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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秋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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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秋蓮,女,是11·3留日女生遇害案中受害者江歌的母親。
2021年4月15日,江秋蓮訴劉鑫(後更名劉暖曦 [10]  生命權糾紛案開庭 [4]  。4月15日9時,江秋蓮訴劉鑫生命權糾紛案開庭,被告劉鑫答辯稱,江歌的遇害是陳世峯行為造成,被告依法不承擔任何責任 [5] 
2022年1月10日,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對原告江秋蓮與被告劉暖曦生命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劉暖曦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江秋蓮各項經濟損失496000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0元,並承擔全部案件受理費 [10]  。2月16日,江秋蓮訴劉鑫案將在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 [16]  ,本次庭審,劉鑫將出庭 [17]  ,經過近四小時的審理,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20]  11月22日,江歌母親江秋蓮訴劉鑫(現已改名劉某曦)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一案,在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第二次開庭。 [27] 
2022年12月30日,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江秋蓮與劉鑫生命權糾紛案作出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劉鑫現已改名劉某曦。二審案件受理費10760元,由上訴人劉鑫負擔。判決依法向雙方當事人送達。 [28] 
2023年6月12日,“江歌專項助學基金”成立暨捐贈儀式在青島市即墨區慈善總會舉行。江歌媽媽(江秋蓮)向即墨區曙光公益志願者協會捐贈69.6萬元。 [32] 
中文名
江秋蓮
國    籍
中國
民    族
出生日期
1969年8月24日 [29] 
主要事件
在日舉行嚴懲兇犯的簽名請願活動
性    別

江秋蓮人物經歷

2017年11月11日,中國遇害留學生江歌的母親在日本東京池袋舉行簽名請願活動,要求判處嫌疑人陳世峯死刑。 [2] 
2022年1月11日,江秋蓮來到北京與媒體舉行座談會,講述近些年自己的經歷,江秋蓮表示,所有為起訴劉鑫的開銷,有發票記錄的就有120萬元,自己時至現代仍不敢觀看江歌遇難的相關視頻、音頻 [11] 
2023年5月,由江秋蓮全資持股的青島胡楊樹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成立,其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兼經理均為江秋蓮,註冊資本10萬元,經營範圍包括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食品互聯網銷售、互聯網銷售、日用百貨銷售、酒類經營等。
此外,江秋蓮還經營即墨區左岸之家商店,該商店成立於2020年1月,為個體工商户,經營範圍包括銷售食品、日用百貨。江秋蓮曾發微博稱,“左岸,愛女江歌的網名。左岸之家,我的網店。”
2023年10月7日,發佈視頻稱將直播賣貨,她表示需要一份工作充實自己,以及有足夠的經濟基礎支撐維權之路和養老問題。 [35]  10月9日,江秋蓮的首場直播帶貨千萬人觀看,銷售額超百萬。 [36] 

