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欒照軼

鎖定
高級法官。男,19M年1月出生,山東黃縣人。
中文名
欒照軼
國    籍
中國
出生地
山東黃縣

欒照軼人物生平

中共黨員。中國人民大學刑法專業研究生畢業。1962年10月一1979年3月任黑龍江省依安縣人民法院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庭長;1979年4月至今任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副庭長、庭長。主要業績:1962年以來,一直在人民法院從事審判工作。

欒照軼主要成就

1993年3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長期從事人民法院工作,為我國社會主義司法建設做出了貢獻"的榮譽稱號並頒發證書和獎章。

欒照軼出版著作

結合審判實踐撰寫並發表論文和著述20餘篇,其中《經濟犯罪疑題探析》、《經濟犯罪疑案分析》、《正確掌握當前經濟活動中罪與非罪的界限》、《受賄案件"一比一"證據的存疑與突破》、《刑法疑題評解》等調研文章,為審判工作起到了積極的指導作用並提供了可靠的參考資料。在國家級大型理論文集上發表的主要學術成果有《非法所得罪立法探討》、《詐騙罪若干問題研究》、《挪用公款罪若干問題研究》、《貪污罪若干問題研究》、《略談經濟承包活動中貪污罪的認定》、《如何識別利用經濟合同詐騙犯罪與經濟合同中欺詐行為的界限》等,有的篇目獲得優勝獎和榮譽證書。合著《犯罪與刑罰》、《中國刑事司法案例彙纂》等書。1997年1月應邀參加了在東南亞舉行的"理論建設與市場經濟學術考察研討會";1998年4月應邀參加了在廣西南寧市舉行的《中國百科學者傳略》首發式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與市場經濟學術研討會。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