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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寧
(明代中期大臣、將領)
鎖定
- 全 名
- 楊寧
- 字
- 彥謐
- 號
- 錢塘
- 所處時代
- 明朝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江西南康府星子縣(今江西省九江市廬山市)
- 出生日期
- 1400年5月23日
楊寧人物生平
楊寧早年經歷
建文二年四月二十九日(1400年5月23日),楊寧出生於江西南康府星子縣(今江西省九江市廬山市)官邸,當時其父楊昇正擔任星子教諭。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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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寧自幼聰明,剛三歲時,祖父把他抱在膝蓋上,口傳詩句,能過耳不忘。八歲,楊寧已能通曉《大學》《論語》《孟子》。十一歲,楊寧就能寫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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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樂十一年(1413年),父親楊昇應詔參與編修《永樂大典》,楊寧跟隨服侍他到京城。不久,父親楊昇患病且即將去世,楊寧對服侍湯藥、準備棺材、收斂遺體等事樣樣周到,並恭敬地扶着靈柩回到錢塘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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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寧高中傳臚
楊寧屢立戰功
正統四年(1439年),麓川宣慰使思任發造反,寇害鄰近地區,朝廷命將領去征伐他們,選拔有才識的文臣一同隨軍,楊寧是第一個被選中的。軍隊駐紮在麓川地區,叛賊派人到軍營門口來約降,主將吳亮想答應他,眾人都很高興,只有楊寧獨自進來對他説:“不可以,軍隊未曾用兵攻擊而敵人就投降,這是在引誘我們上當。答應他的求降,以後難免會後悔。”但主將不聽從他。又説:“你一定要想答應他求降的話,請你部署嚴陣以待防備不測。”這又沒被聽從。楊寧一再堅決請求,吳亮還是不聽從他。眾人説楊寧迂腐固執,命令他去金齒督運糧草。不到一個月,叛賊突然間攻到,士卒大多被俘。等到回到京師,帶兵的人全因失去時機受到譴責,只有楊寧獨得蒙受褒獎賞賜,升為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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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統六年(1441年),楊寧又跟從王驥到騰衝破敵,王驥讓楊寧與太僕少卿李蕡督戰。軍隊進入麓川境內,王驥指示諸將領進攻的策略,讓楊寧督戰。於是軍隊渡過江去攻打上江的叛賊營寨,叛賊用箭矢和滾石射擊,如雨而下,楊寧奮不顧身,督戰更加用力,士卒都盡力作戰,於是攻克了上江營寨。又進攻杉木籠山,叛賊築柵為營據險而守,楊寧説:“叛賊因以前打勝而驕惰了,應當用多種計謀來迷惑他們,使他們不能集中力量,才可以謀圖他們。”王驥採用他的話,命令諸將領各自根據地形便利而前進,各路都奮勇前進,連續攻破七個營寨,斬殺陶孟翥等人,其餘的叛賊逃散。於是乘勢直搗叛賊的巢穴,把他們圍困起來,叛賊死守城邑。晝夜攻戰都沒能攻克,於是乘着大風舉火,煙火遮天蔽日,叛賊無法逃脱,死於刀槍和墜崖溺水的人不計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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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寧歷官有績
正統九年七月四日(1444年7月18日),楊寧代替侯璡參贊雲南軍務。楊寧到任後則訓練軍隊,督察耕種屯田,興利除害,不因私而擾民,尤其在懷柔安撫遠方人民方面更是竭盡心力。在此之前,有個頭目叫恭項的,常常效力隨軍出征,楊寧於是請求設置隴川宣撫司,用恭項做宣撫使,用來表彰他的道義,百姓非常高興並表示服從。有人上言説騰衝地勢險要,應當築城來控制蠻夷,明英宗命令楊寧前往築城。有人對楊寧説這個地方地勢險惡多瘴氣,不是合適的時候築城就會死人,何不慢慢圖謀。楊寧説:“我只知道奉命而行罷了,哪裏顧得上其他的事。”就前往相地度工計算費用,勉勵將士使他們盡力,越過五天就完成了築城。接着修建學舍,選送學生,命令他們致力於學習來改變夷人的風俗。楊寧先前已經寫了文章刻在石頭上記述這件事。在此之前,麓川賊賊首逃到緬甸,到此時,楊寧因為城已修好百姓又效忠順從,考慮用來招致賊賊的計謀,於是選拔精鋭的軍隊好像將要出征的樣子,先派使者奉詞責備緬甸,緬甸人害怕了,請求交出賊賊自效勞,最終誅殺了元兇大憝。緬甸人函寄賊寇的頭顱來進獻,從此朝廷解除了向南顧慮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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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統十三年十月二十三日(1448年11月19日),閩、浙盜賊興起,明英宗命楊寧鎮守江西。楊寧到達江西后,視察郡縣,處在盜賊衝要地方的,加固城牆,立起排柵,用來截斷交通要道。集中鄉里的士兵,用武藝來訓練他們,盜賊侵犯的,就攻擊斬殺他們。盜賊聽説後,很害怕,避開不敢侵犯。楊寧在這時更加鎮靜,有空就遍歷各個郡縣,宣揚明英宗的仁德,表達百姓的意見,尊崇勉勵學校,詢問尋訪百姓的疾苦而或弛或張的政策,遠近的人們都敬畏愛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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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寧管理部事
