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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興縣公安局

鎖定
永興縣公安局成立於1950年3月,設36個內設機構,其中包括4個綜合部門(指揮中心、政工室、督察大隊、警務保障室【基建辦】),18個直屬隊室(法制大隊、人管大隊、刑偵大隊、治安大隊、礦管大隊、國保大隊、禁毒大隊、經偵大隊、網安大隊、技偵大隊、巡特警大隊、城管大隊、情報合成作戰中心、交警大隊、森林公安分局、煤炭執勤室、煙草執勤室、環保執勤室),2個監所(看守所、拘留所)及12個派出所(城關、馬田、油市、湘陰渡、黃泥、金龜、柏林、鯉魚塘、樟樹、塘門口、油麻、龍形市派出所)。 [1] 
現任局長:唐迎春
中文名
永興縣公安局
成立時間
1950年3月
具體位置
湖南省永興縣縣正街153號 [1] 
內設機構
36個 [1] 
局    長
唐迎春 [2] 
單位級別
正科級 [1] 
郵    編
423300

永興縣公安局機構簡介

永興縣公安局成立於1950年3月,設36個內設機構,其中包括4個綜合部門(指揮中心、政工室、督察大隊、警務保障室【基建辦】),18個直屬隊室(法制大隊、人管大隊、刑偵大隊、治安大隊、礦管大隊、國保大隊、禁毒大隊、經偵大隊、網安大隊、技偵大隊、巡特警大隊、城管大隊、情報合成作戰中心、交警大隊、森林公安分局、煤炭執勤室、煙草執勤室、環保執勤室),2個監所(看守所、拘留所)及12個派出所(城關、馬田、油市、湘陰渡、黃泥、金龜、柏林、鯉魚塘、樟樹、塘門口、油麻、龍形市派出所)。

永興縣公安局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各級黨委政府關於公安警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章,分析研究全縣的社會治安狀況,組織、指導全縣公安警務工作。
2.加強全縣公安民警的教育和管理,制訂全縣公安民警培訓、教育及公安宣傳的計劃和措施,檢查監督落實情況。
3.制定全縣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分析隊伍狀況,實施警務督察;加強對全縣公安民警的監督;發現和查處全縣公安民警違紀案件。
4.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報信息,分析形勢,為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決策及時提供信息和依據。
5.組織偵破刑事案件、經濟案件、毒品案件,依法打擊各類犯罪分子,承擔縣禁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6.對法律、法規規定的場所、特種行業、槍支彈藥、危爆物品進行治安管理,依法查處各類治安案件。
7.依法對集會、遊行、示威活動和大型羣體性活動進行管理。
8.管理縣級公安機關110報警指揮系統,處理110報警、羣眾求助和監督電話,對緊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緊急情況,實施統一指揮調度。
9.負責組織、指導全縣的治安巡邏防控工作,對全縣社會治安實施動態管理。
10.指導、監督全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安全保衞工作,指導治安保衞委員會等羣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和隊伍建設。
11.負責對全縣保安服務公司、內部保安組織、保安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
12.負責對全縣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監察和管理。
13.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證,對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查。
14.受理、審核公民出國境申請;受理、審核境外人員簽證、證件申請;處理國籍事務;收集、處理出入境情報信息;查處出入境違法活動;負責對派出所境外人員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指導賓館、飯店做好境外人員住宿登記工作。
15.依法管理全縣道路交通安全、車輛和駕駛員,處理交通事故,維護全縣的道路交通秩序。
16.組織指導全縣消防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
17.組織實施全縣範圍內的安全保衞工作。
18.負責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19.負責全縣公安裝備和經費等警務保障工作。
20.向全縣人民羣眾進行安全防範和遵守法律法規、公共秩序的宣傳工作。
21.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永興縣公安局機構領導

永興縣公安局領導
局領導 [3] 
縣政府副縣長、局黨委書記、局長
顏雪飛
馮愛惠
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
張志輝
黨委委員、政工室主任
李少勇
黨委委員、副局長

永興縣公安局地理位置

地址:湖南省永興縣城關鎮縣正街153號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