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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黃陂區地方税務局

鎖定
武漢市黃陂區地方税務局於1998年10月撤縣改區分設而成,現設有7個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科、徵收管理科、計劃統計科、社保規費科、人事科、監察科;2個直屬機構:稽查局、徵收分局;11個派出機構:第一税務所、第二税務所、城關税務所、灄口税務所、天河税務所、橫店税務所、武湖税務所、祁灣税務所、六指税務所、羅漢税務所、木蘭税務所。
中文名
武漢市黃陂區地方税務局
成立時間
1998年10月
內設機構
辦公室、政策法規科
直屬機構
2個

武漢市黃陂區地方税務局工作職責

武漢市黃陂區地方税務局工作職責是按照國家税收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對武漢市黃陂區行政區域內各類納税人進行地方各項税費、基金的徵收和管理,對納税人的納税情況和財務情況實施監督檢查。同時發揮税收的經濟槓桿作用,積極為推進改革、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服務。

武漢市黃陂區地方税務局徵管税費

按照税收管理和省、市政府的有關規定,武漢市黃陂區地方税務局對下列税費、基金進行徵收管理:1、營業税;2、資源税;3、企業所得税;4、個人所得税;5、城市維護建設税;6、車船税;7、房產税;8、城鎮土地使用税;9、土地增值税;10、印花税;11、契税;12、耕地佔用税;13、教育費附加;14、堤防維護費;15、價格調節基金;16、社會保險費(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17、排污費;18、文化事業建設費;19、地方教育費附加;20、殘疾人就業保障基金;21、離休幹部醫療費統籌資金;22、工會經費   [1] 

武漢市黃陂區地方税務局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後勤保障;起草和批轉有關文件、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工作督辦、協調、信訪、保密、保衞、調研和信息工作;負責税法宣傳工作;負責制定機關內部管理規章制度。
2.政策法規科
負責本地區各種地方税收的政策業務管理工作;負責對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執行中的一般性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負責協調個體、私營經濟、集貿市場地方税收管理;負責委託代徵、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工作的管理;調查研究並處理税收政策執行中的問題;負責辦理法定減免税的審核、報批和跟蹤管理工作,監督檢查政策執行情況;負責地方税收的法制建設、制發綜合性税政文件,研究提出地方税制改革建議,組織實施税收法規、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税收執法責任制、過錯追究制和公示制等有關工作;負責税收法規的彙編與公告;辦理税收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承辦重大税收案件審理、地方税收法定減税、免税、延期繳納的集體審議和行政處罰工作,承辦區政府涉税文件的修改及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關於地方税收的建議和提案;負責與檢察院、法院涉税案件的聯繫工作。
3.徵收管理科
負責組織實施《徵管法》和地方税收徵管辦法,制定與其配套的徵收管理制度和管理辦法、措施;負責制定區局徵管改革實施方案、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建立和完善地方税收徵管體系和徵管手段現代化工作;負責税源户的監控和管理工作;負責地方税務發票的監督和管理工作;負責税務登記、納税申報和徵收管理資料、檔案的管理工作,對徵管質量進行檢查、考核。
4.計劃統計科
負責組織收入工作和對重點税源進行監控管理;負責彙總分析區局税收計劃、會計、統計信息數據,擬定税收計劃和相關的會計、統計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制定區局税收票證制度、做好納税憑證的發放和檢查管理工作;負責區局的税務經費、財務、裝備、服裝和資產管理;負責區局基本建設資金的管理,制定並監督檢查區局各單位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編報審核區局的財務預、決算,辦理各項經費的領拔;負責區局的“政府採購”工作。;負責完成與其職能相關的其他工作。
5.社保規費科
負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排污費的徵收管理工作;負責文化事業建設費、堤防維護費、價格調節基金、工會經費、地方教育費附加等規費的政策業務和徵收管理工作。
6.人事科
負責管理區局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擬定有關制度;負責區局基層領導班子建設和管理監督工作,按幹部管理權限,管理中層領導幹部和相應級別幹部;負責區局公務員考核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和工會工作;負責區局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區局幹部職工專業教育和學歷教育等培訓教育工作;負責區局承辦局機關統戰、雙擁、計劃生育工作。
7.監察科
負責檢查區局工作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各級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的落實情況;負責區局廉政建設和糾風工作, 實施税收執法監察,受理羣眾關於區局黨員幹部、職工違法、違紀行為的舉報、信訪並進行查處;負責區局行風建設工作、政務公開工作、幹部廉政檔案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科、所長離任審計及內部財務審計工作;負責完成與其職能相關的其他工作。

武漢市黃陂區地方税務局直屬機構

1.武漢市地方税務局黃陂區局稽查局。
負責區局專項稽查、專案稽查的具體實施以及專項稽查的指導和協調工作;負責税收舉報案件、上級交辦、轉辦及徵收管理部門移交的有關税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與公安、檢查、法院協調税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工作;負責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武漢市地方税務局黃陂區局徵收分局。
負責辦理納税人各種税務登記,發放税務(註冊)登記證,錄入登記管理信息;按規定發售發票,辦理髮票核銷、 繳銷等手續,編制上報發票領購計劃;負責受理納税申報資料、税款的徵收,核對繳款,錄入當期申報和徵收情況及相關內容;執行各類違章補税、罰款、滯納金的解繳入庫,辦理各類納税保證金的收取手續;負責受理納税人有關法律法規及納税事宜的諮詢和解答;定期與有關部門核對税務登記情況;定期反饋納税人發票使用情況;定期進行税源情況分析,反饋納税人税款繳納的信息,對未按規定報繳税款的納税人,下達催報、催繳税款的税務文書,並送達到主管税務機關;定期發佈税法公告,協助納税人查詢辦税情況,發放各類税收宣傳資料,整理納税人諮詢情況,向有關部門傳遞信息等。

武漢市黃陂區地方税務局派出機構

1.武漢市黃陂區地方税務局第一税務所。
負責城關地區國有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和涉外企業的徵收管理和檢查工作。
2.武漢市黃陂區地方税務局第二税務所。
負責黃陂區範圍內具有二級資質及以上的建築安裝企業和具有資質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税收和社保規費的徵收管理。
3.武漢市黃陂區地方税務局城關税務所。
負責前川街道辦事處、三里鎮、大潭原種場範圍內集體、個體業户徵收管理和檢查工作。
4.武漢市黃陂區地方税務局灄口税務所。
負責灄口街道辦事處、盤龍城經濟開發區範圍內的徵收管理和檢查工作。
5.武漢市黃陂區地方税務局天河税務所。
負責天河街道辦事處、天河機場範圍內的徵收管理和檢查工作。
6.武漢市黃陂區地方税務局橫店税務所。
負責橫店街道辦事處範圍內的徵收管理和檢查工作。
7.武漢市黃陂區地方税務局武湖税務所。
負責武湖街道辦事處範圍內的徵收管理和檢查工作。
8.武漢市黃陂區地方税務局祁灣税務所。
負責祁灣街道辦事處範圍內的徵收管理和檢查工作。
9.武漢市黃陂區地方税務局六指税務所。
負責六指街道辦事處、蔡榨鎮、王河街道辦事處範圍內的徵收管理和檢查工作。
10.武漢市黃陂區地方税務局羅漢税務所。
負責羅漢街道辦事處、李集街道辦事處範圍內的徵收管理和檢查工作。
11.武漢市黃陂區地方税務局木蘭税務所。
負責長嶺街道辦事處、姚集鎮、蔡店鄉、木蘭鄉、木蘭山風景管理處範圍內的徵收管理和檢查工作。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