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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虎

鎖定
汪世虎(1964年10月28日-2022年9月4日),男,安徽太湖人,法學博士。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 [1] 
中文名
汪世虎
國    籍
中國
出生日期
1964年10月28日
逝世日期
2022年9月4日
畢業院校
西南政法大學
職    業
教師
出生地
安徽太湖
性    別

汪世虎人物經歷

1964年10月28日出生於安徽太湖。
1985年9月至1989年7月就讀於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並獲法學學士學位。
1989年9月至1992年7月在西南政法學院就讀民商法專業研究生並獲法學碩士學位。
其間,1994年2月至1994年7月在四川外語學院出國留學預備人員培訓部脱產進修英語,1994年8月至1995年1月在北京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學習意大利語。
2000年7月至2005年6月攻讀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博士研究生並獲法學博士學位。
1992年7月留校任教,1994年1月獲評講師職稱。1998年11月獲評副教授職稱,2003年9月獲評教授職稱。
汪世虎教授長期擔任民商法學院商法學博士生和碩士生導師,其間曾擔任過商法教研室主任,兼任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理事。
2022年9月4日8時14分,汪世虎因長期患病醫治無效,不幸於在重醫附一院搶救無效辭世,享年57歲。 [1] 

汪世虎主要著作

本人作為主研人員參加了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中國房地產經營法制管理》(已出版)、《羅馬契約制度與現代合同法研究》(已完成,正待出版)、《證券交易中的民事責任問題研究》(2002年立項)、重慶市社會科學基金項目《重慶市股份合作制企業法律問題研究》的研究,作為負責人主持了重慶市教委人文社科科研項目《破產法的修改與完善》(2002年立項)。
本人蔘與的《民法教學改革模式》,2000年獲重慶市高等教育教學成果二等獎;本人主編的《中國票據法論》一書,1999年獲重慶市首屆社科優秀獎;本人蔘編的《走向二十一世紀的中國知識產權法》,2000年獲本校優秀科研成果二等獎。

汪世虎學術論文

1.《論國家股》,《企業·證券·合同》,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經濟法學研究會編,人民法院出版社1992年11月版。
2.《試論合同解除的條件》,《江西法學》1991年第6期。
3.《論票據保證》,《現代法學》1996年第2期。
4.《論我國票據法對合法持票人的保護》,《中央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1997年第6期。
5.《試論破產法上的撤銷權》,《現代法學》1998年第3期,1998年第9期人大複印資料《民商法》全文轉載。
6.《自然人破產能力研究》(合著),《現代法學》1999年第6期,2000年人大複印資料《民商法》全文轉載。
7.《我國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完善》,《池州師專學報》2001年第4期。
8.《合同責任與侵權責任競合問題研究》,《現代法學》2002年第4期。
9.《違約歸責原則的歷史演進》,《海南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2年第3期。
10.《中國上市公司股權結構的完善》,《政法學刊》2002年第5期。
11.《票據簽章問題研究》,《當代法學》2002年第12期。
12.《論破產管理人的監督機制》,《特區法壇》2002年第5期。
13.《追索權保全手續之比較研究》,《池州師專學報》2003年第1期。
14.《票據行為性質之我見》,《貴州警官職業學院學報》2003年第3期。
15.《試論票據抗辯切斷制度》,《雲南大學學報法學版》2003年第2期。
16.《〈公司法〉修改若干問題的探討》,《西南政法大學學報》2003年第3期。
17.《論票據權利的善意取得》,《西南師範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3年第6期。
18.《論票據行為的無因性》,《海南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3年第3期。
19.《論票據偽造及其法律效力》,《方圓·西部版》2003年第6期。
20.《論票據無權代理人的責任》,《現代法學》2003年民商法學專刊。
21.《馳名商標的認定》,《中國教育改革》2003年第12期。
22.《建立我國一人公司法律制度的若干思考》,《佛山科學技術學院學報(社科版)》2004年第1期。
參考資料
  • 1.    訃 告  .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2022-09-04[引用日期2022-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