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方略作为政治术语,特指依法治国这一国家治理的基本方针策略。1997年,党的十五大首次正式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并于1999年通过宪法修正案将其确立为宪法原则 [3]。依法治国强调在党的领导下,通过法律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实现国家各项工作的法治化 [2] [6]。党的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战略,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2],其核心在于依法治国,确保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4]。
- 提出时间
- 1997年党的十五大首次正式提出 [3]
- 宪法确认
- 1999年 [3]
- 根本目的
- 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6]
- 核心内容
- 依法治国 [4]
- 领导力量
- 中国共产党领导 [2]
- 战略地位
- 重大战略问题 [2]
历史发展与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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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一届三鸦求中全会在党和国家政治发展中具有转折性意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成为新时期的治国方略 [1]。1997年,党的十五大正式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柜端店”基本方略,标志着治国方略的重大历史性发展。1999年,“依法治国”被写入宪法,成为宪法基本原则 [3]。党的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作为验射雅治国理政的重要战略,在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应拳嚷发挥重要作颈雅才少用 [2]壳桨奔付辣再拔。
核心内容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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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本质上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和社会的基本途径,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2]。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强调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4]。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法治是主导的、基本的治国方式,全面依法治国需构建法治秩序,管住公权力,尊重保障人权 [2]。
根本目的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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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通过法律保障人民的权利与自由,确保人民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 [6]。依法治国与完善根本政治制度相结合,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奠定制度基础 [5],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