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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寧

(明代中期大臣、將領)

鎖定
楊寧(1400年5月23日 [4]  —1458年12月25日/26日),字彥謐,號錢塘,南直隸徽州府歙縣(今安徽省黃山市歙縣)人,祖籍浙江杭州府錢塘縣(今浙江省杭州市),明朝中期大臣、將領。
宣德五年(1430年)進士第四,授刑部主事。正統三年(1438年),隨兵部尚書魏源巡視宣大邊備。正統四年(1439年),出師征剿麓川,以功特升刑部郎中。正統六年(1441年),仍舉麓川之師,以功進升刑部右侍郎。正統九年(1444年),參贊雲南軍務,請置隴川宣撫司,又在騰衝險塞築城,控制蠻夷。正統十三年(1448年),巡撫江西,詢求民情,士民畏服。景泰初,進禮部尚書,後以足疾調南京刑部。天順初,致仕歸鄉。 [47] 
天順二年十一月二十日/二十一日(1458年12月25日/26日),楊寧去世,享年五十九歲。 [47]  [49] 
全    名
楊寧
彥謐
錢塘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江西南康府星子縣(今江西省九江市廬山市)
出生日期
1400年5月23日
逝世日期
1458年12月25日 至 1458年12月26日
前    任
施禮
繼    任
薛希璉
主要成就
征剿麓川,平定雲南
最高官職
南京刑部尚書
籍    貫
南直隸徽州府歙縣(今安徽省黃山市歙縣)
祖    籍
浙江杭州府錢塘縣(今浙江省杭州市)

楊寧人物生平

楊寧早年經歷

建文二年四月二十九日(1400年5月23日),楊寧出生於江西南康府星子縣(今江西省九江市廬山市)官邸,當時其父楊昇正擔任星子教諭。 [4]  [54]  楊寧自幼聰明,剛三歲時,祖父把他抱在膝蓋上,口傳詩句,能過耳不忘。八歲,楊寧已能通曉《大學》《論語》《孟子》。十一歲,楊寧就能寫文章。 [5] 
永樂十一年(1413年),父親楊昇應詔參與編修《永樂大典》,楊寧跟隨服侍他到京城。不久,父親楊昇患病且即將去世,楊寧對服侍湯藥、準備棺材、收斂遺體等事樣樣周到,並恭敬地扶着靈柩回到錢塘安葬。。 [6] 
永樂十五年(1417年),楊寧參加應天府鄉試,考中舉人第六名,為《春秋》榜第一名。後來兩次參加會試,中乙榜,但未接受出仕。 [7] 

楊寧高中傳臚

宣德五年(1430年),楊寧考中第二甲進士第一名(即傳臚), [4]  不久,明宣宗詔令楊寧歸鄉進學。 [8] 
宣德七年(1432年),明宣宗重新召楊寧入京。 [9] 
宣德十年七月十一日(1435年8月4日),楊寧被授官刑部主事,審理案件公正寬大,顯露出很高的聲譽。 [10-11] 