景泰二年五月十五日(1451年6月13日),迤北可汗派使者入朝進貢,楊寧上奏説:“脱脱不花王派使者來進貢,近來得知也先也派了人在脱脱不花王那裏。醜虜猜忌心很重,也先未必不會對脱脱不花王產生懷疑。請求將脱脱不花王的使者遲滯數日,設宴慰勞賞賜他,比也先的使者還要更加優厚。像這樣,那麼脱脱不花王與也先互相產生猜忌,而擾亂邊境的憂患就延緩了。”明代宗説:“對待遠方的人應該真誠,更何況脱脱不花王已經上奏,想讓使者速回,不可以羈留,以致讓他產生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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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十二月七日(12月29日),楊寧因腳病調往南直隸,擔任南京刑部尚書。任職期間,處理案件時他一概以寬宏為原則,讓百姓不會感到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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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寧致仕而卒
楊寧主要影響
楊寧政治
楊寧一生政績頗豐,其主要政績如下:
楊寧軍事
楊寧一生軍事成就遠勝於政治成績,其主要成就如下:
- 正統六年(1441年),楊寧跟從王驥到騰衝破敵,先後出策攻取上江賊寨、杉木籠山,後來又向王驥出奇策,連破七個營寨,斬殺陶孟翥等人。在敵軍死守的情況下,楊寧提出乘風舉火,取得大勝。楊寧因此戰而越級升任刑部右侍郎。 [15] [16]
楊寧歷史評價
彭時:①讞獄明恕,蔚有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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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政大夫南京刑部尚書錢塘楊公墓碑》)②公友愛其弟,無間終始,待鄉黨朋友,一以信義。事上以忠,蒞政以德,臨民馭眾,嚴不刻,寬不緩,所至有惠於人。而性識機警,才器宏偉,處事務存大體,眾中出言,清辯有條,聽者忘倦,故識與不識,無不稱道其為人而慕仰之。其學博覽經史,尤長於春秋,自少即馳名場屋,所作諸文,有白雲稿、卧雲稿藏於家。
[2]
(《資政大夫南京刑部尚書錢塘楊公墓碑》)
楊寧軼事典故
楊寧考中進士後返回家鄉,他的母親還在世,他和他弟弟早晚侍奉她非常周到。正好他弟弟楊宜參加鄉試鍾炬,而楊寧也收到朝廷的召喚,於是他對楊宜説:“母親只養了我們兄弟倆,如今我們倆都要離開她出去,她依靠誰來養老呢?”楊宜被他的話感動了,就留在家裏侍奉母親,直到她終老。後來楊宜才出來做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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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寧人際關係
楊寧家世背景
據楊士奇為楊寧之父楊昇所撰的墓誌銘記載,楊寧的先世本姓沈氏,世代居住在浙江杭州府錢塘縣(今浙江省杭州市),以儒學為業,元杭州路儒學教授沈世隆的孫子沈源,生而父卒,於是跟隨舅姓,改姓楊氏。至楊寧的父親楊昇,擔任徽州府學教授,因而改籍為南直隸徽州府歙縣(今安徽省黃山市歙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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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寧親屬成員
輩分 | 關係 | 姓名 | 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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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輩 | 高祖父 | 沈世隆 | 元朝教授。 |
曾祖父 | 沈本仁 | 字壽之,隱居不仕,贈南京刑部尚書。 | |
祖父 | 楊源 | 字德文,隱居不仕,贈南京刑部尚書。 | |
父親 | 楊昇 | 有文學行誼,官終於徽州府學教授,因而遷居歙縣,贈南京刑部尚書。 | |
母親 | 袁氏 | 贈夫人。 | |
平輩 | 妻子 | 曹氏 | 封夫人。 |
弟弟 | 楊宜 | 字彥理,正統十三年(1448年)進士。 | |
子輩 | 兒子 | 楊堣 | 景泰五年(1454年)出生,不久即擔任直隸新安衞世襲副千户。 |
楊寧人物爭議
楊寧史料索引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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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明史·卷一百七十二·列傳第六十》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02-06]
- 2. 《國朝獻徵錄·卷四十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02-06]
- 3. 《資政大夫南京刑部尚書錢塘楊公墓碑》:曾祖本仁,祖源,俱隱德弗耀。父諱昇,有文學行誼,卒官徽州府學教授,因留家焉。
- 4. 龔延明主編,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 登科錄 上 點校本,寧波出版社,2016.05,第17頁.
