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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自然資源廳
鎖定
江蘇省自然資源廳主要職責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濕地、水、海洋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落實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海洋等法律法規。
(二)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建立統一規範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佈。指導市縣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三)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組織實施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應用的制度、標準、規範。推進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建設。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指導監督市縣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四)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貫徹執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執行考核標準。貫徹執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執行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和戰略,組織實施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宏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推進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佈局。貫徹落實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擬訂城鄉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海洋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劃。負責土地、海域、海島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七)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要工程。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海洋生態、海域海岸線和海島修復等工作。牽頭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要備選項目。
(八)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牽頭擬訂並組織實施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落實耕地佔補平衡制度,監督佔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九)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工作。組織編制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省級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省重要地質礦產勘查專項。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
理,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羣測羣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一)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審批。負責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實施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二)負責組織實施海洋規劃和發展海洋經濟。貫徹執行海洋發展戰略。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海洋經濟發展、海岸帶綜合保護利用等規劃和政策並監督實施。統籌協調沿海灘塗圍墾開發管理工作。負責海洋經濟運行監測評估工作。
(十三)負責海洋開發利用和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海域使用和海島保護利用管理。制定海域、海島保護利用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海洋觀測預報、預警監測和減災工作,參與重大海洋災害應急處置。
(十四)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負責測量標誌保護。
(十五)推動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制定並實施自然資源領域科技創新發展、人才培養規劃和計劃。組織實施自然資源領域技術標準、規程規範。組織實施自然資源領域重要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
(十六)組織開展自然資源領域對外交流合作。配合開展維護國家海洋權益相關工作。
(十七)根據省委、省政府授權,對市縣落實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及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重大違法案件。指導市縣有關行政執法工作。
(十八)按規定履行幹部管理和隊伍建設職責。
(十九)管理省林業局。
(二十)受省政府委託,代管省地質礦產勘查局、省有色金屬華東地質勘查局。
(二十一)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二)職能轉變。貫徹落實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的要求,強化制度設計,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管控作用,推進“多規合一”,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提供科學指引。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創新激勵約束並舉的制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進一步精簡下放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強化監管力度,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評估的便民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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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自然資源廳內設機構
辦公室
政策法規處(徵地補償安置爭議裁決辦公室)
調控和監測處(研究室)
規劃處
耕地保護處(土地開發整理處)
不動產登記局(地籍管理處)
土地利用管理處
地質勘查處
礦產開發管理處
礦產資源儲量處
地質環境處(地質災害應急管理辦公室)
督查與信訪處
執法監察局
科技與外事處
財務處
審計處
人事處
機關黨委
江蘇省自然資源廳直屬單位
江蘇省地產發展中心
江蘇省國土資源研究中心(江蘇省土地開發徵用事務所)
江蘇省不動產登記中心(江蘇省地價所)
江蘇省國土資源信息中心
江蘇省土地開發整理中心
江蘇省地質調查研究院
江蘇省土地管理幹部培訓中心
江蘇省國土資源廳機關服務中心
江蘇省國土資源動態監測中心
江蘇省地質資料館
江蘇溧陽中華曙猿遺蹟保護區管理處
江蘇省自然資源廳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廳長:張國樑
黨組成員、副廳長,省地質局局長、黨委副書記:程知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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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組成員、副廳長、機關黨委書記:李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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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組成員、副廳長:崔娟
黨組成員、副廳長,省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王國臣
黨組成員,省紀委監委派駐省自然資源廳紀檢監察組組長:劉剛
黨組成員、副廳長:林顥
黨組成員、副廳長:孫衞東
副廳長:陳小卉
江蘇省自然資源廳所獲榮譽
江蘇省自然資源廳宣傳活動
2021年4月22日是第52個世界地球日。江蘇省自然資源廳啓動“憶百年輝煌,學紅色經典”書畫、攝影、徵文比賽,面向社會徵集建黨百年、自然資源保護等主題作品,展示江蘇自然資源系統黨建與業務融合、自然資源保護、地質公園等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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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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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權威發佈 一圖讀懂江蘇省級機構改革方案 .中國江蘇網[引用日期2018-10-26]
- 2. 江蘇省自然資源廳主要職責 .江蘇省自然資源廳[引用日期2020-03-15]
- 3. 機構設置 .江蘇省自然資源廳[引用日期2018-12-30]
- 4. 直屬單位 .江蘇省自然資源廳[引用日期2020-10-30]
- 5. 關於評定中共江蘇省委黨校等單位2019年度省級機關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工作先進單位的通報 - 江蘇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網 - Powered by JEECMS .江蘇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網[引用日期2020-08-04]
- 6. 關注自然 珍愛地球 .中國自然資源報[引用日期2021-04-24]
- 7. 中共江蘇省委關於表彰江蘇省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先進基層黨組織的決定 .揚子晚報網[引用日期2021-07-03]
- 8. 江蘇自然資源 .江蘇省自然資源廳網站[引用日期2021-08-14]
- 9. 江蘇自然資源 .江蘇省自然資源廳網站[引用日期2021-08-14]
- 10. 點贊!這些單位和個人受到表彰! .微信[引用日期2021-10-09]
- 11. 江蘇省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命省政府秘書長和組成部門主要負責人 .其他.2023-01-30
- 12. 省政府關於司勇等職務任免的通知 .江蘇省人民政府.2024-02-01
- 13. 省廳一級巡視員李如海來揚調研 .江蘇省自然資源廳.2024-03-28
- 14. 江蘇自然資源 .江蘇自然資源.2024-04-18
- 15. 全省自然資源系統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會議召開 .太倉自然資源和規劃[引用日期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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