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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鎖定
樟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根據《中共宜春市辦公室宜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樟樹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宜辦字〔2019〕2號)和《中共樟樹市委辦公室、樟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樟樹市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樟辦發〔2019〕1號)精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是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處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為正科級。加掛市營商環境建設辦公室、市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市政府外事辦公室牌子。 [1] 
現任樟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付細冬 [2] 
中文名
樟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外文名
Zhangshu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ffice
行政級別
正科級 [1] 
機構屬性
付細冬 [2] 

樟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政府、市政府黨組會議和市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活動的組織安排,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負責或參與省政府、省直各部門、宜春市政府、宜春市直各部門領導以及重要外賓來我市政務活動的組織安排。
(三)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佈的公文。
(四)審核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請示、報告市政府的事項,提出辦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審批,辦理宜春市政府和宜春市直各部門及各方面的來文來電。
(五)圍繞市政府各時期的中心工作和重點工作,加強調查研究,及時瞭解、掌握經濟運行和社會發展的情況,及時反饋信息,提出建議,為領導正確決策提供依據。
(六)根據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對市政府各部門間相互協商後仍有爭議的問題開展綜合協調,並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七)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國家、省、宜春市及樟樹市委、市政府重要文件、會議決定事項和市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的執行、落實情況。
(八)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市政府系統承辦的省、宜春市和市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
(九)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省、宜春市和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
(十)負責全市政務信息蒐集、整理、報送工作,指導政府系統信息工作。
(十一)負責指導、推進、協調、監督全市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建設與政務公開工作。
(十二)調查分析全市金融發展形勢,研究擬訂全市金融發展規劃、計劃;負責組織實施對市內金融機構的管理和駐樟金融機構的聯繫,督促市內金融機構落實國家、省、宜春市及樟樹市委、市政府有關金融工作的安排部署;協助做好全市金融風險的防範化解工作,推進地方信用體系建設,維護全市金融秩序;負責對全市拍賣行、典當行等實施監管。
(十三)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外方針政策,落實上級及市委、市政府各項決策部署。承擔全市對外日常工作,統籌協調重要外事事項,利用對外交往渠道,為全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協助有關部門歸口管理因公出國(境)的審核報批工作。
(十四)負責市政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案的擬訂和對全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指導工作,承擔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貫徹落實上級及市委、市政府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重大決策部署,牽頭制訂全市優化營商環境方面的政策舉措,縱深推進“放管服”改革,持續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為企業經營和羣眾辦事提供更多便利。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任務。 [1] 

樟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內設機構

(一)行政股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辦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往來文電的收發、登記、轉遞、催辦及發出文件的複核、印發工作,負責行政機關公文處理有關要求的貫徹落實;負責應歸檔保存的文件資料的收集、立卷、歸檔、保密及管理等工作;負責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印章的管理、使用;負責安排並承擔值班工作;負責辦公室財務預算、經費開支以及物品購置、管理、供應工作;負責日常後勤保障工作;參與政府有關大型會議的籌備工作;負責辦公室工作會議組織,工作計劃、總結、會議紀要等文字材料起草工作;完成市政府辦公室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綜合股
負責市政府工作報告和政府主要領導綜合性文稿、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綜合性文件材料的草擬或修改工作;負責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專題會議的記錄和紀要的起草工作,承辦有關會務工作;圍繞市政府總體工作部署,進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工作動態,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三)秘書股
負責市政府分管領導同志講話材料和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下發的分口文件材料的起草或修改工作;負責市政府分管領導專題會議記錄和紀要的起草工作,承辦市政府分管領導專題會議和協調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對口文件的承辦及跟蹤落實;圍繞市政府總體工作部署和市政府分管領導交辦的工作,進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工作動態,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參與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綜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或修改。
(四)市長督查室
負責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對上級黨委、政府文件、會議決定的事項及領導同志批示的執行情況,並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承辦上級和市政府領導同志批示和交辦事項以及市政府重要決議、決定貫徹落實情況的督查;組織辦理市人大、市政協提出的需要市政府辦理的有關工作;負責各級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提出的建議、意見和提案的辦理和督促落實工作。
(五)電子政務辦公室
負責全市信息資源的整合、監管工作;負責政務信息的收集、採編和上報;承擔全市電子政務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外事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宜春市對外事工作的方針政策、涉外法規以及市委、市政府有關外事工作的指示和決定;當好市委、市政府在外事工作中的助手和參謀,制訂全市外事工作相關工作制度和工作規劃、計劃,監督檢查有關部門和單位貫徹執行對外事方針政策及涉外法規的情況,協調全市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動,負責處理或協助處理全市重大的涉外事務;負責邀請外國人士來訪事宜,承辦領導出訪事宜;負責審核科級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境)事宜,分別報送市委、市政府領導審批,並出具出境任務批件,協助辦理因公出國(境)的護照及護照的收回和管理。
(七)金融工作辦公室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擬訂全市金融產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全市金融機構實施監管;負責聯繫駐樟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引進金融機構入駐,做好配合協調、信息交流和監管聯動工作;負責地方金融機構重大事項的指導、協調工作,統籌全市金融改革創新,引導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和開展金融扶貧工作;制訂扶持、推動企業上市和再融資的有關政策,統籌協調直接融資工作;加強對所監管機構的風險監測評估、風險預警和風險處置,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和處置地方金融風險、地方金融突發事件和重大事件;負責完善地方金融監管體系、制度和標準,推進信用體系建設,構造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
(八)營商環境建設辦公室(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股)
擬訂全市營商環境建設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加強和優化全市營商環境建設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營商環境考核評價工作,組織指導、統籌協調全市營商環境建設工作;擬訂營商環境優惠政策,並督促落實營商環境各項政策;負責全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檢查工作,受理、轉辦、回覆營商環境投訴、舉報,查處營商環境建設違規行為。負責擬訂全市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深化“放管服”改革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政策、制度、辦法、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銜接落實上級取消、下放和轉移的權力事項,並監督實施。承擔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1] 

樟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行政編制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行政編制31名,工勤編制13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3名。股級職數8名。 [1] 

樟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現任領導

樟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付細冬 [2] 

樟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