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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城縣民政局

鎖定
柘城縣民政局,根據《中共商丘市委辦公室、商丘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柘城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商辦〔2019〕12號),柘城縣民政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1] 
柘城縣民政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1] 
現任柘城縣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楊修純 [2] 
中文名
柘城縣民政局
外文名
Civil Affairs Bureau of Zhecheng County
行政級別
正科級 [1] 
現任領導
楊修純 [2] 

柘城縣民政局職能轉變

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羣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羣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環節傾斜;統籌城鄉低保制度,增強特困人員供養機構服務保障能力;加快建立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殘疾人、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與保障政策。
推進社會組織管理制度改革,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一網通辦”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為抓手,簡化優化審批服務流程,提高審批服務效率。 [1] 

柘城縣民政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民政事業發展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範性文件和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縣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管理工作,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三)貫徹執行全縣社會救助政策、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四)擬訂全縣城鄉基層羣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擬訂全縣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限、地名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縣、鄉(鎮、辦事處)、村(居)委會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區域內重要自然地理實體命名、更名的審核工作;組織、指導縣內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管理和地名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全縣地名標誌、街、路、巷及門牌號碼的設置和管理,負責縣內標準地名圖書資料的審定,負責全縣法定行政區域界線爭議的調查和調處工作。
(六)擬訂全縣婚姻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婚俗改革。
(七)擬訂全縣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殯葬改革。
(八)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貫徹執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擬訂全縣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十)貫徹執行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一)組織擬訂全縣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柘城縣民政局職責分工

 1、與柘城縣衞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
柘城縣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貫徹執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柘城縣衞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2、與柘城縣自然資源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柘城縣民政局會同柘城縣自然資源劃局組織編制公佈行政區劃信息的柘城縣行政區劃圖 [1] 

柘城縣民政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股)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新聞宣傳和對外交流合作等工作;承擔民政行業標準化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有關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全縣民政行業人才隊伍建設,組織開展民政科技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擬訂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二)規劃財務股
貫徹執行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民政基礎設施建設標準,指導和監督中央、省、市、縣財政撥付的民政事業資金管理工作;擬訂民政部門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辦法,管理本級彩票公益金;承擔民政統計管理和機關及所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與內部審計工作。
(三)社會組織管理股(社會組織執法監督股)
貫徹執行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登記管理辦法;按照管理權限對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擬訂促進全縣慈善事業發展政策和慈善信託、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辦法,承擔慈善信託相關職責。
(四)社會救助股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承擔中央、省、市、縣財政困難羣眾救助補助資金分配和監管工作;組織開展低收入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核對工作;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相關辦法。貫徹執行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承擔兒童涉外收養材料的審核以及涉港、澳、台收養登記工作;指導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
(五)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股(區劃地名股)
擬訂全縣城鄉基層羣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貫徹執行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限、地名管理辦法,負責縣、鄉(鎮、辦事處)、村(居)委會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區域內重要自然地理實體命名、更名的審核工作;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管理和地名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全縣法定行政區域界線爭議的調查和調處工作,對相關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六)兒童福利股
貫徹執行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承擔兒童涉外收養登記工作;指導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
(七)養老服務股
貫徹執行全縣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養老服條、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 [1] 

柘城縣民政局行政編制

柘城縣民政局機關行政編制11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股級領導職數7名。暫保留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編制2名,隨自然減員逐步收回。 [1] 
柘城縣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柘城縣民政局現任領導

柘城縣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楊修純 [2] 
柘城縣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餘方健、曹四海、劉立新 [2] 

柘城縣民政局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縣委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縣委編辦承擔,其調整由縣委編辦按規定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4月7日起施行。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