- 5. 《資政大夫南京刑部尚書錢塘楊公墓碑》:公生而穎異,甫三歲,祖父引至膝下,口授以詩,即應口成誦。八歲能通大學、語、孟,十一而能屬文。
- 6. 《資政大夫南京刑部尚書錢塘楊公墓碑》:公天資孝友,年十四,適其父教授承詔預修永樂大典,公隨侍至京。既而父疾且卒,公於侍湯藥、備棺斂無不致,謹扶柩歸葬於錢塘。
- 7. 《資政大夫南京刑部尚書錢塘楊公墓碑》:十八即以春秋魁永樂丁酉京闈鄉試。兩赴會試,中乙榜,不就。
- 8. 《資政大夫南京刑部尚書錢塘楊公墓碑》:宣德庚戌,中第二甲進士第一人。尋詔歸進學。
- 9. 《資政大夫南京刑部尚書錢塘楊公墓碑》:壬子,赴召。
- 10. 《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七》:(宣德十年七月十一日),升行在刑部主事宋祥為本部郎中,擢進士李貴為户部主事,楊寧、盧瑛、楊祖禎俱為刑部主事,張淑為太常寺博士,王復為行人司左司副,汪雲、陳敏政、謝牧、範理、萬霽、傅暠俱為知縣。
- 11. 《資政大夫南京刑部尚書錢塘楊公墓碑》:明年,拜刑部主事,讞獄明恕,蔚有時名。
- 12. 《明史·卷一百七十二·列傳第六十》:正統初,從尚書魏源巡視宣、大。
- 13. 《資政大夫南京刑部尚書錢塘楊公墓碑》:正統己未,麓川宣慰思仁發反,寇虐隣境,朝廷命將徵之,簡文臣有才識者隨徵,公其首也。師次麓川境,賊遣人欵軍門約降,主將欲許之,眾莫不喜,公獨進曰:不可,兵未加而敵降,是誘我也。許之,懼有後悔。弗聽。又曰:必欲許之,請嚴兵以備不虞。又弗聽。固請不巳,眾謂公迂,檄令督運於金齒。不旬月,賊眾奄至,士卒多陷。比還京,將兵者率以失機被譴,公獨蒙褒賞,陞郎中。
- 14. 《明史·卷一百七十二·列傳第六十》:四年與都督吳亮徵麓川。賊款軍門約降,寧曰:“兵未加而先降,誘我也,宜嚴兵待之。”不聽,令寧督運金齒。已而賊果大至,官兵敗績。諸將獲罪,寧擢郎中。
- 15. 《明史·卷一百七十二·列傳第六十》:復從王驥至騰衝破賊,寧與太僕少卿李蕡督戰,並有功。
- 16. 《資政大夫南京刑部尚書錢塘楊公墓碑》:歲辛酉,大舉伐麓川,總督兵部尚書王公驥知公料敵之審也,仍以公行。師入境,王公指授諸將進取方畧,以公督戰。乃渡江攻上江賊砦,賊矢石如雨,公奮不顧身,督戰益力,士卒鹹用命,遂克之。又進攻杉木籠山,賊柵險拒守,公曰:賊狃於前勝,當多方以誤之,使不暇併力,乃可圖。王公用其言,令諸將各視形便以進,諸道俱奮,連破七砦,斬陶孟翥等,餘賊奔潰。遂乘勢搗賊巢,圍之,賊以死守,晝夜攻戰不克,因乘風舉火,煙焰漲天,賊不知所為,死鋒鏑及墮崖溺水者不知其數。
- 17. 《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九十二》:(正統七年五月十六日),升北京行太僕寺少卿李蕡為工部右侍郎,兵部郎中侯璡為禮部右侍郎,刑部郎中楊寧為本部右侍郎,錄其隨徵麓川功也。
- 18. 《明史·卷一百七十二·列傳第六十》:師還,寧超拜刑部右侍郎。
- 19. 《資政大夫南京刑部尚書錢塘楊公墓碑》:師還,上親宴勞於奉天門,賜公白金楮幣,升刑部右侍郎。
- 20. 《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一百三》:(正統八年四月二十六日),刑部右侍郎楊寧母太淑人袁氏卒,遣官諭祭,命寧奔喪,起復任事。
- 21. 《資政大夫南京刑部尚書錢塘楊公墓碑》:壬戌,丁母袁夫人憂。
- 22. 《明史·卷一百七十二·列傳第六十》:遭母憂,奪情。