楊寧屢立戰功

正統三年(1438年),楊寧跟從尚書魏源巡視宣大 [12]  [47] 
正統四年(1439年),麓川宣慰使思任發造反,寇害鄰近地區,朝廷命將領去征伐他們,選拔有才識的文臣一同隨軍,楊寧是第一個被選中的。軍隊駐紮在麓川地區,叛賊派人到軍營門口來約降,主將吳亮想答應他,眾人都很高興,只有楊寧獨自進來對他説:“不可以,軍隊未曾用兵攻擊而敵人就投降,這是在引誘我們上當。答應他的求降,以後難免會後悔。”但主將不聽從他。又説:“你一定要想答應他求降的話,請你部署嚴陣以待防備不測。”這又沒被聽從。楊寧一再堅決請求,吳亮還是不聽從他。眾人説楊寧迂腐固執,命令他去金齒督運糧草。不到一個月,叛賊突然間攻到,士卒大多被俘。等到回到京師,帶兵的人全因失去時機受到譴責,只有楊寧獨得蒙受褒獎賞賜,升為郎中。 [13]  [14] 
正統六年(1441年),楊寧又跟從王驥到騰衝破敵,王驥讓楊寧與太僕少卿李蕡督戰。軍隊進入麓川境內,王驥指示諸將領進攻的策略,讓楊寧督戰。於是軍隊渡過江去攻打上江的叛賊營寨,叛賊用箭矢和滾石射擊,如雨而下,楊寧奮不顧身,督戰更加用力,士卒都盡力作戰,於是攻克了上江營寨。又進攻杉木籠山,叛賊築柵為營據險而守,楊寧説:“叛賊因以前打勝而驕惰了,應當用多種計謀來迷惑他們,使他們不能集中力量,才可以謀圖他們。”王驥採用他的話,命令諸將領各自根據地形便利而前進,各路都奮勇前進,連續攻破七個營寨,斬殺陶孟翥等人,其餘的叛賊逃散。於是乘勢直搗叛賊的巢穴,把他們圍困起來,叛賊死守城邑。晝夜攻戰都沒能攻克,於是乘着大風舉火,煙火遮天蔽日,叛賊無法逃脱,死於刀槍和墜崖溺水的人不計其數。 [15]  [16] 
正統七年五月十六日(1442年6月23日),大軍返回京城,明英宗親自在奉天門犒賞他們,賞賜楊寧銀兩,越級升任刑部右侍郎。 [17-19] 
正統八年四月二十六日(1443年5月25日),楊寧遭遇母喪,明英宗命令他回家奔喪後,回來再上任。 [20-22] 

楊寧歷官有績

正統九年七月四日(1444年7月18日),楊寧代替侯璡參贊雲南軍務。楊寧到任後則訓練軍隊,督察耕種屯田,興利除害,不因私而擾民,尤其在懷柔安撫遠方人民方面更是竭盡心力。在此之前,有個頭目叫恭項的,常常效力隨軍出征,楊寧於是請求設置隴川宣撫司,用恭項做宣撫使,用來表彰他的道義,百姓非常高興並表示服從。有人上言説騰衝地勢險要,應當築城來控制蠻夷,明英宗命令楊寧前往築城。有人對楊寧説這個地方地勢險惡多瘴氣,不是合適的時候築城就會死人,何不慢慢圖謀。楊寧説:“我只知道奉命而行罷了,哪裏顧得上其他的事。”就前往相地度工計算費用,勉勵將士使他們盡力,越過五天就完成了築城。接着修建學舍,選送學生,命令他們致力於學習來改變夷人的風俗。楊寧先前已經寫了文章刻在石頭上記述這件事。在此之前,麓川賊賊首逃到緬甸,到此時,楊寧因為城已修好百姓又效忠順從,考慮用來招致賊賊的計謀,於是選拔精鋭的軍隊好像將要出征的樣子,先派使者奉詞責備緬甸,緬甸人害怕了,請求交出賊賊自效勞,最終誅殺了元兇大憝。緬甸人函寄賊寇的頭顱來進獻,從此朝廷解除了向南顧慮的責任。 [23]  [24]  [25] 
正統十一年六月十二日(1446年7月5日),侯璡病癒,重新參贊雲南軍務,楊寧被召回京城。 [26-28] 
正統十三年十月二十三日(1448年11月19日),閩、浙盜賊興起,明英宗命楊寧鎮守江西。楊寧到達江西后,視察郡縣,處在盜賊衝要地方的,加固城牆,立起排柵,用來截斷交通要道。集中鄉里的士兵,用武藝來訓練他們,盜賊侵犯的,就攻擊斬殺他們。盜賊聽説後,很害怕,避開不敢侵犯。楊寧在這時更加鎮靜,有空就遍歷各個郡縣,宣揚明英宗的仁德,表達百姓的意見,尊崇勉勵學校,詢問尋訪百姓的疾苦而或弛或張的政策,遠近的人們都敬畏愛慕他。 [29]  [30]  [31] 

