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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理事會主席

鎖定
歐洲理事會主席是歐洲理事會的首腦,在《里斯本條約》簽署後設立常任的主席,俗稱“歐盟總統”,取代輪值主席國制度。
歐洲理事會主席一職由《里斯本條約》確定設立,職責包括主持歐洲理事會,以及在歐盟成員國之間協調促成共識。按照歐盟條約,歐洲理事會主席經首腦會議選舉產生,任期兩年半,可連任一次。 [1] 
中文名
歐洲理事會主席
外文名
President of the European Council
首任主席
赫爾曼·範龍佩
現任主席
夏爾·米歇爾
俗    稱
歐盟總統

歐洲理事會主席輪值主席

歐洲理事會主席 歐洲理事會主席
歐洲理事會實行輪值主席國制,每個國家任期半年。在每年的1月1日和7月1日輪換主席國。由輪換主席國的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出任歐洲理事會輪值主席。
2009年,捷克法院裁定里斯本條約沒有違憲後,里斯本條約正式通過,歐洲理事會設立常任主席一職。

歐洲理事會主席現任主席

2019年12月1日,比利時前首相夏爾·米歇爾正式就任歐洲理事會主席。 [2] 

歐洲理事會主席歷任主席

1、赫爾曼·範龍佩(Herman Van Rompuy)2009年12月1日—2014年11月30日 比利時籍 歐洲人民黨
2、唐納德·圖斯克(Donald Franciszek Tusk)2014年12月1日—2019年11月30日 波蘭籍 歐洲人民黨 [3] 
3、夏爾·米歇爾(Charles Michel)2019年12月1日—今 比利時籍 歐洲自由民主聯盟黨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