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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彈

(槍零部件)

鎖定
槍彈(riflery、cartridge)是槍械在戰鬥中用來攻擊或防禦,致使目標直接遭受損害的彈藥,也是各類武器中應用最廣、消耗最多的一種彈藥。 現代軍用槍彈主要用來殺傷有生目標,也可用來摧毀輕型裝甲車輛、低空飛機、軍事設施等目標。為了使部隊所裝備的各種槍械能對不同的目標進行射擊,就需要大量各種不同用途的槍彈,所以槍彈的生產和補給在戰爭中是很重要的。 科學技術的發展促進了槍彈的進步。由於在現代戰爭中各種槍械仍然是其他武器難以替代的裝備之一,槍彈的作用也就不容忽視。
中文名
槍彈、定裝槍彈
外文名
riflery、cartridge
拼    音
qiāng dàn
起源時間
15世紀

槍彈發展歷史

福賽斯“香水瓶”擊發系統 福賽斯“香水瓶”擊發系統
中國於南宋開慶元年(1259)創制了世界上最早的管形射擊火器――竹管突火槍,它用黑火藥發射的“子窠”是世界上最早的槍彈。
14世紀後,歐洲的火門槍火繩槍燧發槍使用的彈藥與之類似,都是火藥和彈丸分裝的前裝槍彈。
16世紀中葉開始出現將火藥用紙包封和彈丸分裝入膛的辦法,能較準確地控制裝藥量。
17世紀中葉出現了紙包彈,即將彈丸和火藥包裝在一起,便於彈藥攜帶和從槍口裝入槍膛。
1807年英國人A.J.福賽斯發明了用於槍械的擊發點火裝置,不久有人發明了火帽,用於擊發點火。
槍彈 槍彈
1812年法國第一次用紙彈殼將彈頭、發射藥和擊發藥結合在一起,製成了定裝槍彈。定裝槍彈的出現促進了後裝槍的發展。
19世紀30年代後,德國首先研製出德萊賽後裝擊針槍,英、法等國家也先後研製出後裝擊針槍及後裝槍彈。
1849年法國C.C.E.米尼厄研製出底部中空的彈頭,發射時彈頭底部膨脹,能可靠嵌入膛線密閉火藥燃氣,有利於提高射程和精度,被許多國家採用。
19世紀60年代黃銅金屬彈殼的應用為自動武器的出現和發展奠定了基礎。
1871年英國裝備的馬蒂尼-亨利步槍發射的槍彈,縮小了彈殼上部的徑向尺寸,形成現代瓶形彈殼槍彈的雛形。
1875年瑞士開始採用帶銅鋅合金彈頭殼的鉛芯彈頭,彈頭殼嵌入膛線確實,併為提高彈頭初速和發展特種彈頭創造了條件。
1886年法國首先將無煙火藥槍彈用於勒貝爾步槍。此後,因火藥性能改善,殘渣減少,彈頭初速得到提高,槍械口徑也大多減小到8毫米以下。
19世紀末,研究空氣阻力的外彈道學發展迅速,開始採用阻力小的尖頭流線型彈頭,初速、射程和威力均有提高,槍彈結構也日臻完善,具備了現代槍彈的各種特徵。經過兩次世界大戰,各種槍械都配備了特種彈,槍彈種類大為增加。
20世紀40年代,為適應步槍常用距離縮短的戰術變化,減小槍彈質量和武器後坐力,德國和蘇聯相繼研製成功威力介於手槍彈步槍彈之間的中間型槍彈
1953年北大西洋條約組織各國把美國T65式7.62毫米槍彈選定為北約標準的步槍彈,實現了槍彈通用化。美國在1964年列裝了M193式5.56毫米步槍彈,配用於M16步槍。1980年北約國家選定比利時SS109式5.56毫米槍彈為制式槍彈。1974年蘇聯5.45毫米小口徑槍彈定型。1987年中國5.8毫米小口徑槍彈定型。德國在無殼彈方面取得較大突破。 [1] 

