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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與條件

鎖定
根據與條件(ground and condition)哲學範疇。根據是決定事物存在、發展的內部原因,是事物內部固有的根本矛盾,事物運動的根源;條件是制約和影響事物存在、發展的外部因素。歐洲哲學史上德國黑格爾最早對這一範疇作了較為具體的論述。
中文名
根據與條件
外文名
ground and condition
定    義
根據是決定事物存在、發展的內部原因,是事物內部固有的根本矛盾,事物運動的根源;條件是制約和影響事物存在、發展的外部因素。歐洲哲學史上德國黑格爾最早對這一範疇作了較為具體的論述
所屬學科
哲學
黑格爾認為,根據是差異、對立發展的結果。認為“由對立而進展為矛盾的直接的結果就是根據,根據既包含同一又包含差別在自身內作為被揚棄了的東西,並把它們降低為單純觀念性的環節。”(《小邏輯》)“根據”不是矛盾的解決或終止,而是存在着差別和對立的新的矛盾的統一體。黑格爾認為:“事情的運動,一方面通過其條件,另一方面通過其根據而建立起來。”(《邏輯學》)根據是內在的本質、內在的矛盾,它可分為:“形式的根據”、“實在的根據”和“完全的根據”三種。條件是一個直接存在着的事物,這個事物去幫助另一個事物產生出來。根據和條件是整體的兩個方面。內在根據藉助於條件才能轉化為外在的存在。黑格爾關於根據與條件的論述有許多辯證的思想,但他是從純概念的抽象推演出發的。馬克思主義哲學科學地論述了根據與條件這對唯物辯證法的重要範疇。馬克思在評論笛卡兒的實體觀點時指出,“在他的物理學的範圍內,物質是惟一實體,是存在和認識的惟一根據”(《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60頁),這裏的“根據”即指客觀實在的存在物,它是其他事物存在的條件和被人認識的基礎。恩格斯把起主要或根本作用的條件與其他一般的條件相區別。他説:“人們自己創造自己的歷史,但他們是在既定的、制約着他們的環境中,在現有的現實關係的基礎上進行創造的,在這些現實關係中,經濟關係不管受到其他關係—政治的和意識形態的一—多大影響,歸根到底還是具有決定意義”(《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第732頁)。列寧強調根據的客觀性。還很注意黑格爾關於根據和條件的轉化的思想。毛澤東在《論持久戰》一文中,對“根據“作了具體深刻的論述,指出根據是客觀的,不是主觀想像的,根據是具體的、全面的。還提出有內部的根據和外部的根據。在《矛盾論》中,毛澤東又指出,內因是事物發展的根據,外因是事物發展的條件,外因必須通過內因才能起作用、馬克思主義哲學認為根據和條件是客觀的,是事物固有規律的作用的表現和結果。根據和條件是有區別的,是相互聯繫、互相制約的,沒有無條件的根據,也沒有脱離根據的條件。根據相對條件來説,指自身內在的矛盾性。它在事物的發展運動中起着主要或根本的決定作用。不同的事物有不同的根據,不同的根據決定着事物的不同特徵和發展的不同可能性。條件相對根據來説,指外部的因素。條件是根據發生作用的必不可少的輔助因素。有時也能起很重要的作用,但一切條件只有通過根據才能起作用。研究事物的運動發展應着重注意其根據,但不能孤立地看待根據,必須與條件結合起來考察。根據與條件的區分是相對的。從廣義來説,根據也是條件.條件也可以成為根據。在一定條件下,一事物的根據可以轉化為他物的條件,他物的條件又可以成為另一物的根據。根據可以不止是一個因素或一個事物,條件也是多種因素或多種事物組成的。其中存在着層次的不同和主次的區別。對待根據和條件,要有全面、整體的觀點。根據和條件不是凝固、僵死不變的,是流動和變化的。人類在改造客觀世界的實踐中,雖然不能無根據地胡思亂想,也不能超越客觀條件隨心所欲,然而,依據一定的客觀規律,發揮自覺能動性,可以創造一定的條件,並且通過外部條件面影響其內在根據,以促使事物向積極方面轉化,或者加速其發展。 [1] 
參考資料
  • 1.    金炳華等編,哲學大辭典(修訂本)(上、下冊),上海辭書出版社,2001年06月第1版,第43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