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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宗仁

(清朝大臣)

鎖定
楊宗仁(1661年-1725年), [1]  字天爵,奉天漢軍正白旗人。清朝武將。 [2] 
楊宗仁生於清初康熙雍正年間,其官場生涯的大部分在康熙時期度過。於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從湖廣慈利縣知縣做起,到康熙六十一年(1723年)任湖廣總督,直至雍正三年(1725年)卒於此任。 [3] 
楊宗仁勤政廉潔,全心為公,始終如一,晚年還帶病堅處理政務,飭令州縣編保甲,建立社倉,取消荊州私設榷税口岸百餘處。雍正皇帝曾稱他“廉潔如冰,耿介如石”。這也是他能夠革除弊政,整肅吏治的前提。他還革除了在湖廣實行了十多年的俸工報捐制度,將官吏俸工如數支發。在原有的“耗羨”銀內節省出一部分充作地方公用,禁止絲毫派捐。既不用增加百姓負擔,也使官吏能得到自己應該得到的待遇,從而減少了轉嫁民間、藉機貪暴的機會。 [4] 
天爵
所處時代
清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日期
1661年
逝世日期
1725年
主要成就
湖廣總督,太子少保
本    名
楊宗仁
旗    籍
漢軍正白旗
諡    號
清端
官    職
湖廣總督,太子少保
爵    位
拜他喇布勒哈番世職
兒    子
楊文乾

楊宗仁人物簡介

楊宗仁(1661—1725)字天爵,漢軍正白旗人,清朝大臣。監生。康熙三十五年,授湖廣慈利知縣。苗酋虐,其眾走縣境,苗酋求之,不與。上官檄與之,宗仁持不可,乃止。調藍山。八排苗為亂,巡撫趙申喬遣兵討之,將不恤兵,兵將為變,宗仁單騎撫定之。舉卓異,四遷甘肅西寧道。五十三年,授浙江按察使,丁父憂歸。五十七年,起廣西按察使,署巡撫。旋擢廣東巡撫。聖祖以各直省錢糧多虧空,諭督撫清理。宗仁疏言:“廣東虧空現正嚴飭追完。至防杜將來,惟有督撫、司道、府廳交相砥礪,勿藉事勒索。州縣正雜錢糧,當責知府不時察核,毋許虧缺。倘敢徇縱,本官治罪,上司從重議處,庶上下皆知儆惕。地方有不得已事,當以督撫等所得公項抵補。不敷,則濟以公捐,必不使課帑虛懸。”下部議,如所請。六十一年,世宗即位,授湖廣總督

楊宗仁生平軼事

雍正元年,丁母憂,命在任守制。宗仁疏停本身封蔭,為父母求諭祭,許之,仍給封蔭。尋賜孔雀翎。疏言:“湖廣舊習,文武大吏收受所屬規禮,致州縣橫徵私派,將弁虛兵冒餉,兵民挾比逞私,不敢過問。臣今概行禁革,庶驕兵玩吏錮習潛消。各官貪得鹽規,鹽價增長,民間嗟怨,總督鹽規漸次加至四萬。臣亦行禁革,令商平價以惠窮民。”上深嘉之。又疏言:“官有俸,役有工,朝制也。湖廣州縣以上,俸工報捐已十餘年,官役枵腹,安能禁其不擾民?請自雍正元年起,俸工如額編支。從前有公事,令州縣分捐,實皆轉派於民。令州縣於加一耗羨內,節省二分,交藩庫充用,此外絲毫不得派捐。”上諭曰:“所言皆是。勉之!”尋薦廣東南海知縣宋瑋擢湖南寶慶知府,廣州左衞守備範宗堯改湖北漢陽知縣,上允之,命後勿踵行。宗仁病作,請以子榆林道文乾自侍,上加文乾按察使銜,馳驛速往,並遣御醫診視。宗仁力疾視事,飭諸州縣編保甲,立社倉,罷荊州關私設口岸百五十處。三年,加太子少傅。尋卒,贈少保,予拜他喇布勒哈番世職,賜祭葬,諡清端。
宗仁砥節矢公,始終一節,上為制像贊,謂“廉潔如冰,耿介如石”。嘗言:“士當審其所當為,嚴其所不可為。”其馭屬吏寬平忠厚,務安上全下,使各稱其職而止。
參考資料
  • 1.    (美)司馬富作;張安琪,荊晨,康海源譯.清朝與中華傳統文化[M].北京:九州出版社,2022.02.第75頁
  • 2.    嚴正德,王毅武主編.青海百科大辭典[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4.10.第1090頁
  • 3.    張成良主編.吾鄉·吾土紀念遼陽市鄉土文化研究會成立十週年2003-2013[M].呼和浩特:遠方出版社,2013.07.第394頁
  • 4.    黃惠賢主編;王承仁等編.中國倡廉反貪史鑑事典[M].成都:四川辭書出版社,2015.05.第442-44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