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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災害防治規劃

鎖定
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是預防和治理地質災害的長遠計劃。分為國家、省(自治區、直轄市)、地(市)、縣(市)四級和部門規劃。國務院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編制全國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根據上一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內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跨行政區域的規劃,由其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編制。 [1] 
中文名
地質災害防治規劃
外文名
prevented and cured plan of geologicaldisaster
學科:
自然災害與防治
編    制
國務院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

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目標

建立與我國國情相適應的地質災害防治體系,最大限度地提高地質災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為促進社會經濟和環境協調發展提供安全保障。

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內容

(1)地質災害現狀和發展趨勢預測
包括對地質環境條件的調查,地質災害的現狀及其發展趨勢的統計分析。地質環境條件的調查,包括地形地貌及氣象水文和地質條件的調查。地質災害的現狀及其發展趨勢的分析主要是對目前地質災害的統計數據進行彙總,分析其發展趨勢。
(2)地質災害的防治原則和目標
地質災害防治原則。以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以常規治理為主,常規治理與應急治理相結合;按規劃對地質災害隱患點實施常規治理,對突發性的情況緊急的地質災害可不按規劃要求實施應急治理;統籌規劃、講求實效,重點突出,分步實施;堅持監測預警為主,監測預警與工程治理相結合;堅持各級政府對轄區內地質災害防治負責;堅持誰誘發、誰負責原則,自然原因形成的地質災害隱患由政府出資治理。
②防治目標。總體目標是建立並完善地質災害防治法律法規體系和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相適應的地質災害防治、監督行政管理體系,嚴格控制人為活動引發地質災害的發生;完成縣(市)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工作,基本掌握全省地質災害分佈狀況與危害程度;初步建立羣專結合的地質災害監測網絡和信息系統,進一步完善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提高預報成功率;發揮並調動各方面的作用,提高地質災害治理能力與水平,努力使危害嚴重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得到整治,使突發性地質災害的發生率和損失量明顯降低,避免經濟損失,減少人員傷亡。構建處置快捷的搶險救災應急指揮系統和信息平台。階段性目標為建立完善的以羣測羣防為基礎,羣測羣防與專業監測相結合的覆蓋全國的地質災害監測預報網絡;在防治技術方法和地質災害體綜合開發(包括礦山地質災害)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使危害較嚴重並需要治理的致災危險點得到有效治理;完成重大突發性地質災害隱患點防治工程治理項目。
(3)地質災害易發區、重點防治區
①地質災害易發區分區原則及方法。以地質環境條件(主要包括地形地貌,地層巖性、地質構造)為基礎,根據已完成的縣(市)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及各地州市向上級主管部門提供的地質災害隱患類型、分佈規律進行綜合分析。單元的劃分主要以地質災害形成發育的地質環境條件差異、地質災害的發育特徵、分佈及其影響範圍綜合確定,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現狀與發展趨勢預測相結合。易發區的劃分是一個相對的概念,以定性分析為主,突出主要災種,綜合命名。
②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其是指易引發或較易引發地質災害、危害程度大,已建或規劃的重要基礎設施、城鎮、人口集中居住區、風景名勝區、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和鐵路、國家級和省級公路交通幹線、重點水利電力工程等基礎設施、通航的主幹河流等需重點防護的區域。
(4)地質災害防治項目
①重點防治區。本防治區目前除局部地帶發育岩溶塌陷外,均屬於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質災害高易發區。地質災害造成重大損失及重大級以上的隱患點絕大部分發育在該類型防治區內。防治地質災害的重心在礦區、交通動脈地帶及城市區的滑坡、崩塌、泥石流類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治理;開展礦區、主幹河流、城市區的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開展建設工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的安全。
②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本防治區目前有少量的重大級地質災害隱患點,屬於地質災害高易發區,滑坡、崩塌、泥石流發生頻繁,局部地區地下藴藏着較豐富的煤炭資源。隨着社會經濟的迅猛發展,仍應密切關注地質災害的發生、發展和防治,開展建設工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③地質災害一般防治區。本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重點是對危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重大災害隱患點進行搬遷避讓或勘察治理;對建設工程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以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2] 

地質災害防治規劃預報制度和防治方案

在地質災害高發地區,應建立地質災害監測網絡和預警信息系統,並加強地質災害的羣測羣防工作,實行地質災害預報制度。預報內容主要包括地質災害可能發生的時間、地點、成災範圍和影響程度等。
對出現地質災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或者重大財產損失的區域和地段,應當及時劃定為地質災害危險區,予以公告,並在地質災害危險區的邊界設置明顯警示標誌。在地質災害危險區內.禁止爆破、削坡、進行工程建設以及從事其他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活動。及時採取工程治理或者搬遷避讓措施,保證地質災害危險區內居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2] 
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包括下列內容:
①主要災害點的分佈;
②地質災害的威脅對象、範圍;
③重點防範期;
④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⑤地質災害的監測、預防責任人。
參考資料
  • 1.    方慶海,王集寧本書主編;孔慶友叢書主編,大地之殤 地質災害 = Geological Disaster The Misfortune of the Earth,山東科學技術出版社,2016.06
  • 2.    李耀莊主編;何旭輝副主編,防災減災工程學=Disaster prevention and mitigation engineering,武漢大學出版社,20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