槍彈主要分類

按使用對象,可分為軍用、警用和民用三類。警用槍彈多選自軍用槍彈,也包括橡皮頭槍彈、低易損槍彈等專門設計的槍彈。民用槍彈包括獵槍彈和運動槍彈等。按配用槍械,可分為線膛槍彈和滑膛槍彈。線膛槍彈又可分為手槍彈、步槍彈和機槍彈,現代槍械使用的滑膛槍彈主要是霰彈槍彈。手槍類手槍指單手發射的短槍。它是近戰和自衞用的小型武器,短小輕便,能突然bai開火,在50米內具有良好的殺敵效力。燧發槍在歐洲,槍的演進約於1520年進入轉輪式,1530年便相當普及,尤其是在德國。它的射擊原理是在“引火藥粉盒”下方裝有隱藏的鋸齒狀轉輪,並以“火石鉗”夾着火石緊在轉輪上,扣板機時,轉輪會快速旋轉,與火石接觸摩擦生火而引燃火藥。這種型式的槍大大地改進了火繩槍的缺點。轉輪手槍轉輪手槍是帶有轉輪式多彈膛的手槍,屬於轉膛槍的一種。轉輪上通常有5~6個彈膛,在發射過程中轉輪自動轉動,逐個對正槍管發射。轉輪手槍分單動式和雙動式兩種。單動式轉輪手槍發射時,需先用手壓倒擊錘,同時帶動轉輪轉動到位,再扣扳機擊發;雙動式轉輪手槍發射時,在手扣扳機的同時,擊錘自動待擊,轉輪轉動到位並自動擊發。雙動轉輪手槍也可以單動射擊。後期轉輪手槍大多采用雙動式。轉膛槍的出現,大約可追溯到火繩槍的早期。自從1835年美國人卜柯爾特改進成功了第一支真正成功的轉輪手槍之後,轉輪手槍曾風行一時。由於轉輪手槍使用可靠,處理瞎火彈十分方便,至今在一些國家仍有使用,左輪手槍是轉輪手槍常見的一種類型。裝彈時其轉輪從左側擺出,故名左輪手槍。毛瑟手槍毛瑟手槍是世界著名的手槍之一,該槍由德國人費德勒兄弟三人研製,1896年以P·P·毛瑟的名義獲得專利,首批由德國毛瑟兵工廠生產,型號定為1896年式,是世界上最早出現的自動手槍之一。該槍採用槍管短後坐式自動原理,卡鐵起落式閉鎖機構,口徑7.63毫米,槍重1.16千克,槍長288毫米,12發彈匣供彈,射擊方式採用單、連發射擊方式,有效射程在手槍射擊時為50米,在抵肩射擊時為150米。毛瑟手槍威力大,性能可靠,使用方便,許多國家的軍隊都仿製和裝備過毛瑟手槍,因而產生了許多不同型號的變型槍,俄國在1918~1920年的內戰期間就廣泛使用了1908年式7.63毫米毛瑟自動手槍。毛瑟手槍有連在一起的,能裝6發和10發子彈的彈倉,也有能裝20發子彈的加裝式彈倉,常見的口徑有7.63毫米與9毫米兩種,1932年式毛瑟衝鋒手槍,採用20發彈匣供彈,木製槍盒可兼做槍托,抵肩射擊以提高連發火刀密度,增大有效射程。1921年中國也開始仿造這種手槍,並在抗日戰爭與解放戰爭時期廣泛使用,中國把這種槍叫做“駁殼槍”、“盒子炮”、“自來得”、“二十響”等。自動手槍自動手槍是射擊中在火藥氣體的作用下,可實現再次裝彈入膛的手槍。自動手槍分為兩種,一種是隻能打單發的半自動手槍,又稱自動裝填手槍。由於半自動手槍使用最為廣泛,習慣上也稱為自動手槍。另一種是可以打連發的全自動手槍,又稱衝鋒手槍。自動手槍的口徑通常為7.43毫米,以9毫米為多見;長200~300毫米,重約1公斤,大多采用裝於握把內的彈匣供彈,容彈量通常為8發,打單發時,射速約40發/分,有效射程約50米。自動手槍出現於19世紀末葉,由於其具有裝彈快、容彈多、射速快、威力大等特點,很快世界各國都開始使用。勃朗寧手槍勃朗寧手槍為美國槍械設計師勃朗寧設計。