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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炳

(明朝官吏)

鎖定
梁炳(1572~1660)字如星,容城人。
本    名
梁炳
如星
出生日期
1572年
逝世日期
1660年
梁炳(1572~1660)字如星。容城人。11歲能文,以聰明聞名於鄉里。明萬曆四十一年(1613)中進士,次年授鄆城縣知縣,興利除弊,多有善政。四十三年(1615),山東大饑荒,梁炳搜索倉庫,請求賑濟,勸人募捐,得谷萬餘石,煮粥以食貧民,緩徵以俟天時,以使百姓不致流離失所。四十四年(1616),因母喪去職,行囊空空,以致不能置辦喪事。後起用為陽信縣知縣,平息爭訟,以小戒而寓大懲,為陽信人所德。又因父喪去職。
天啓二年(1622),起補光山縣知縣,當時社會動盪不安,警報一日數至。梁炳赴任之初,即議修繕,嚴格保甲,潔己愛人,與民休息,一切令行禁止。五年(1625),以治行徵為廣西道監察御史,巡視城工。當時正值魏忠賢在朝專權,梁炳上疏多不稱旨。六年(1626),被差查刷光祿寺一年,屢次被差監禮太廟、社稷等。因病回家。
崇禎四年(1631),復起補江西道監察御史。奉命巡按貴州,值土司安氏初平、水西諸苗觀望之時,梁炳與巡撫朱燮元寬嚴相繼,完結數十年未辦的欽差要件,清理數十起不結案的盜獄,典鄉約保甲以化民,備兵餉要塞以固屯守,興學校,傳播文化。六年(1633),監察鄉試,革除以前弊端。七年(1634),奉命賑撫陝西,將救濟銀兩親授饑民,救活10多萬人。八年(1635),升潞安道參政。知府與王府相爭而縱兵,挾官錢糧,梁炳與巡撫定製度,從而使兵無譁變。十年(1637),升山西按察使。邊防、河防,報無虛日,梁炳宿城頭與府道縣共治。十一年(1638),轉河南右布政使,管守道事。不久,遷左布政使。因前官欠200餘萬,上司催補急,梁炳只得代人受過,被罰俸15級。十五年(1642),農民起義軍兩次圍攻汴(今河南開封),梁炳全力抵禦,城破,梁炳退守延津。御史舉其守城功,建議授京卿銜。梁炳告辭歸鄉。逝於故鄉。
梁炳生平孤行,不結朋黨。與鄉人相處,多親近貧士,而疏遠豪富。為官不求赫赫之績,而常與民休息。做官數十年,有田不過數頃,宅第一區,儉樸無華。 [1] 
參考資料
  • 1.    梁炳  .保定地方誌[引用日期2019-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