
地    點
江蘇省泗洪縣城北
所屬省份
江蘇
所屬國家
中國

泗洪縣教育局職責調整

(一)原縣體育局的職責整合劃入縣教育局。
(二)加強基礎教育工作,以農村教育為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深入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進一步減輕中小學生的課業負擔,加強中小學德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三)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努力提高職業學校的辦學水平和質量,積極推進體制和機制創新,進一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四)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並完善相關政策和措施,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1] 

泗洪縣教育局主要職責

泗洪縣教育局主要職責是:
(一)全面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教育、體育方針、政策,落實國家及地方有關教育、體育法律法規;擬訂本縣教育、體育政策草案、規範性文件和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縣體育和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研究全縣教育改革發展戰略,加快教育現代化建設;擬訂全縣教育、體育事業發展目標、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指導、協調和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教育、體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佈。
(三)提出縣財政預算內教育、體育經費預算方案的建議;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教育、體育經費籌措、統籌管理、撥款、收費、基建投資等方面的政策規定,負責統籌管理省、市、縣下達的教育經費,並歸口管理國外、境外對本縣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指導基層單位的基建和財務管理工作,並負責對其經費往來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四)負責推進全縣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全縣體育事業的統籌管理工作;制定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文件,根據上級要求組織審定基礎教育地方課程教材,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五)以就業為導向,指導職業教育發展與改革,制定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指導文件和教學評估標準,指導中等職業教育專業設置和職業指導工作。
(六)規劃和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德育、體育、衞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
(七)指導、協調教育系統維護穩定及學校安全保衞工作,指導學校後勤管理與改革工作。
(八)負責全縣中小學思想政治工作和局黨委所屬學校黨的建設工作;協同縣紀委(檢察局)做好教育單位紀檢監察工作。
(九)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規劃、設置、建設、更名、撤銷、調整的審核與報批工作。
(十)主管全縣教師工作,組織、指導教師資格證書制度的實施;落實編制主管部門核定的各級各類學校的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標準;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人事分配製度改革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教育系統勞動工資、保險福利、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培訓、考核與獎懲工作;組織實施本地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工作。
(十一)負責組織全縣國家學歷考試、自學考試、成人考試、普通中學的會考、升學考試及其他有關教育考試的管理、錄取工作;負責學生入學和學籍管理工作;擬定學校招生計劃和政策,指導中等職業學校開展就業創業指導和服務工作。
(十二)規劃、指導學校的教育教學科學研究,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協調、指導學校參與創新體系建設和承擔各級各類科技計劃及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的實施工作,指導教育信息化和產學研結合等工作。
(十三)負責全縣語言文字工作,指導語言文字規範化建設,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應用情況,負責普通話推廣和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工作。
(十四)組織協調、指導全縣教育、體育對外交流與合作,管理全縣教育系統出國留學人員的有關工作以及與港澳台的教育交流合作工作。
(十五)組織、指導國民體質檢測工作,推進體育社會化進程,開展羣眾體育活動,推進全民健身活動的開展。
(十六)統一規劃全縣體育活動項目等佈局,組織、指導體育競賽的具體實施工作,制定我縣運動員、教練員培訓、訓練、獎勵等政策與標準。
(十七)加強對全縣體育市場監督、管理和指導;制定體育經營活動從業條件和審批程序。
(十八)管理局屬事業單位,指導有關等教育學會、協會、基金會、研究會等社團組織等工作。
(十九)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泗洪縣教育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重要政務、黨務、事務;承辦局黨委交辦的相關黨務工作;負責局黨委會、局務會、局長辦公會和局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並督辦落實;負責文件、電訊的運轉和管理;負責局文秘、機要、檔案、保密、清潔衞生、精神文明建設、計劃生育、新聞宣傳、信息和社團的管理工作;綜合協調教育管理體制、機制改革、保衞、信訪等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事務工作;協調與其他地區的教育協作、對口支援、對外聯絡和接待工作;負責擬訂局機關年度工作計劃並監督實施,起草重要文件、文稿;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添置、保管、車輛安排等後勤管理工作;負責縣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組織研究教育、體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及有關重大問題;負責宣傳貫徹黨等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決定、批示;指導學校宣傳工作和思想理論建設,重點抓好乾部、黨員等理論培訓和業餘黨校建設、學校校報、廣播、電視等輿論陣地建設、校園文化等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組織人事科
指導局屬學校黨建工作,瞭解、研究和掌握學校基層組織建設情況;指導局黨委所轄總支(支部)黨員教育、管理、發展、黨內統計工作,並抓好組織建設。負責全縣教育、體育系統人事、勞動工資、保險福利、檔案、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擬訂教師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負責局下屬事業單位校級領導和中層幹部的考察、推薦任用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規劃指導學校名優教師的選拔、推薦、培養和管理工作;統籌管理和指導教職工考核、評先、評優、獎懲、思想政治工作,指導師德、師風建設。負責教師的繼續教育、培訓管理工作;按照相關權限,負責全縣教師資格認定和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申報、工人技術等級的確定工作,審核教師職務崗位設置方案;綜合協調教育系統人才工作,規劃、指導實施高層次人才的選拔;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參與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制度改革,落實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政策;指導學校內部人事、勞動管理和分配製度改革;負責教育系統的國際合作與對外交流工作;承擔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的選派工作,指導學校聘請外國專家工作;完善教育人才信息、交流、培訓、能力測評、代理及人事檔案、智力交流等服務工作;協助做好教育對外宣傳工作。
計財審計科
負責擬定全縣教育、體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各類教育的佈局調整工作;編制局屬學校及事業單位的基建計劃,指導、協調校園規劃、校舍建設;指導學校後勤工作管理與改革;負責全縣教育、體育事業信息統計、分析、人才需求預測工作;參與擬訂教育、體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學生資助、學校收費等政策,協助有關部門統籌管理全縣教育、體育經費的籌措與使用,做好教育、體育系統國有資產日常監管;負責編制教育、體育經費年度預、決算;規範使用全縣教育費附加、人民教育基金和縣教育地方附加費,指導、監督縣教育地方附加費的徵收與使用;負責全縣教育、體育經費投入情況的統計分析和有關執行情況的監測;統籌管理國家專項撥款、贈援款和外資貸款;參與擬訂並指導執行學校公用經費標準和學生收費標準;指導學校的財務管理。負責全縣教育、體育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以及對各項教育、體育經費的使用效益進行經常性的監督,會同縣有關部門對全縣教育、體育投入政策落實情況進行審計檢查;負責教育、體育系統財務人員的培訓與業務指導。 [1] 
基礎教育科
承擔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統籌管理工作;擬訂中小學基礎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基礎教育階段常規管理;協助做好基礎教育的、佈局結構調整和體制改革工作;實施上級規定的基礎教育的學制、教學計劃、學籍管理辦法和辦學標準;指導基礎教育的教育改革與管理,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規劃指導基礎教育課程、自編教材建設,組織審定地方教材;組織實施全縣普通中小學招生工作;負責義務教育學生和普通高中學生學籍管理;指導全縣中小學校科技、德育、環保教育工作以及課外活動、教育信息化、各級各類窗口示範學校的創建、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協調全縣校外教育工作,指導家庭教育工作;管理全市初、高中畢業會考;負責全縣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入學率和控流工作;協助有關股(室)做好師資培訓、進修及其他招生工作;負責全縣中小學、幼兒園的設置、更名、撤銷、調整的審核與報批工作。 [1] 
信訪和安全管理科
綜合管理教育系統的安全和維穩工作,負責接待和處理羣眾來信來訪工作、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校園周邊治理工作;承擔綜合性的安全檢查和重大安全隱患整改的督辦,參與處理重特大安全事故和信訪維穩事件。

