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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體育局

鎖定
江西省體育局是主管全省體育工作的江西省人民政府直屬機構。 [2] 
2017年11月,江西省體育局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1] 
中文名
江西省體育局
外文名
The Jiangxi Province Sports Bureau
辦公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福州路28號 [2] 
性    質
政府直屬機構

江西省體育局主要職責

一、研究擬定體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並組織或監督實施。
二、指導和推動體育體制改革,制定體育發展戰略,編制體育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
三、推行全民健身計劃,指導並開展羣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
四、統籌規劃競技體育發展,研究和平衡全省性體育競賽、競技運動項目設置與重點佈局;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
五、指導和管理對外體育交往,開展國際間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的體育合作與交流。
六、組織體育領域的重大科技研究的攻關和成果推廣。
七、研究擬定體育產業政策,負責體育經營活動從業資格的審批,依法管理體育市場。
八、負責健身氣功的管理。
九、負責全省性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
十、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 

江西省體育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
1、協助局領導協調處理機關政務和日常工作
2、擬定局工作部署、工作計劃和總結,制定局機關各工作制度
3、負責重要會議和大型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
4、負責機關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檔案管理、機要保密、安全保衞、信息、信訪、辦公自動化工作
5、承辦局領導決定的重要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機關行政事務、財務和房屋管理工作
6、負責本系統外事工作
羣眾體育處
1、研究和擬定羣眾體育工作的有關政策、法規和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
2、研究和擬定推行《全民健身計劃綱要》的有關規劃、計劃並組織或監督實施
3、組織或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工作
4、指導和推動學校體育、農村體育、城市體育及其他社會體育的發展
5、負責實施對羣眾體育和全民健身工作的表彰獎勵工作
6、負責對部分用於實施全民健身計劃資金的規劃、分配或使用的監督
競技體育處
1、研究擬定競技體育發展規劃並組織或監督實施
2、研究制定全省性體育競賽制度、競賽計劃,綜合平衡運動項目設置、重點項目佈局,負責裁判員管理工作
3、統籌協調重大賽事的競賽組織和參加全國比賽年度計劃工作
4、負責各項目一級運動員和裁判員(及以上等級)的審核等工作
5、指導協調省優秀運動隊的訓練管理及參加全運會方案的制訂
6、審核省優秀運動隊教練員的配備和運動員的調整工作,參與制訂教練員崗位培訓計
7、負責指導體育後備人才的規劃和各類體校的業餘訓練
8、研究擬定體育科技發展規劃、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組織體育領域重大科技研究的攻關和成果推廣。
計劃財務產業處
1、負責編制體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綜合性統計工作
2、研究擬定體育產業發展規劃、政策,規範體育市場,審核體育經營活動從業資格
3、指導體育場地設施建設和管理
4、負責編制省級年度體育事業財務收支計劃及審核彙總財務決算
5、指導、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建立、健全本系統內部會計監督制度
6、負責協調直屬單位的基本建設等工作。
宣傳教育法規處
1、負責對體育發展戰略的研討
2、組織或指導教練員崗位培訓,參與江西省師範大學體育運動技術學院和省體校年度招生、文化教育工作
3、負責地方性體育法規和規章的起草工作
3、配合有關部門進行體育執法檢查
4、負責體育工作和重大體育活動、賽事的宣傳報道,發佈重大體育新聞
人事處
1、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和機構編制工作
2、參與研究擬定和實施重大體育體制改革方案
3、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教練員專業技術職務設置和運動員、教練員工資、獎勵及有關運動員招收分配、傷殘評定等制度
4、負責教練員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的上崗培訓的審核工作
5、承辦全省性羣眾體育組織的資格審查和領導人員的推薦事宜
6、負責本系統出國人員政審及出國留學人員的派遣。
直屬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紀檢組(監察室)
為省紀委(省監察廳)的派駐機構。 [3] 

江西省體育局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李小平
黨組成員、副局長:張祖平
黨組成員、副局長:金紫薇 [5] 
黨組成員、副局長:張松濤 [6] 

江西省體育局所獲榮譽

2020年4月,獲得江西省平安江西建設領導小組“2019年度全省平安建設(綜治工作)先進單位”表彰。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