楊寧管理部事

景泰元年(1450年),召回朝廷授禮部尚書,和胡濙同心協力處理政務,濟世寬容而嚴厲,世人認為這很得當。 [32-33] 
景泰二年五月十五日(1451年6月13日),迤北可汗派使者入朝進貢,楊寧上奏説:“脱脱不花王派使者來進貢,近來得知也先也派了人在脱脱不花王那裏。醜虜猜忌心很重,也先未必不會對脱脱不花王產生懷疑。請求將脱脱不花王的使者遲滯數日,設宴慰勞賞賜他,比也先的使者還要更加優厚。像這樣,那麼脱脱不花王與也先互相產生猜忌,而擾亂邊境的憂患就延緩了。”明代宗説:“對待遠方的人應該真誠,更何況脱脱不花王已經上奏,想讓使者速回,不可以羈留,以致讓他產生懷疑。” [34]  [35]  十二月七日(12月29日),楊寧因腳病調往南直隸,擔任南京刑部尚書。任職期間,處理案件時他一概以寬宏為原則,讓百姓不會感到冤枉。 [36-37]  [39] 
景泰七年十二月十二日(1457年1月7日),楊寧被御史莊升所彈劾,明代宗派人查核,沒有答報。楊寧竭力詆譭諫官,都察院再次彈劾楊寧挾制進言之路。明代宗下詔赦免他的罪遇,謄錄狀子給他看。 [42-43] 

楊寧致仕而卒

天順元年二月六日(1457年3月1日),明英宗復位後勒令楊寧致仕。 [44-46] 
天順二年十一月二十日/二十一日(1458年12月25日/26日),楊寧去世,享年五十九歲,明英宗按慣例對楊寧賜祭葬。 [47]  [49-50] 

楊寧主要影響

楊寧政治

楊寧一生政績頗豐,其主要政績如下:
  • 正統九年(1444年),楊寧參贊雲南軍務,在任期間訓練軍隊,督耕屯田,與都督沐昂築城設衞,設置戍兵控制諸蠻,讓邊塞得以安定。 [23]  [24]  [25] 
  • 正統十三年(1448年),楊寧鎮守江西,任職期間訪貧問苦,轄區內人民對他信服。 [29]  [30] 
  • 景泰二年(1451年),迤北可汗派使者入朝進貢,楊寧設計讓瓦剌起內訌,但因明代宗務求誠實守信,計劃未能實施。 [34]  [35] 

楊寧軍事

楊寧一生軍事成就遠勝於政治成績,其主要成就如下:
  • 正統四年(1439年),麓川宣慰思仁發造反,楊寧隨都督吳亮征討麓川。敵人詐降,被楊寧識破,但都督吳亮不聽,導致官兵大敗,唯有楊寧提升為刑部郎中。 [13]  [14] 
  • 正統六年(1441年),楊寧跟從王驥到騰衝破敵,先後出策攻取上江賊寨、杉木籠山,後來又向王驥出奇策,連破七個營寨,斬殺陶孟翥等人。在敵軍死守的情況下,楊寧提出乘風舉火,取得大勝。楊寧因此戰而越級升任刑部右侍郎。 [15]  [16] 
  • 正統十三年(1448年),楊寧奉命鎮守江西。楊寧上任後,先後採取一系列措施,斷敵軍後路。又把鄉兵聚集起來授以武藝,導致賊寇不敢進犯城鎮。 [29]  [30]  [31] 

楊寧歷史評價

楊埏:先伯父歷任於朝幾三十年,功名事業著於中外。 [2] 《資政大夫南京刑部尚書錢塘楊公墓碑》引
孫繼宗等:寧為人機警,負才能,善交權貴,麓川之行,雖已成功,而其不免於清議,亦以此雲。 [48] 《明英宗實錄》
彭時:①讞獄明恕,蔚有時名。 [2] 《資政大夫南京刑部尚書錢塘楊公墓碑》)②公友愛其弟,無間終始,待鄉黨朋友,一以信義。事上以忠,蒞政以德,臨民馭眾,嚴不刻,寬不緩,所至有惠於人。而性識機警,才器宏偉,處事務存大體,眾中出言,清辯有條,聽者忘倦,故識與不識,無不稱道其為人而慕仰之。其學博覽經史,尤長於春秋,自少即馳名場屋,所作諸文,有白雲稿、卧雲稿藏於家。 [2] 《資政大夫南京刑部尚書錢塘楊公墓碑》
張廷玉等:①機警多才能,負時譽。 [1] 《明史》)②寧有才而善交權貴。 [1] 《明史》