泗洪縣教育局領導班子

鍾繼承同志:主持教育工委、教育(體育)局全面工作。分管黨務宣傳、幹部人事、財務審計工作。
江柱鵬同志:主持督導室全面工作。負責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學前教育、民辦教育、綜合目標考評、工程建設、全面改薄、校產校具管理工作。分管校管辦、職成教科、職研室。
蔡敦安同志:主持泗洪中學工作,不參加分工。
張家明同志:主持泗洪中專工作。負責教育現代化建設、義務教育均衡縣數據監測、中小學教育教學、特殊教育、招生考試、教育學會、教師培訓、生態城市創建;協助江柱鵬同志抓好全面改薄工作。分管基教科、教研室、招生辦、教科室。
江輝同志:負責招商引資、信訪穩定、網絡輿情、網絡問政、掛鈎扶貧、勤工儉學、後勤保障、紅十字會、共青團、婦聯、計劃生育、教育工會、關工委工作;協助江柱鵬同志抓好工程建設工作。分管招商辦、勤儉辦、教育工會、團工委、婦聯。
裴昌松同志:主持體育中心工作。負責羣眾體育、競賽訓練、學校體衞藝、體育社團、國民體質監測、體育產業、衞生城市創建、人武、雙擁工作。分管體育中心、體育科、體衞藝室、體彩中心。
陳敏同志:負責紀檢監察、師德師風監督管理、重點工作督查;監督內部審計、財務管理、人事管理、黨建責任落實。聯繫監察室、監察審計工作室、辦公室、黨建辦、人事科、審計室、財務科。
陳卓同志:負責紀檢、監察工作。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