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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貨幣單位
鎖定
- 中文名
- 歐洲貨幣單位
- 外文名
- 英語:European Currency Unit(簡稱ECU)
- 外文名
- 俄語:ЭКЮ
- 屬 性
- 綜合貨幣單位
歐洲貨幣單位貨幣用途
歐洲貨幣單位 (European Currency Unit,ECU),又稱埃居。是歐洲共同體國家共同用於內部計價結算的一種貨幣單位,是歐洲貨幣體系的關鍵一環。1979年3月13日開始使用。歐洲貨幣單位是歐洲貨幣體系的核心,它由德國馬克、法國法郎、英國英鎊、意大利里拉等12種貨幣組成。組成歐洲貨幣單位的每一種貨幣在歐洲貨幣單位中所佔的比重一般每5年調整一次。歐洲貨幣單位的主要用途是:用作確定各成員國貨幣之間的固定比價和波動幅度的標準;用作共同體各機構經濟往來的記帳單位;用作成員國貨幣當局的儲備資產。90年代以後,歐洲貨幣單位的使用範圍逐步擴大,為實現歐洲貨幣聯盟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歐洲貨幣單位建立目的
歐洲貨幣單位的建立,其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證歐洲最大限度地避免因匯率突變帶來的負面影響,同時保持各成員國經濟的趨同性。歐洲貨幣單位是由各成員國貨幣組成的“籃子”貨幣,每一種貨幣在其中所佔比例基本與該國的經濟實力相當,歐洲貨幣單位本身的價值隨着其他各種相關貨幣的變化而變化,它被作為判定某種貨幣(相對於其他貨幣)何時上下劇烈波動的指示器。因此,可以説歐洲貨幣單位是推行歐元的先導。1999年1月1日,埃居以1比1的兑換匯率全部自動轉換為歐元。
歐洲貨幣單位產生
歐洲經濟共同體國家為推進歐洲經濟和貨幣聯盟目標計劃,由聯邦德國和法國倡議,經1978年7月共同體九國首腦會議討論,並於同年12月5日在布魯塞爾舉行的共同體理事會上通過決議,建立歐洲貨幣體系。其重要內容之一就是創建並採用有多種職能的歐洲貨幣單位(ECU),以代替歐洲記帳單位(European Unit of Account,EUA)。
歐洲貨幣單位相關體系
ECU是歐洲貨幣體系的核心,是由共同體九國貨幣組成的一個“貨幣籃子”。當時英國雖未參加歐洲貨幣體系,但英鎊卻是 ECU的組成部分。根據共同體決議,在歐洲貨幣體系運行初期,ECU的幣值和構成,與歐洲記帳單位相同,即以共同體九國貨幣作為定值的基礎,根據每個成員國1969~1973年國民生產總值及其在共同體內部貿易額中所佔比例,確定其貨幣在 ECU內佔有權數和金額。依次為:聯邦德國27.3%=0.828德國馬克,法國19.5%=1.15法國法郎,英國17.5%=0.0885英鎊,意大利14%=109里拉,荷蘭9%=0.286荷蘭盾,比利時7.9%=3.66比利時法郎,丹麥3%=0.217丹麥克朗,愛爾蘭1.5%=0.00759愛爾蘭鎊,盧森堡0.3%=0.14盧森堡法郎。然後按當天匯率,將各成員國貨幣所佔的金額換算為其中一種貨幣金額,相加後得出該種貨幣當天對ECU的比價。
歐洲貨幣單位編制公佈
ECU的牌價由歐洲共同體委員會主管部門逐日編制公佈。至於 ECU中各成員國貨幣所佔的權重,則要在歐洲貨幣體系成立後6個月內重行研究確定,6個月後,每隔5年調整一次。ECU自建立以來,各成員國貨幣所佔權重已調整過三次:第一次是1983年3月23日;第二次是1984年9月17日,由於希臘德拉克馬加入而進行調整;第三次是1989年9月20日,由於西班牙比塞塔和葡萄牙埃斯庫多加入而再次進行調整。調整後各種貨幣所佔權重為:聯邦德國馬克佔30.1%,法國法郎佔19%,英鎊佔13%,意大利里拉佔10.15%,荷蘭盾佔9.4%,比利時法郎佔7.6%,盧森堡法郎佔0.3%,丹麥克朗佔 2.45%,愛爾蘭鎊佔1.1%,希臘德拉克馬佔0.8%,西班牙比塞塔佔5.3%,葡萄牙埃斯庫多佔0.8%。ECU仍根據成員國貨幣所佔權重和金額,按當日市場匯率,用加權平均法逐日計算確定和公佈。
歐洲貨幣單位用途
ECU是一種沒有現金、沒有中央銀行而又具有多種貨幣職能的特殊貨幣。主要用途有:
如1987年1月12日調整後的各成員國貨幣對ECU的中心匯率為:1ECU分別等於2.05853德國馬克, 6.90403法國法郎,42.4582比利時、盧森堡法郎,2.31943荷蘭盾,7.85212丹麥克朗,0.768411愛爾蘭鎊,1483.58意大利里拉等。各種貨幣對ECU的中心匯率確定後,即可算出體系內部兩種貨幣之間的比價。
歐洲貨幣體系又規定,兩種貨幣之間的匯率可以在中心匯率上下各 2.25%內波動(意大利里拉對其他貨幣為上下各6%)。這樣,可算出各成員國中央銀行對貨幣匯率的上下干預點。歐洲貨幣體系中心匯率已經過多次調整,調整的原因主要是各成員國的通貨膨脹、國際收支和經濟增長的不平衡,其中通貨膨脹率的高低對各成員國之間的固定匯率具有決定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