楊寧軼事典故

楊寧考中進士後返回家鄉,他的母親還在世,他和他弟弟早晚侍奉她非常周到。正好他弟弟楊宜參加鄉試鍾炬,而楊寧也收到朝廷的召喚,於是他對楊宜説:“母親只養了我們兄弟倆,如今我們倆都要離開她出去,她依靠誰來養老呢?”楊宜被他的話感動了,就留在家裏侍奉母親,直到她終老。後來楊宜才出來做官。 [51] 

楊寧人際關係

楊寧家世背景

據楊士奇為楊寧之父楊昇所撰的墓誌銘記載,楊寧的先世本姓沈氏,世代居住在浙江杭州府錢塘縣(今浙江省杭州市),以儒學為業,元杭州路儒學教授沈世隆的孫子沈源,生而父卒,於是跟隨舅姓,改姓楊氏。至楊寧的父親楊昇,擔任徽州府學教授,因而改籍為南直隸徽州府歙縣(今安徽省黃山市歙縣)。 [55] 

楊寧親屬成員

輩分
關係
姓名
簡介
先輩
高祖父
沈世隆
元朝教授。
曾祖父
沈本仁
字壽之,隱居不仕,贈南京刑部尚書。
祖父
楊源
字德文,隱居不仕,贈南京刑部尚書。
父親
楊昇
有文學行誼,官終於徽州府學教授,因而遷居歙縣,贈南京刑部尚書。
母親
袁氏
贈夫人。
平輩
妻子
曹氏
封夫人。
弟弟
楊宜
字彥理,正統十三年(1448年)進士。
子輩
兒子
楊堣
景泰五年(1454年)出生,不久即擔任直隸新安衞世襲副千户。
參考資料: [3-4]  [38]  [40-41]  [52-53] 

楊寧人物爭議

《明英宗實錄》記載楊寧在天順二年十一月二十日(1458年12月25日)去世, [48]  而彭時的《資政大夫南京刑部尚書錢塘楊公墓碑》説楊寧去世於同月的二十一日(1458年12月26日)。 [2] 