江秋蓮人物事件

2016年11月3日凌晨,在日本東京中野區公寓,就讀於日本東京法政大學的中國留學生江歌,被閨蜜劉鑫的前男友陳世峯殺害,劉鑫成為本案中的關鍵人物。 [1] 
2017年12月20日15時,江歌被殺案在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當庭宣判,對被告人陳世峯以故意殺人罪和恐嚇罪判處有期徒刑20年。江秋蓮認為劉鑫對女兒的死有不可推卸的責任,2018年10月15日晚,江秋蓮宣佈將對劉鑫提起訴訟。 [1] 
2019年10月28日,江歌母親江秋蓮以生命權糾紛為由對劉鑫提起訴訟,在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立案成功,並在2020年3月底以公告形式向劉鑫送達起訴狀及傳票。 [1] 
2020年4月13日,江秋蓮已接到法院的開庭傳票,法院已定於2020年6月30日上午9點在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夏莊法庭開庭審理此案。 [1] 
2020年7月15日,江歌母親江秋蓮告訴澎湃新聞,在國內起訴劉鑫(現更名劉某曦)的最後一份重要證據材料已經從日本取回完成認證,訴訟準備工作即將進入最後的階段 [3] 
2021年4月15日,江歌母親訴劉鑫生命權糾紛案開庭。受理該案的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表示,已收到眾多旁聽申請,因旁聽席位有限將進行統一調配。 [4]  4月15日9時,江歌母親訴劉鑫生命權糾紛案開庭,被告劉鑫答辯稱,江歌的遇害是陳世峯行為造成,被告依法不承擔任何責任。 [5] 
2021年12月27日,從江秋蓮的代理律師黃樂平處獲悉,江秋蓮訴劉鑫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一案將於12月31日上午在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宣判。 [6]  據江秋蓮微博消息,原定於12月31日在青島市城陽區開庭的江秋蓮訴劉鑫生命權糾紛一案,因審判長(院長)突發疾病,開庭審判暫時取消 [7]  。12月31日上午,江秋蓮向紅星新聞記者表示,她計劃趕往醫院,想看望審判長,也希望法院31日能按照程序能下達判決書 [8] 
2022年1月4日,澎湃新聞從江歌母親江秋蓮處獲悉,她起訴劉暖曦(原名:劉鑫)生命權糾紛一案將於1月10日上午在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宣判。 [9] 
2022年1月10日,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對原告江秋蓮與被告劉暖曦生命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劉暖曦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江秋蓮各項經濟損失496000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0元,並承擔全部案件受理費。 [10] 
2022年1月17日,江歌媽媽江秋蓮發佈視頻迴應捐出勝訴款:感謝所有網友的好心,但是拜託真的不要再勸我了。她在視頻中表示,自己決定把起訴劉暖曦(曾用名“劉鑫”)的勝訴款(近70萬)全部捐出來,公開這個信息後,她收到很多熱心網友私信勸她不要把錢捐出去,留下來養老,不要被任何人道德綁架。 [12] 
2022年1月19日,江歌母親江秋蓮在個人微博發佈視頻稱,她接受“訴劉暖曦(原名劉鑫)生命權糾紛”一案一審判決結果,決定不上訴。 [13] 
2022年1月24日,劉暖曦(原名劉鑫)代理律師胡貴雲告訴澎湃新聞,劉暖曦已經提出上訴。 [14]  2022年1月24日午間,江秋蓮對此迴應稱,自己一點都不感到意外,上訴是劉鑫的法律權利,自己會依法應訴。 [15] 
2022年2月16日,江歌母親訴劉鑫案將在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本次庭審,劉鑫將出庭,經過近四小時的審理,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16-17]  [20] 
2022年2月16日9時30分,江歌母親江秋蓮訴劉暖曦(原名劉鑫)涉生命權糾紛一案二審將在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本次庭審劉暖曦將出庭,江歌母親江秋蓮因身體不適,不出庭參加庭審。 [18-19]  庭審中,合議庭組織了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雙方圍繞一審是否違反法定程序、劉暖曦是否應承擔侵權責任、一審判決確定的賠償數額是否適當三個焦點問題進行了充分的舉證質證和辯論。上訴人和被上訴人的委託訴訟代理人進行了最後陳述。經過近4個小時的審理,合議庭宣佈休庭,案件將擇期宣判。 [21] 
2022年3月10日,江秋蓮在社交平台發文,公開投訴“作家陳嵐”對其長期進行造謠、誹謗、侮辱,並引導網民對其進行網絡圍攻和網絡暴力的行為。 [22] 
2022年3月12日,光明日報消息,3月10日,江歌媽媽江秋蓮在社交平台發文,公開投訴"作家陳嵐"對其長期進行造謠、誹謗、侮辱,並引導網民對其進行網絡圍攻和網絡暴力的行為。已經全部取證,準備走法律程序。 [23] 
2022年11月20日,劉鑫接受了兩家媒體採訪。她表示將會出席此次開庭,並透露這半年她一直在忙着找證據、調卷宗,發現了一些對她比較有利的證據。 [25] 
2022年11月21日,澎湃新聞從青島中級法院獲悉,江歌母親訴劉鑫案二審第二次開庭的時間確定為11月22日14時30分。 [25] 
2022年11月22日,江歌母親江秋蓮訴劉鑫(現改名劉暖曦)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一案,在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第二次開庭 [24-25]  。經過近兩個小時的庭審,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26] 
2022年12月30日,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江秋蓮與劉鑫生命權糾紛案作出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劉鑫現已改名劉某曦。二審案件受理費10760元,由上訴人劉鑫負擔。判決依法向雙方當事人送達。 [28] 
2023年4月17日,建甌市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江秋蓮自訴林某侮辱、誹謗一案,以侮辱罪、誹謗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 [30] 
2023年6月1日,江歌媽媽江秋蓮發視頻稱,劉暖曦(原名劉鑫)69.6萬元賠償款已全部收到,期間法院強制執行了4次,已聯繫相關機構準備捐出。 [31] 
2023年6月12日,“江歌專項助學基金”成立暨捐贈儀式在青島市即墨區慈善總會舉行。江歌媽媽(江秋蓮)向即墨區曙光公益志願者協會捐贈69.6萬元。 [32] 
2023年6月13日,江歌母親江秋蓮在微博發文稱,她收到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應訴通知書:劉暖曦(曾用名:劉鑫)因與其生命權糾紛一案,不服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22年12月30日作出的(2022)魯02民終1497號民事判決,向該院申請再審,該院已立案審查。 [33] 
2023年8月31日,福建省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江某蓮自訴林某侮辱、誹謗上訴一案作出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34] 
2024年2月,據天眼查顯示,法院公開江歌媽媽江秋蓮訴譚斌誹謗罪案件開庭公告,該案將於3月12日在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前,網民譚斌因在微博發佈與江歌案有關的文章及漫畫,被江秋蓮以侮辱罪、誹謗罪訴至法院。最終,譚斌獲刑1年6個月。2023年8月,江秋蓮發佈微博,再次警告譚斌。江秋蓮表示,譚斌自出獄後一直在發佈辱罵江歌的內容。 [37]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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