這款槍結構簡單,使用方便,它的設計思想一直影響着美國等國家後來槍械的設計。該槍採用槍管短後坐式自動方式,槍管偏移式閉鎖機構。勃朗寧大威力手槍口徑為9毫米,槍長196毫米,槍重0.9千克,初速335米/秒,採用13發彈匣。之所以叫它為大威力手槍,是因為彈匣容量大,而且可以將手槍裝在手槍盒上使用,這時射程可增加到130米。勃朗寧9毫米大威力手槍已誕生70年了,至今許多國家還在繼續使用。隱身手槍隱身手槍又稱間諜手槍,是一種以日常用品形狀偽裝外形的手槍,其主要特徵是口徑小,重量輕,響聲微弱,是能隨身攜帶而不易被察用的一種射擊工具,主要有鋼筆手槍、手套手槍、手杖手槍、提包手槍、雨傘手槍、煙盒手槍和打火機手槍等。
按口徑大小,可分為小口徑槍彈(6毫米以下)、大口徑槍彈(12毫米以上)和普通口徑槍彈;按用途,可分為戰鬥槍彈、輔助槍彈及檢測槍彈。
戰鬥槍彈包括普通槍彈和特種槍彈,特種槍彈又分為穿甲彈燃燒彈、曳光、爆炸等單作用槍彈和穿甲燃燒、穿甲曳光、燃燒曳光、穿甲燃燒曳光和穿甲爆炸燃燒等多作用槍彈。
按有無彈殼,可分為有殼槍彈和無殼槍彈;按彈頭數目,可分為普通的單頭槍彈和多彈頭槍彈。
由彈頭、彈殼、底火和發射藥組成。
①彈頭。是射向目標並對目標起殺傷、破壞作用或達到特定終點效應的槍彈部件。採用旋轉穩定式結構,多為尖頭錐底流線型外形的迴轉體,長徑比一般不大於5.5倍。一般由彈頭殼(又稱被甲)、鉛套、彈芯和其他零部件構成。
②彈殼。是用於連接彈頭、底火併盛裝發射藥的槍彈部件,又稱藥筒。具有確定藥室容積、使槍彈在膛內定位、射擊時保護彈膛不被燒蝕、密閉火藥燃氣以及利於槍彈裝填和存貯等功能。按彈殼外形,可分為瓶形彈殼和筒形彈殼。採用銅合金或低碳鋼製造。鋼製彈殼內外表面通常鍍銅或塗漆防腐蝕,並可在抽殼時減小摩擦阻力。為減輕彈藥重量,有些國家已研製出鋁合金彈殼、塑料彈殼。
③底火。是槍彈上用於點燃發射藥的火工品部件,又稱火帽。按擊發原理,可分為機械式底火和電擊發底火。
④發射藥。是槍彈的能源。常用膠質火藥,又稱無煙火藥。 [1] 

槍彈識別標識

為了便於槍彈的使用與管理,槍彈及其包裝上常標有彈種識別標記。槍彈生產後密封裝箱,彈箱表面標有槍彈名稱、生產廠家、年代和火藥批號等,並有鮮明的彈種色標。彈種色標用於識別槍彈種類,塗在彈頭尖端。中國規定普通彈彈尖不塗色,彈尖塗紅色表示燃燒彈,黑色表示穿甲彈和穿甲燃燒彈,綠色表示曳光彈,紫色表示穿甲燃燒曳光彈。彈殼底面一般都有數字或英文字母壓印,示以國別、生產廠家和年代。槍彈命名一般以口徑為主,前後輔以年代(或國別、廠號)和彈種,例如1956年式7.62毫米步槍彈。歐美一些國家常採用槍彈口徑乘以彈殼長度的表示方法,例如7.62毫米×51毫米槍彈。進一步提高穿甲能力,以有效打擊具有個人防護裝備的有生目標;運用爆炸槍彈的全射程起爆等技術,提高穿甲、燃燒、爆炸等多種毀傷效果;應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研製新型結構的槍彈,進一步提高終點效能。 [1] 
參考資料
  • 1.    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中國大百科全書·軍事:中國大百科出版社,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