楊寧史料索引

張廷玉等《明史·卷一百七十二·列傳第六十》 [1] 
彭時《資政大夫南京刑部尚書錢塘楊公墓碑》 [2] 《國朝獻徵錄·卷四十八》引
參考資料
  • 1.    《明史·卷一百七十二·列傳第六十》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02-06]
  • 2.    《國朝獻徵錄·卷四十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02-06]
  • 3.    《資政大夫南京刑部尚書錢塘楊公墓碑》:曾祖本仁,祖源,俱隱德弗耀。父諱昇,有文學行誼,卒官徽州府學教授,因留家焉。
  • 4.    龔延明主編,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 登科錄 上 點校本,寧波出版社,2016.05,第17頁.
  • 5.    《資政大夫南京刑部尚書錢塘楊公墓碑》:公生而穎異,甫三歲,祖父引至膝下,口授以詩,即應口成誦。八歲能通大學、語、孟,十一而能屬文。
  • 6.    《資政大夫南京刑部尚書錢塘楊公墓碑》:公天資孝友,年十四,適其父教授承詔預修永樂大典,公隨侍至京。既而父疾且卒,公於侍湯藥、備棺斂無不致,謹扶柩歸葬於錢塘。
  • 7.    《資政大夫南京刑部尚書錢塘楊公墓碑》:十八即以春秋魁永樂丁酉京闈鄉試。兩赴會試,中乙榜,不就。
  • 8.    《資政大夫南京刑部尚書錢塘楊公墓碑》:宣德庚戌,中第二甲進士第一人。尋詔歸進學。
  • 9.    《資政大夫南京刑部尚書錢塘楊公墓碑》:壬子,赴召。
  • 10.    《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七》:(宣德十年七月十一日),升行在刑部主事宋祥為本部郎中,擢進士李貴為户部主事,楊寧、盧瑛、楊祖禎俱為刑部主事,張淑為太常寺博士,王復為行人司左司副,汪雲、陳敏政、謝牧、範理、萬霽、傅暠俱為知縣。
  • 11.    《資政大夫南京刑部尚書錢塘楊公墓碑》:明年,拜刑部主事,讞獄明恕,蔚有時名。
  • 12.    《明史·卷一百七十二·列傳第六十》:正統初,從尚書魏源巡視宣、大。
  • 13.    《資政大夫南京刑部尚書錢塘楊公墓碑》:正統己未,麓川宣慰思仁發反,寇虐隣境,朝廷命將徵之,簡文臣有才識者隨徵,公其首也。師次麓川境,賊遣人欵軍門約降,主將欲許之,眾莫不喜,公獨進曰:不可,兵未加而敵降,是誘我也。許之,懼有後悔。弗聽。又曰:必欲許之,請嚴兵以備不虞。又弗聽。固請不巳,眾謂公迂,檄令督運於金齒。不旬月,賊眾奄至,士卒多陷。比還京,將兵者率以失機被譴,公獨蒙褒賞,陞郎中。
  • 14.    《明史·卷一百七十二·列傳第六十》:四年與都督吳亮徵麓川。賊款軍門約降,寧曰:“兵未加而先降,誘我也,宜嚴兵待之。”不聽,令寧督運金齒。已而賊果大至,官兵敗績。諸將獲罪,寧擢郎中。
  • 15.    《明史·卷一百七十二·列傳第六十》:復從王驥至騰衝破賊,寧與太僕少卿李蕡督戰,並有功。
  • 16.    《資政大夫南京刑部尚書錢塘楊公墓碑》:歲辛酉,大舉伐麓川,總督兵部尚書王公驥知公料敵之審也,仍以公行。師入境,王公指授諸將進取方畧,以公督戰。乃渡江攻上江賊砦,賊矢石如雨,公奮不顧身,督戰益力,士卒鹹用命,遂克之。又進攻杉木籠山,賊柵險拒守,公曰:賊狃於前勝,當多方以誤之,使不暇併力,乃可圖。王公用其言,令諸將各視形便以進,諸道俱奮,連破七砦,斬陶孟翥等,餘賊奔潰。遂乘勢搗賊巢,圍之,賊以死守,晝夜攻戰不克,因乘風舉火,煙焰漲天,賊不知所為,死鋒鏑及墮崖溺水者不知其數。
  • 17.    《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九十二》:(正統七年五月十六日),升北京行太僕寺少卿李蕡為工部右侍郎,兵部郎中侯璡為禮部右侍郎,刑部郎中楊寧為本部右侍郎,錄其隨徵麓川功也。