- 23. 《資政大夫南京刑部尚書錢塘楊公墓碑》:甲子,奉命參贊雲南軍務。至則練兵伍,督耕屯,興利去害,不以私撓,而於懷撫遠人尤盡心焉。先是,有頭目恭項者,常効力隨徵,公於是請置隴川宣撫司,以恭項為宣撫,用旌其義,民夷悦服。有言騰衝險要,宜城之以控制蠻夷者,上命公往城。或謂公其地險惡多瘴,非時為之輒死,盍徐圖之。公曰:我知奉命而巳,遑恤其他。即往相地度工計費,勉勵將士使效力,越□旬有五日而畢工。因建學舍,選生徒,令務學以變夷風,自為文刻石紀其事。先是,麓川賊首逸於□,至是,公以城完民且效順,謀所以致賊計,乃簡鋭師若將有所向者,先遣使奉詞責緬,緬人懼,求出賊自效,卒誅大憝,函其首以獻,自是朝廷無南顧之憂。
- 24. 《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一百十八》:(正統九年七月四日),敕刑部右侍郎楊寧曰:“今命爾往雲南,代侍郎侯璡參贊軍務,並提督雲南都司各衞所操練軍馬,及預備糧儲、屯田等事。凡軍機事務,爾須與總兵、鎮守官商確處置,事幹三司者,亦須會議。務在同心合謀,從長而行,勿偏執己見,有妨事機。爾須廉勤公正,以身率人,毋惑於小人之言,毋懾於權要之勢,毋安於怠肆而廢弛兵備,毋狃於近利而貽患生靈。必使一方軍民得所,夷人畏服,以副委任。爾其欽哉!”
- 25. 《明史·卷一百七十二·列傳第六十》:九年代侯璡參贊雲南軍務。時麓川甫平,寧以騰衝地要害,與都督沐昂築城置衞,設戍兵控諸蠻。
- 26. 《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一百四十二》:(正統十一年六月十二日),兵部言:“參贊雲南軍務刑部右侍郎楊寧先奉敕旨,與本部左侍郎侯璡每二年輪代參贊,用均勞逸。今寧將及二年,例應璡代,璡近因馬躓傷足,調治未痊,乞別選堂上官一員前去代寧。”上以璡素所定者,命良醫調治,疾愈仍往代之。
- 27. 《明史·卷一百七十二·列傳第六十》:居二年,召還。
- 28. 《資政大夫南京刑部尚書錢塘楊公墓碑》:丙寅,侍郎侯璡代公,還朝。
- 29. 《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一》:(正統十三年十月二十三日),命刑部右侍郎楊寧往江西,大理寺少卿張驥往浙江,撫安人民,操練軍馬,堤備賊寇。時十三道監察御史周鑑等言:福建賊鄧茂七、處州賊葉宗留煽亂浙江,江西地與相連,恐其不靖,請命大臣往鎮撫之。故有是命。
- 30. 《明史·卷一百七十二·列傳第六十》:閩、浙盜起,命寧鎮江西。賊至,輒擊敗之。暇則詢民疾苦,境內向服。
- 31. 《資政大夫南京刑部尚書錢塘楊公墓碑》:未幾,閩、浙、東、廣草寇竊發,師徵未寧,江右密邇三境,懼有侵軼患,朝廷命公巡撫。公至,按視郡縣,當賊衝者,增城垣,立排柵,以斷要路。團集鄉兵,訓以武藝,賊有侵軼者,輒擊斬之,以故賊聞風畏避不敢犯。公於是時,益鎮以簡靜,睱則徧歷諸郡,宣上德,達下情,崇獎學校,詢求民瘼而弛張之,遠近畏慕。
- 32. 《明史·卷一百七十二·列傳第六十》:景泰初,召拜禮部尚書,偕胡濙理部事。
- 33. 《資政大夫南京刑部尚書錢塘楊公墓碑》:景泰初還京,奏對稱旨,有金織文綺羊酒之賜。明日,拜禮部尚書,與毘陵胡公恊心政務,濟寬以嚴,人謂得體。
- 34. 《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四》:(景泰二年五月十五日),禮部尚書楊寧奏:“脱脱不花王遣使入貢,近訪知也先亦有人在內。切惟醜虜猜忌最重,彼也先未必不致疑於脱脱不花王。乞將脱脱不花王使遲留數日,宴勞錫與,比也先使加厚。若此,則脱脱不花王與也先互生猜忌,而擾邊之患緩矣。”帝曰:“柔遠之道,宜待以誠。況脱脱不花王奏來,欲令使臣速回,不可羈留,致彼有疑。”
