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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棟

(山東農業大學教授)

鎖定
汪棟,男,1968年生,安徽肥東人,法學博士,山東農業大學泰山法治研究院教授, [4-5]  公共管理學院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山東農業大學“1512”人才工程第二層次人才。學術兼職 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會理事、山東省憲法學會秘書長、泰安市法學會副會長、市社科理論專家。獲山東省第31次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 中國政法大學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獎、山東省高等學校社科優秀成果三等獎、 [1]  省憲法學會憲法學者優秀成果三等獎、泰安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 山東農業大學第五屆“學生心目中的十大優秀教師”。 [1] 
中文名
汪棟
國    籍
中國
籍    貫
安徽肥東
出生日期
1968年
畢業院校
中國政法大學
職    業
教師
主要成就
《霍布斯公民科學的憲法原理》《憲法程序考論》
出生地
安徽肥東
職    稱
教授
學    位
法學博士

汪棟人物經歷

現為山東農業大學泰山法治研究院教授,公共管理學院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山東農業大學“1512”人才工程第二層次人員。 [2]  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會理事、山東省憲法學會秘書長、泰安市政協理論研究會會員、市政府規範性文件諮詢員。

汪棟研究方向

主研憲法思想史、比較憲法、地方立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

汪棟主講課程

講授《憲法》《外國憲法》《西方法律思想史》《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行政程序法》等法學本科與研究生專業課程。

汪棟主要貢獻

主要著述《霍布斯公民科學的憲法原理》《憲法程序考論》,參著《中國法制現代化的歷史》《中國近代憲政史上的關鍵詞》。在《政法論壇》《法學論壇》《東南大學學報》《上海師範大學學報》《深圳大學學報》等期刊發表論文四十餘篇。代表性論文有《重返利維坦:現代法治的形式與實質》《霍布斯與英國普通法的近代轉型》《 憲法監督程序的實在法邏輯及其展開》《嚴復的立憲國概念考繹》《行政案件司法審查適時性問題研究》。
《憲法監督程序的實在法邏輯及其展開》,載《深圳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CSSCI)2019.5;
《英美陪審制度及其程序價值考論》,載《東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版》(CSSCI)2016.4;
《英國對抗式刑事司法的制度與價值淵源》,載《上海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CSSCI)2016.1;
《正當法律程序價值內涵的歷史嬗變》,載《深圳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CSSCI)2016.1;
《法官的道德自覺與法律的確定性》,載《政法論壇》(CSSCI)2013.5;
《重返利維坦:現代法治的形式與實質》,載《華東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CSSCI)2013.3;
《霍布斯與英國普通法的近代轉型》,載《政法論壇》(CSSCI)2011.2;
《論美國聯邦憲法的程序規則》,載《法學論壇》(CSSCI)2009.3。
研究項目:
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憲法程序的英國普通法淵源研究》(10BFX054);
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規劃基金項目《合憲性審查程序優化的實在法邏輯研究》(20YJA820018);
主持山東省社科規劃辦項目《行政公益訴訟的法治秩序構建功能研究》(19CFXJ34);
主持中國法學會項目《地方立法合憲性審查問題研究》(CLS2018D28);
主持山東省社科規劃辦項目《法治中國建設視野中的憲法實施與監督程序研究》(15CFXJ34) [3] 

汪棟獲獎記錄

2017年山東省第31次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
2005年泰安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
2006年山東省憲法學會憲法學者優秀成果三等獎;
2009年中國政法大學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獎。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