  • 18.    《明史·卷一百七十二·列傳第六十》:師還,寧超拜刑部右侍郎。
  • 19.    《資政大夫南京刑部尚書錢塘楊公墓碑》:師還,上親宴勞於奉天門,賜公白金楮幣,升刑部右侍郎。
  • 20.    《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一百三》:(正統八年四月二十六日),刑部右侍郎楊寧母太淑人袁氏卒,遣官諭祭,命寧奔喪,起復任事。
  • 21.    《資政大夫南京刑部尚書錢塘楊公墓碑》:壬戌,丁母袁夫人憂。
  • 22.    《明史·卷一百七十二·列傳第六十》:遭母憂,奪情。
  • 23.    《資政大夫南京刑部尚書錢塘楊公墓碑》:甲子,奉命參贊雲南軍務。至則練兵伍,督耕屯,興利去害,不以私撓,而於懷撫遠人尤盡心焉。先是,有頭目恭項者,常効力隨徵,公於是請置隴川宣撫司,以恭項為宣撫,用旌其義,民夷悦服。有言騰衝險要,宜城之以控制蠻夷者,上命公往城。或謂公其地險惡多瘴,非時為之輒死,盍徐圖之。公曰:我知奉命而巳,遑恤其他。即往相地度工計費,勉勵將士使效力,越□旬有五日而畢工。因建學舍,選生徒,令務學以變夷風,自為文刻石紀其事。先是,麓川賊首逸於□,至是,公以城完民且效順,謀所以致賊計,乃簡鋭師若將有所向者,先遣使奉詞責緬,緬人懼,求出賊自效,卒誅大憝,函其首以獻,自是朝廷無南顧之憂。
  • 24.    《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一百十八》:(正統九年七月四日),敕刑部右侍郎楊寧曰:“今命爾往雲南,代侍郎侯璡參贊軍務,並提督雲南都司各衞所操練軍馬,及預備糧儲、屯田等事。凡軍機事務,爾須與總兵、鎮守官商確處置,事幹三司者,亦須會議。務在同心合謀,從長而行,勿偏執己見,有妨事機。爾須廉勤公正,以身率人,毋惑於小人之言,毋懾於權要之勢,毋安於怠肆而廢弛兵備,毋狃於近利而貽患生靈。必使一方軍民得所,夷人畏服,以副委任。爾其欽哉!”
  • 25.    《明史·卷一百七十二·列傳第六十》:九年代侯璡參贊雲南軍務。時麓川甫平,寧以騰衝地要害,與都督沐昂築城置衞,設戍兵控諸蠻。
  • 26.    《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一百四十二》:(正統十一年六月十二日),兵部言:“參贊雲南軍務刑部右侍郎楊寧先奉敕旨,與本部左侍郎侯璡每二年輪代參贊,用均勞逸。今寧將及二年,例應璡代,璡近因馬躓傷足,調治未痊,乞別選堂上官一員前去代寧。”上以璡素所定者,命良醫調治,疾愈仍往代之。
  • 27.    《明史·卷一百七十二·列傳第六十》:居二年,召還。
  • 28.    《資政大夫南京刑部尚書錢塘楊公墓碑》:丙寅,侍郎侯璡代公,還朝。
  • 29.    《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一》:(正統十三年十月二十三日),命刑部右侍郎楊寧往江西,大理寺少卿張驥往浙江,撫安人民,操練軍馬,堤備賊寇。時十三道監察御史周鑑等言:福建賊鄧茂七、處州賊葉宗留煽亂浙江,江西地與相連,恐其不靖,請命大臣往鎮撫之。故有是命。
  • 30.    《明史·卷一百七十二·列傳第六十》:閩、浙盜起,命寧鎮江西。賊至,輒擊敗之。暇則詢民疾苦,境內向服。
  • 31.    《資政大夫南京刑部尚書錢塘楊公墓碑》:未幾,閩、浙、東、廣草寇竊發,師徵未寧,江右密邇三境,懼有侵軼患,朝廷命公巡撫。公至,按視郡縣,當賊衝者,增城垣,立排柵,以斷要路。團集鄉兵,訓以武藝,賊有侵軼者,輒擊斬之,以故賊聞風畏避不敢犯。公於是時,益鎮以簡靜,睱則徧歷諸郡,宣上德,達下情,崇獎學校,詢求民瘼而弛張之,遠近畏慕。
