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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倫理學

鎖定
《法倫理學》是2006年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石文龍。該書主要介紹了法律基礎理論及相關倫理道德的知識。
書    名
法倫理學
別    名
現代法學教材:法倫理學
作    者
石文龍
類    別
教材
出版社
中國法制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06年
定    價
22 元
開    本
16 開
裝    幀
平裝
ISBN
9787801825025
版    次
2
印    次
1
紙    張
膠版紙
叢書名
現代法學教材

目錄

法倫理學內容簡介

導論法治是一場“對人的塑造與培育”的事業。 [1] 
1997年9月,我國提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為一種治國方略,“依法治國”已寫進憲法,為現行憲法所確認。但“依法治國”不能僅僅停留於一般的口號或者理念層面,需要結合法治的實踐,使得其內容逐漸豐富與完善。近年來,“依法治國”在實踐中的運用已呈氾濫之勢:在地域上,有諸如“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縣”乃至“依法治村”的説法;在各個領域中,又有“依法治山”、“依法治水”、“依法治路”之説;在各個行政機關管理的行業上,有“依法治税”、“依法治電”、“依法治企”等標語。總之,諸如此類的口號層出不窮,令人目不暇接。但口號的繁榮不能替代中國法治建設所面對的現實問題,上述對“依法治國”在實踐中的“依葫蘆畫瓢”式的運用,反映了我們對法治認識的幼稚 [2] 
曾經,我們似乎認為只要有了法治,對國家的治理就會萬事大吉;事實上,法治脱離了“人”的內涵就會空洞無物,成為徒有其表的政治“裝潢品”。因為法律的制定、執行、監督等各個環節都離不開人的作用,法律的作用也是通過對人的行為進行規範來實現其作用與價值的。與人治不同,法治是“法律的治理”、“規則的治理”,但是“法律的治理”、“規則的治理”無論如何都需要由人來完成。可見“人”是法治永恆的主題,是法治始終面對的問題之“核”。因此我們説法學也一種特殊的人學,這既是法倫理學立論的基礎,又是法倫理學得以發展前提。縱覽現實的法治,我們不難發現,沒有合格的法官隊伍,法律的執行就容易“變味”,就容易導致“司法腐敗”;沒有合格公務員隊伍,行政法制建設就會“走樣”。此外,我們仍沒有意識到的是沒有合格的立法隊伍,法律就會首先被“扭曲”等等。因此,法治的重要任務之一是培養一支合格的法律人隊伍。換句話説,法治的成熟有賴於人的因素,特別有賴於法律人的成熟,包括成熟的職業法學家集團的養成、合格的立法與司法隊伍的建立、穩定有序的公務員隊伍的形成等,而法治的最終成熟有賴於合格的公民的形成。因此,培育合格的現代公民就是法治的終極目標,即本書提出的“終極之善”。就此,我們提出法治是一場“對人的塑造與培育”的事業。我們主張法治,反對人治,但不能忽視人的作用與價值。離開了人的因素來談論法治,往往會形成“高射炮打蚊子——空對空”的局面;以這種形態建設法治,法治很容易在現實社會中“變形”、“走樣”。 [2] 

法倫理學目錄

論法治是一場“對人的塑造與培育”的事業
第一章 法倫理學概述
第一節 法倫理學的概念與性質
第二節 法倫理學的基本原則
第三節 法倫理學在當今社會的獨特價值
第二章 法倫理學研究方法論 [2] 
第一節 法倫理學研究的路徑選擇
第二節 法倫理學研究應避免的幾個誤區
第三章 法倫理學誕生的歷史必然性
第一節 法倫理學誕生的基本條件
第二節 法倫理學的獨特範疇
第三節 法倫理學是法學領域的重要學科之一
第四章 法倫理學視野中的“人”
第一節 現實法制對“人”研究的不足
第二節 我國部門法學對“人”的研究與突破
第三節 法學所急需解決的有關人的主要課題
第四節 法治對中國人的塑造與當代中國人的十大變化
第五節 關注法律人
第五章 法倫理學的人性內涵 [2] 
第一節 什麼是人性?
第二節 關於性善與性惡的基本觀點
第三節 人性在現實生活中的價值
第四節 動物與環境保護法中的人性底藴
第六章 善與惡的一般規律
第一節 善惡律的基本內容
第二節 善惡律在法治社會中的運用
第三節 “執法必嚴”與“以善制惡”
第七章 法律與道德關係論
第一節 法律與道德的關係在法倫理學中的地位
第二節 以往對法律與道德關係研究之不足
第三節 法律與道德關係在新時期的新內容
第四節 法律與道德關係的基本定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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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