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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汝

鎖定
梅汝,1904年,生於南昌市南昌縣朱姑橋梅村(今南昌市八大山人紀念館附近);1922年,北京清華大學留美預科班學習畢業,後赴美國留學。
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宣佈無條件投降,9月3日,中、美、英、蘇正式受降,抗日戰爭和反法西斯戰爭取得勝利。梅汝因為是中國法學界權威,翌年被任命為中國參加“遠東軍事法庭”的中國法律代表團團長兼首席法官。
中文名
梅汝
國    籍
中國
畢業院校
北京清華大學留美預科班
出生地
南昌市南昌縣朱姑橋梅村

梅汝個人履歷

1904年,生於南昌市南昌縣朱姑橋梅村(今南昌市八大山人紀念館附近);1922年,北京清華大學留美預科班學習畢業,後赴美國留學;1926年,以優異成績畢業於美國斯坦福大學,獲文學碩士學位,並被選為“懷·白塔·卡帕”榮譽學會會員;1928年,以優異的成績畢業於美國芝加哥大學,獲法學博士學位,在學校是赫赫有名的中國學生;1929年,離開美國,赴歐洲各國及蘇聯旅行和考察,1929年底回到中國,後執教於國立山西大學,法學教授;1930年,應校友、著名教育家張伯苓先生的邀請,赴天津南開大學任教,法學教授;1933年,被國民黨政府任命為政府內部參事兼刑事訴願委員會委員;1934年,被國民黨政府任命為“中國立法院”立法委員;1937年,應時任國民黨政府教育部次長(副部長)、在中央政治學校兼職的清華校友顧毓的邀請,擔任了國民黨中央政治學校法律系教授;1946—1948年,擔任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中國法律代表團團長兼首席法官;1948年12月,國民黨政府明令公佈梅汝為政務院委員兼司法部長。梅汝公開聲明拒絕到任,並遲至1949年6月離開東京到達香港,旋即與當時中共駐港代表、清華校友喬冠華取得了聯繫,並在有關人員的安排下,1949年12月化裝乘船北上,回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北京;1950年,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務院總理周恩來親自提議,梅汝擔任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顧問,外交學會常務理事和法學會理事。為全國人大第一、二、三屆全國人大代表,人大法案委員會委員;1973年,去世。 [1] 

梅汝成就及榮譽

東京審判(梅汝居中) 東京審判(梅汝居中)
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宣佈無條件投降,9月3日,中、美、英、蘇正式受降,抗日戰爭和反法西斯戰爭取得勝利。梅汝因為是中國法學界權威,翌年被任命為中國參加“遠東軍事法庭”的中國法律代表團團長兼首席法官。
梅汝到東京後,盟軍最高統帥部的聯絡官安排他住在東京帝國飯店,並且舉辦盛大的宴會為他接風洗塵。顧毓當時也正在東京考察,這位清華校友特意買了一把裝飾華貴的寶劍贈予梅汝,説:“寶劍贈壯士”,希望你代表中國同胞和千百萬死難烈士,對日寇元兇禍首東條英機土肥原賢二松井石根等戰犯進行嚴懲。梅汝聽罷拔劍出鞘,激動地説:“戲文中常有‘尚方寶劍,先斬後奏’之説,如今是法制時代,必須先審後斬,否則,我真要先斬他幾個,方雪我心頭之恨。”
各國法官都到齊後,大家最為關注的是法庭上的座位排序。正如梅汝教授在後來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書稿回憶中所言:“在任何國際場合,爭席次、爭座位不是個人的私事,而是關係到國家榮譽和民族尊嚴的大事。”
當時的中國是受侵略之害最深的國家,但國力最弱,俗話説:“弱國無外交”,因此英國、荷蘭都試圖將座次排在中國前面。對此,梅汝義正詞嚴地説:“我認為法庭座次應按日本投降時各受降國的簽字順序排列才最合理。中國受日本侵害最烈,抗戰時間最久,付出犧牲最大,因此,有八年浴血抗戰歷史的中國理應排在第二。”但儘管梅汝的建議合情合理,但仍未被時任庭長的澳大利亞法官韋伯採納。等到開庭前一天預演時,韋伯突然宣佈入場順序為美、英、中、蘇、法,梅汝立即對這一決定表示堅決抗議,他毅然脱去穿在身上的法袍,拒絕“彩排”。他説:“今日預演已有許多記者和電影攝影師在場,一旦明日見報便是既成事實,既然我的建議在同仁中並無很多異議,我請求立即對我的建議進行表決。否則,我只有不參加預演,回國向政府辭職。”由於他的據理力爭,法官們最後表決,終於使入場順序和法官座次合理排定,中國國旗還插在了第一位。梅汝以其正義的行為捍衞了中華民族的尊嚴。

梅汝個人作品

1957年“反右”時,梅汝受到了不公平的對待,但不久,陳毅同志又特邀他和幾位專家共進午餐。席間,陳毅誠懇地説,是周恩來總理特意讓我請大家來敍一敍、聚一聚的,並轉達了周恩來總理對他們的關心。1961年春節期間,梅汝又應邀參加了陳毅設宴招待中國駐外使節的宴會。宴會上,周恩來總理特意端着酒杯走過來與他握手,表示了親切地問候和熱情地關懷。
“文化大革命”中,梅汝受到了更瘋狂的迫害,“造反派”在抄家時搜出那件他曾在東京大審判時穿過的法袍,如獲至寶,嚴辭質問他道:“你保存着這東西,是不是盼着國民黨回來變天?”梅汝氣憤地回答:“過去國民黨給我那麼大的官我都沒做,我為什麼想變天,我是一個被國民黨通緝的要犯。”有些紅衞兵要燒掉法袍,梅汝一臉正氣地説:“你們知道這是什麼嗎?這是咱們中國人歷史上第一次審判外國人時穿的法袍,是民族尊嚴的見證”。梅汝義正辭嚴地教訓,使對方最終失去了燒掉法袍的勇氣。
1973年,梅汝正在飽受摧殘之後,懷着對祖國的無限深情,對親人、好友的無限眷戀,對“文化大革命”的極端不滿,對未能寫完那本《遠東軍事法庭》鉅著的深深遺憾,在北京與世長辭,默默地離開了人間,終年69歲。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