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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滴娟

鎖定
林滴娟(1966年—1998年7月29日),中國台灣省高雄市前民進黨籍議員,1998年7月在遼寧省被綁架殺害。 [1-2] 
中文名
林滴娟
國    籍
中國
出生日期
1966年
逝世日期
1998年7月29日

林滴娟人物經歷

1998年7月27日,林滴娟與男友韋殿剛應遼寧省海城市鏵鎂實業總公司大連辦事處負責人李廣志的邀請赴大連(此前雙方公司有業務往來,韋殿剛欠鏵鎂公司貨款70餘萬美元)。 [1]  當晚,林、韋二人被李廣志指使的楊榮松、張士峯、趙闖、黃士東四人強行帶到海城市開發區一空房內。 [4] 
在三十餘小時的非法拘禁期間,林、韋二人多次被注射海洛因致昏迷。 [4-5] 
7月29日上午11時許,林滴娟出現呼吸困難、臉色發白等症狀,被黃士東送到海城市中心醫院搶救時因注射海洛因過量致急性中毒死亡。林滴娟死亡後,四名犯罪嫌疑人相繼潛逃。 [4-5] 
7月30日晚,林滴娟的遺體被警方在醫院太平間發現。 [2] 
8月4日至6日,犯罪嫌疑人黃士東、張士峯、楊榮松相繼被抓獲,犯罪嫌疑人趙闖在海城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4] 
8月6日,林滴娟的遺體被運返台灣。 [3] 

林滴娟司法判決

1999年7月22日,遼寧省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楊榮松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黃世東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趙闖有期徒刑十六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判處張士峯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和《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法庭對林滴娟親屬和韋殿剛提出的賠償被搶劫財物的附帶民事賠償請求,也同時作出了判決。 [5] 
楊榮松等人不服,提出上訴。 [7] 
10月20日,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維持一審判決,主犯楊榮松經核准被執行死刑。 [6]  本案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林萍輝、韋殿剛的上訴,亦同時被駁回。 [7] 

林滴娟個人生活

父親:林萍輝
男友:韋殿剛 [8]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