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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價復歸

鎖定
比價復歸是我國調整不合理的舊比價時,由於管理不善,發生隨意提價,又使價格回覆到原來比價狀態的現象。任何商品的價格都必須與相關商品價格保持合理的比例關係。由於歷史的原因,我國農產品與工業品比價,原材料工業產品與加工業產品比價都存在不合理現象。這種狀況不利於工農業生產發展,不利於商品物資流通,不利於物價管理,也影響了物價的穩定。建國以來,特別在改革時期,國家幾次提高農產品和原材料工業產品的價格,以求改變原來不合理的比價,但由於調價計劃不周,價格管理制度存在缺陷,加之一些企業未能改善經營,以便從降低消耗中消化原材料漲價因素,隨後一些不該漲價的商品也跟着提價,致使國民經濟價格體系又回覆到原來不合理的比價狀況。 [1] 
中文名
比價復歸
分    類
分為兩種
提出時間
1988年前後
提出人
中國經濟界

比價復歸分類

比價復歸大致又分為兩種,一種是行政力量主導下的比價復歸,比如,由國家定價的商品,政府一般要根據商品的價值和商品的供求關係來確定比價。一種是市場力量主導的比價復歸,這是一種隱性的但非常強大的力量。各種商品的價值之間的比例關係是商品比價關係的基礎,因為商品的價格背離其價值的幅度是有一定客觀限度的。

比價復歸概念提出

具有比價關係的不同商品的價格先後發生同方向、同幅度的變化,使比價關係在一定程度上覆原。這一概念是1988年前後中國經濟界針對當時國內比價變化情況提出的。

比價復歸中國的復歸現象

中國自1979年經濟體制改革以來,比價關係向合理方向發展,工農業產品價格剪刀差顯著縮小,農產品內部比價和工業品內部比價的變化也有利於國民經濟發展。但到80年代後半期,由於出現了日益嚴重的通貨膨脹,各種商品價格全面上漲,一些正在趨向合理的比價關係向着相反方向變化,出現了一定程度的比價復歸。例如工農業產品比價。為了改變農產品價格偏低、工業品價格偏高的狀況,在改革中農產品價格上升幅度應大於工業產品,即農副產品收購價格總指數上升幅度應大於農村工業品零售價格總指數的上升幅度。以農副產品收購價格總指數為100的工農業商品綜合比價指數,1978~1988年為56.6,即工業品換農產品數量降低了43.4%;而隨後兩年發生了逆轉,1988~1990年這一指數為110.9,即工業品換農產品數量增加了10.9%。説明這兩年工農產品價格剪刀差又有所擴大,工農產品比價出現復歸現象。
參考資料
  • 1.    張鴻傑、賈叢民.中國審計大辭典:遼寧人民出版社,1990-08: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