  • 32.    《明史·卷一百七十二·列傳第六十》:景泰初,召拜禮部尚書,偕胡濙理部事。
  • 33.    《資政大夫南京刑部尚書錢塘楊公墓碑》:景泰初還京,奏對稱旨,有金織文綺羊酒之賜。明日,拜禮部尚書,與毘陵胡公恊心政務,濟寬以嚴,人謂得體。
  • 34.    《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四》:(景泰二年五月十五日),禮部尚書楊寧奏:“脱脱不花王遣使入貢,近訪知也先亦有人在內。切惟醜虜猜忌最重,彼也先未必不致疑於脱脱不花王。乞將脱脱不花王使遲留數日,宴勞錫與,比也先使加厚。若此,則脱脱不花王與也先互生猜忌,而擾邊之患緩矣。”帝曰:“柔遠之道,宜待以誠。況脱脱不花王奏來,欲令使臣速回,不可羈留,致彼有疑。”
  • 35.    《明史·卷一百七十二·列傳第六十》:迤北可汗遣使入貢,寧言:“宜留使數日,宴勞賜予,視也先使倍厚。彼性多猜,二人必內構,邊患可緩。”帝務誠信,不許。
  • 36.    《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十一》:(景泰二年十二月七日),升禮部右侍郎王永壽為本部尚書,南京都察院副都御史張純為本院右都御史,大理寺右寺丞薛瑄為南京大理寺卿。調禮部尚書楊寧於南京刑部,右侍郎姚夔於南京禮部。時都察院左都御史王文言:“南京近來災異迭見,且根本之地,各堂上正官不宜久缺,乞選擇升調補之。”故有是命。
  • 37.    《資政大夫南京刑部尚書錢塘楊公墓碑》:後二年,以病足艱於步履,調南京刑部。在刑部五六年,斷獄一用寬恕,民以不冤。
  • 38.    《資政大夫南京刑部尚書錢塘楊公墓碑》:蒙賜誥贈曾祖、祖、父俱尚書,曾祖妣、祖妣、妣俱夫人。
  • 39.    《明史·卷一百七十二·列傳第六十》:其冬,以足疾調南刑部。
  • 40.    《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四十六》:(景泰五年十月二十日),汝陽太長公主嫡孫謝琰乞入國子監讀書,以圖補報。從之。浙江按察司按察使張璇等奏:“杭、嘉、湖三府民運糧艱辛,乞將浙江衞所軍餘儹運。軍餘不足,於操守屯田軍內選補。”事下户部議,除屯田軍不動,其餘宜允所擬。乞移文鎮守浙江兵部尚書孫原貞等,要在處置得宜。從之。命南京刑部尚書楊寧子堣為直隸新安衞世襲副千户。寧上張自敍其前後軍功,乞蔭其子,故有是命。時王堣方一歲。
  • 41.    《明史·卷一百七十二·列傳第六十》:嘗自敍前後戰功,乞世蔭。子堣方一歲,遂得新安衞副千户。
  • 42.    《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七十三》:(景泰七年十二月十二日),升江西道監察御史吳中為福建按察司副使。初,南京十三道監察御史莊昇等言南京守備等官皆不得人,且疏刑部尚書楊寧、工部尚書王來、應天府尹馬諒等不法事。命給事中、御史各一人核之,未報。寧等各疏昇等無職,乃左副都御史軒輗挾私忿使為之。事下都察院,左都御史蕭維禎奏御史言官寧等欲鉗其口,請收寧、來、輗等俱下獄訊之。詔免訊,姑錄狀示之,令有過則改,勉圖自新。
  • 43.    《明史·卷一百七十二·列傳第六十》:七年為御史莊升所劾,遣核未報。寧力詆言官,都察院再劾寧脅制言路。詔免其罪,錄狀示之。
