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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霸

鎖定
樓霸,主要是指裝修樓霸。主要指以不合理的高價強攬、壟斷居民區裝修材料的搬運工作,以及高層樓盤的吊裝業務,甚至以高價強賣水泥、沙子等裝修材料的社會閒散人員。他們強迫商户交物業費、強行向居民收管理費,還涉嫌用暴力手段控制搬運工。這種行為不但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任意抬高了材料價格,而且為城市社會治安埋下隱患。有時也指在樓道中巧取豪奪,以自家物品霸佔共有空間破壞觀瞻、強佔資源、影響公共安全的人員。
中文名
樓霸
詞    性
名詞
含    義
裝修樓霸
策    略
用條條框框套住你

樓霸簡介

樓霸,就是指在裝修的時候,一幫有組織的地頭蛇們不允許業主自己請的搬運工人幫助業主搬運東西,而是由他們強行搬運,並且價格由他們定。他們穿行於各大樓盤之間,帶着一二十個工人和幾輛小貨的或者三輪,只要有新交付的小區要裝修,就會出現他們的身影。輕則不依不饒賴定你,重則惡語拳腳相加,攬下了小區內業主裝修時的搬運活,業主最後只能乖乖付上一筆錢,把搬運的活交給他們做。
“樓霸”也很講究策略,一般不和業主發生正面衝突,採取軟磨硬纏的辦法。武力恐嚇的對象主要是業主僱傭的工人,這也是釜底抽薪的招數,工人打跑了,樓霸業主自己搬也不現實,最後只能高價與其‘合作’。”
而部分“樓霸”同時在小區“專賣”水泥、沙子等材料,比如“吊裝隊”採取不許吊裝業主外購材料等辦法,而往往材料的品質及數量難以保證。“業主太弱勢,不敢得罪‘樓霸’,加上有關部門管理的缺位,所以‘樓霸’已屬常態。”這一現象雖然全國各地不同程度都存在,而在接受《中國經濟週刊》採訪時感慨,這類案件“取證太難,很少有人出來作證,都擔心打擊報復。”

樓霸樓霸策略

方法一:用條條框框套住你
湖塘某樓盤的業主趙先生本來也不想向“欽定”搬運工們低頭,可物管出的一個告示,卻讓他不得不妥協。趙先生説,物管要求每個請外來車輛運送裝修材料的業主,在進小區之前付200元的押金,如果送貨車在小區場地內漏下黃沙水泥,甚至碰到了樓道牆壁,這200元就得沒收。趙先生算了一下,請這些“欽定”搬運工需要付160元,權衡再三還是妥協了。
方法二:軟磨硬泡纏着你
沒有物管撐腰,有些搬運工為了攬活也有自己的絕招,他們三三兩兩在小區門口轉悠,看到有外來搬運工,就聯合起來“一致對外”——圍着業主軟磨硬泡。他們揚言外來搬運工收多少,他們就收多少,甚至更便宜。業主們架不住他們勸説,便只好向他們投降。
方法三:惡語加拳腳威脅
“樓霸”們既為一霸,自然不會總是好言好語相勸。如果碰到不願“合作”的業主,他們也會兇相畢露,老拳相向。貨的司機童先生就遇到了和上文網友相似的經歷:他幫朋友送瓷磚和水泥進小區,不管“樓霸”如何軟硬兼施,朋友就是不肯向“樓霸”妥協,等到他下樓時,貨的車身已經被人劃花了。

樓霸業主意見

面對着活躍在小區內的“欽定”搬運工,業主們意見很大。他們認為,這種行為不但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任意抬高了材料價格,而且剝奪了居民的選擇權。為了買房、裝修,他們精打細算,最後還得承受這筆額外負擔。
由於小區物管不讓外面的人進小區搬運東西,“樓霸”的要價又貴出很多,使得業主的裝修成本不得不大大增加。
網友“狂龍一族”説,他最近給自己的房子裝修時,就碰到了“樓霸”。該網友叫了搬運工去運裝修材料,可到了小區門口,卻忽然出現一個人,要求把搬運活交給他做,還揚言説: “你們誰敢動手,我就打斷你們的手!”告訴小區物管,物管的態度卻模稜兩可,該網友無奈,只好付錢,把這活交給了小區裏的搬運工。
關河路某樓盤的業主吳先生在裝修時也嚐盡了“樓霸”的苦。他説,吳先生本來訂購了一批板材,商家承諾免費送貨的,可到了小區門口,楞是被保安攔住不讓進。最後,只能以每層每立方米20元的價格,讓小區內的搬運工搬上了10樓。最後,陳先生和他們一番討價還價付了800元。

樓霸物業觀點

“樓霸”們隨意抬高價格,強行攬活,業主找到物管,物管要麼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要麼乾脆就是和“樓霸”們是一夥的,有的“樓霸”甚至本身就是物業管理的人。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每個進駐小區的搬運工隊伍,都是跟物管有協議的,他們在小區內接活,但同時要保證不損壞小區內的設施,如有損壞則承擔賠償責任,物業則會對進駐小區的搬運工隊伍收取准入費,按照業務的規模大小,從幾千到上萬不等。
某小區物業管理處的葉主任向記者坦言,他們物業也很難。如果讓每個業主自行搬運,一來人多車多,不便於小區內安全管理,此外在搬運其間損壞了小區內公用設施,也很難找到主體對此負責。而如果有統一的人員進行搬運,小區內設施損壞了,他們可以找到責任主體進行賠償。

樓霸律師説法

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明確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樓霸’是一種典型的強迫交易行為,不僅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如行為惡劣,同時觸犯的還有《治安管理處罰法》。但市民真正走法律渠道維權的很少,因為維權的成本高、風險大。”律師孟江建議:如有市民遭遇“樓霸”,可向政府有關部門如房管局、工商局、物價局等舉報尋求解決。
金牌律師事務所劉伏洲律師説:“樓霸”現象中,物管公司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業主交了錢給物管公司,物管公司就應該為業主提供一個可自由出入、不受威脅的材料搬運途徑。業主如果碰到“樓霸”,而物業管理公司不作為,業主可以根據相關法律,履行自己的權利,要求更換物管公司。此外,如果遇到“樓霸”欺行霸市的行為,業主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如果涉及治安問題,如“樓霸”打人,則可以報警處理。
劉伏洲律師認為:“樓霸”現象還會使城市散工形成不公平競爭,使他們無工可打,轉移困難,給政府安置就業帶來包袱。而且如果長期得不到解決,他們可能更加猖狂,為城市社會治安埋下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