- 35. 《明史·卷一百七十二·列傳第六十》:迤北可汗遣使入貢,寧言:“宜留使數日,宴勞賜予,視也先使倍厚。彼性多猜,二人必內構,邊患可緩。”帝務誠信,不許。
- 36. 《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十一》:(景泰二年十二月七日),升禮部右侍郎王永壽為本部尚書,南京都察院副都御史張純為本院右都御史,大理寺右寺丞薛瑄為南京大理寺卿。調禮部尚書楊寧於南京刑部,右侍郎姚夔於南京禮部。時都察院左都御史王文言:“南京近來災異迭見,且根本之地,各堂上正官不宜久缺,乞選擇升調補之。”故有是命。
- 37. 《資政大夫南京刑部尚書錢塘楊公墓碑》:後二年,以病足艱於步履,調南京刑部。在刑部五六年,斷獄一用寬恕,民以不冤。
- 38. 《資政大夫南京刑部尚書錢塘楊公墓碑》:蒙賜誥贈曾祖、祖、父俱尚書,曾祖妣、祖妣、妣俱夫人。
- 39. 《明史·卷一百七十二·列傳第六十》:其冬,以足疾調南刑部。
- 40. 《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四十六》:(景泰五年十月二十日),汝陽太長公主嫡孫謝琰乞入國子監讀書,以圖補報。從之。浙江按察司按察使張璇等奏:“杭、嘉、湖三府民運糧艱辛,乞將浙江衞所軍餘儹運。軍餘不足,於操守屯田軍內選補。”事下户部議,除屯田軍不動,其餘宜允所擬。乞移文鎮守浙江兵部尚書孫原貞等,要在處置得宜。從之。命南京刑部尚書楊寧子堣為直隸新安衞世襲副千户。寧上張自敍其前後軍功,乞蔭其子,故有是命。時王堣方一歲。
- 41. 《明史·卷一百七十二·列傳第六十》:嘗自敍前後戰功,乞世蔭。子堣方一歲,遂得新安衞副千户。
- 42. 《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七十三》:(景泰七年十二月十二日),升江西道監察御史吳中為福建按察司副使。初,南京十三道監察御史莊昇等言南京守備等官皆不得人,且疏刑部尚書楊寧、工部尚書王來、應天府尹馬諒等不法事。命給事中、御史各一人核之,未報。寧等各疏昇等無職,乃左副都御史軒輗挾私忿使為之。事下都察院,左都御史蕭維禎奏御史言官寧等欲鉗其口,請收寧、來、輗等俱下獄訊之。詔免訊,姑錄狀示之,令有過則改,勉圖自新。
- 43. 《明史·卷一百七十二·列傳第六十》:七年為御史莊升所劾,遣核未報。寧力詆言官,都察院再劾寧脅制言路。詔免其罪,錄狀示之。
- 44. 《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七十五》:(天順元年二月六日),升南京都察院左副都御史軒輗為刑部尚書,調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劉廣衡為刑部左侍郎,右副都御史李賓為太理寺卿,右僉都御史李秉南直隸總督糧儲,户部尚書張鳳於南京户部,刑部尚書薛希璉於南京刑部,都察院左都御史蕭維禎於南京都察院,禮部右侍郎姚夔於南京禮部,兵部右侍郎宋琰於南京兵部,南京刑部左侍郎鄭泰於南京吏部,刑部右侍郎劉清為四川布政司參政,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王竑為浙江布政司參政,宋傑為山東布政司參政,左僉都御史陳泰為廣東按察司副使,鄭顒為福建副使,右僉都御史韓雍為山西副使,彭誼為浙江紹興府知府,大理寺少卿曹璉為廣東惠州府知府,通政司右通政殷謙為河南汝寧府知府,南京兵部右侍郎杜寧為福建布政司參政,南京工部右侍郎李浩為貴州參政,南京大理寺右寺丞應灝為雲南大理府同知。