  • 44.    《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七十五》:(天順元年二月六日),升南京都察院左副都御史軒輗為刑部尚書,調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劉廣衡為刑部左侍郎,右副都御史李賓為太理寺卿,右僉都御史李秉南直隸總督糧儲,户部尚書張鳳於南京户部,刑部尚書薛希璉於南京刑部,都察院左都御史蕭維禎於南京都察院,禮部右侍郎姚夔於南京禮部,兵部右侍郎宋琰於南京兵部,南京刑部左侍郎鄭泰於南京吏部,刑部右侍郎劉清為四川布政司參政,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王竑為浙江布政司參政,宋傑為山東布政司參政,左僉都御史陳泰為廣東按察司副使,鄭顒為福建副使,右僉都御史韓雍為山西副使,彭誼為浙江紹興府知府,大理寺少卿曹璉為廣東惠州府知府,通政司右通政殷謙為河南汝寧府知府,南京兵部右侍郎杜寧為福建布政司參政,南京工部右侍郎李浩為貴州參政,南京大理寺右寺丞應灝為雲南大理府同知。命户部尚書李敏,左侍郎孟鑑、張睿,兵部尚書孫原貞,工部右侍郎張敏,都察院左都御史馬昂,左副都御史年富、馬謹,右副都御史韓福,通政欒惲,太常寺卿程南雲,太僕寺丞蔡翼,南京吏部尚書曹義,南京户部尚書沈翼,南京禮部尚書張惠,南京兵部尚書張純,南京刑部尚書楊寧,南京工部尚書王來,南京太僕寺丞嚴曾,南京鴻臚寺左少卿江勝俱致仕。先是,御史奏尚書、都御史員多,乞汰之。上命吏部將南北二京堂上官疏職名以聞,故有是命。
  • 45.    《資政大夫南京刑部尚書錢塘楊公墓碑》:天順改元,致仕家居。
  • 46.    《明史·卷一百七十二·列傳第六十》:英宗復辟,命致仕。
  • 47.    《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九十七》:(天順二年十一月二十日),南京刑部尚書楊寧卒。寧,字彥謐,直隸歙縣人,由進士授刑部主事。正統三年,隨兵部尚書魏源巡視宣府、大同邊備。四年,出師征剿麓川,以中官監軍,薦寧偕往。至境,賊款軍門約降,主將許之,寧曰:兵未加而敵降,是詐以誘我也,宜嚴兵以備之。已而賊眾果至,以功特升郎中。六年,仍舉麓川之師,兵部尚書王驥總軍務,復薦寧往,偕攻破杉木籠山柵砦,搗其巢穴。師還,以功進升刑部右侍郎。九年,參贊雲南軍務,請置隴川宣撫司,又即騰衝險塞築城,控制蠻夷。戊辰,巡撫江西,詢求民瘼,士民畏服。景泰初,召還,進禮部尚書,後以足疾調南京刑部。天順初致仕,至是卒。訃聞,遣官賜祭營葬。寧為人機警,負才能,善交權貴,麓川之行,雖已成功,而其不免於清議,亦以此雲。
  • 48.    英宗睿皇帝實錄 卷二百九十七 天順二年 十一月 二十日 6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02-06]
  • 49.    《資政大夫南京刑部尚書錢塘楊公墓碑》:天順戊寅十一月二十一日,南京刑部尚書楊公卒於家……踰年以疾卒,春秋五十有九。訃聞,遣官賜祭營葬。
  • 50.    《明史·卷一百七十二·列傳第六十》:逾年卒。
  • 51.    《資政大夫南京刑部尚書錢塘楊公墓碑》:及第進士歸,母夫人在堂,朝夕侍養謹甚。會其第宜領鄉薦,而公亦被召,乃謂弟曰:母之所生,惟我與爾,今俱出,母何恃以為養邪?弟感其言,養母以壽終,乃仕。
  • 52.    龔延明主編,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 登科錄 上 點校本,寧波出版社,2016.05,第137頁.
  • 53.    陳佔山著,撞擊與交融 中外文化交流史論,汕頭大學出版社,2006.05,第314頁.
  • 54.    《新安文獻志·卷九十三·明故徽州府儒學教授贈嘉議大夫刑部右侍郎楊君昇墓碑銘》:洪武丙子,以春秋中鄉試,明年會試中副榜,授教諭星子縣。
  • 55.    《新安文獻志·卷九十三·明故徽州府儒學教授贈嘉議大夫刑部右侍郎楊君昇墓碑銘》:世家杭之錢塘,業儒。元杭州路儒學教授世隆,生壽之,壽之生徳文;生而父卒,鞠於舅氏,遂蒙舅姓,孟潛之曾祖祖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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