命户部尚書李敏,左侍郎孟鑑、張睿,兵部尚書孫原貞,工部右侍郎張敏,都察院左都御史馬昂,左副都御史年富、馬謹,右副都御史韓福,通政欒惲,太常寺卿程南雲,太僕寺丞蔡翼,南京吏部尚書曹義,南京户部尚書沈翼,南京禮部尚書張惠,南京兵部尚書張純,南京刑部尚書楊寧,南京工部尚書王來,南京太僕寺丞嚴曾,南京鴻臚寺左少卿江勝俱致仕。先是,御史奏尚書、都御史員多,乞汰之。上命吏部將南北二京堂上官疏職名以聞,故有是命。
- 45. 《資政大夫南京刑部尚書錢塘楊公墓碑》:天順改元,致仕家居。
- 46. 《明史·卷一百七十二·列傳第六十》:英宗復辟,命致仕。
- 47. 《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九十七》:(天順二年十一月二十日),南京刑部尚書楊寧卒。寧,字彥謐,直隸歙縣人,由進士授刑部主事。正統三年,隨兵部尚書魏源巡視宣府、大同邊備。四年,出師征剿麓川,以中官監軍,薦寧偕往。至境,賊款軍門約降,主將許之,寧曰:兵未加而敵降,是詐以誘我也,宜嚴兵以備之。已而賊眾果至,以功特升郎中。六年,仍舉麓川之師,兵部尚書王驥總軍務,復薦寧往,偕攻破杉木籠山柵砦,搗其巢穴。師還,以功進升刑部右侍郎。九年,參贊雲南軍務,請置隴川宣撫司,又即騰衝險塞築城,控制蠻夷。戊辰,巡撫江西,詢求民瘼,士民畏服。景泰初,召還,進禮部尚書,後以足疾調南京刑部。天順初致仕,至是卒。訃聞,遣官賜祭營葬。寧為人機警,負才能,善交權貴,麓川之行,雖已成功,而其不免於清議,亦以此雲。
- 48. 英宗睿皇帝實錄 卷二百九十七 天順二年 十一月 二十日 6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02-06]
- 49. 《資政大夫南京刑部尚書錢塘楊公墓碑》:天順戊寅十一月二十一日,南京刑部尚書楊公卒於家……踰年以疾卒,春秋五十有九。訃聞,遣官賜祭營葬。
- 50. 《明史·卷一百七十二·列傳第六十》:逾年卒。
- 51. 《資政大夫南京刑部尚書錢塘楊公墓碑》:及第進士歸,母夫人在堂,朝夕侍養謹甚。會其第宜領鄉薦,而公亦被召,乃謂弟曰:母之所生,惟我與爾,今俱出,母何恃以為養邪?弟感其言,養母以壽終,乃仕。
- 52. 龔延明主編,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 登科錄 上 點校本,寧波出版社,2016.05,第137頁.
- 53. 陳佔山著,撞擊與交融 中外文化交流史論,汕頭大學出版社,2006.05,第314頁.
- 54. 《新安文獻志·卷九十三·明故徽州府儒學教授贈嘉議大夫刑部右侍郎楊君昇墓碑銘》:洪武丙子,以春秋中鄉試,明年會試中副榜,授教諭星子縣。
- 55. 《新安文獻志·卷九十三·明故徽州府儒學教授贈嘉議大夫刑部右侍郎楊君昇墓碑銘》:世家杭之錢塘,業儒。元杭州路儒學教授世隆,生壽之,壽之生徳文;生而父卒,鞠於舅氏,遂蒙舅姓,孟潛之曾祖祖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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