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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投姐

(台灣民間故事)

鎖定
《林投姐》是在中國台灣流傳甚廣的民間故事,與《周成過台灣》、《呂祖廟燒金》、《瘋女十八年》共稱“清代台灣四大奇案”,又與《呂祖廟燒金》、《陳守娘顯靈》合稱“府城三大奇案”。
故事的起源有兩種説法,台灣史地學家林衡道在其著作中曾主張林投姐的故事是來自大陸的“望夫傳説”系列 [1]  ,而另一種説法則認為林投姐的故事是發生在台灣拓墾時,道光、咸豐年間台南鹽水到嘉義布袋一帶的民間故事 [2]  。而林投姐的身份和故事結局在不同的版本也有所差別。但故事主軸均是架構在女主角被騙財騙色後上吊於林投樹林,死後冤魂不散而得其名。
中文名
林投姐
外文名
For elder sister Lin
類    型
民間故事
周成過台灣
有聯繫

林投姐故事大綱

林投姐有兩個主要的版本,一個據信是由大陸的望夫系列故事流傳而來,而另一個較廣為流傳的則是負心漢的故事。
望夫故事
附近有一女子,因為丈夫出海久而不歸,於是每天站在海邊等待他的丈夫。經年累月之後,由於等不到丈夫歸來,最後哭死在林投樹下。而因為女子冤魂不散,當地居民常在海邊的林投樹下,看到披髮的女鬼出沒。
負心漢故事
清末時在台灣台南的赤崁樓西南方,住着寡婦李招娘和她的三名幼子。李昭孃的丈夫陳明通在渡海赴大陸做生意時,由於海上風浪太大,船隻被打翻而在黑水溝(台灣海峽)墜海而死。丈夫死後,李昭娘靠着亡夫遺產獨自撫養三名幼子。此時,丈夫生前好友周亞思(另稱周阿思或周阿司)常來家裏噓寒問暖,李昭娘對周亞思也因此日久生情。但由於當時的社會道德禮俗較為保守,過往甚密的走動於是引起鄰居及熟人的非議,但由於周亞思對李昭娘立誓“若把你遺棄,願受天罰”,李昭娘便嫁給了周亞思並將亡夫的財產交給他打理。
但周亞思接近李昭娘卻只為了她的財產,周亞思用李昭孃的錢財買了一批樟腦及紅糖運到香港,賣掉獲得暴利之後即回到原籍汕頭並另娶新妻,並遺棄仍在台灣等待的李昭娘。在台灣的李昭娘毫不知情依舊等待周亞思的歸來,但周亞思卻音訊全無,李昭娘也漸漸用完亡夫的遺產使生活陷入絕境,在兩個孩子相繼凍餓而死後,李昭娘最後在一個雨夜裏扼死幼子並上吊於林投樹。此後,林投樹樹林附近常有女鬼出沒,並以冥紙買肉粽,鄉人為了地方上的安寧,於是募錢蓋廟,供奉香火,尊稱其為“林投姐”。
但立廟並不能消除李昭娘心中的怨恨。某日大雨時,有個汕頭來的算命先生入廟躲雨,李昭孃的冤魂因此現身相求。算命先生答應為她刻一個神主牌,放在雨傘裏讓她的冤魂能隨自己渡過黑水溝,到汕頭尋找周亞思。在抵達汕頭之後,李昭孃的冤魂在周亞思次子彌月之日在周亞思家裏出現,周亞思看到之後大吃一驚,隨即精神失常,在廳堂上喃喃自責,最後拿起菜刀殺死自己的妻子和兩名幼子,然後自殺。
不同的版本在情節上略有出入,諸如帶李昭娘至大陸的並非算命先生,而是官府當差的衙役,在歌仔戲曲中的角色則是另一個被周亞思所欺騙的人。而騙財騙色的角色也有所不同,一説是李昭娘亡夫好友,也有説是地方上的地痞。立廟過程也有所不同,有説是鄉人所立,也有説是林投姐陰魂所庇廕的賭徒還願所蓋。結局也有渡海與否的差異,但相同的是女主角均在林投樹下投環自盡,並化作厲鬼。

林投姐民俗文化

歌仔戲
《林投姐》是歌仔戲在野台戲表演時常常上演的夜戲劇目 [1]  ,通常只要一個晚上就可以演完,由於劇情悲慼,演出時多着重於苦旦戲。林投姐成為棄婦時的長篇哭唱、女鬼洗台、唱悲歌、各種舞台效果以凸顯鬼魅出現驚嚇路人,以及渡海後顯靈等,是本劇在戲台上表演時的特色。而在戲曲表演的內涵上,林投姐的故事則是屬於最後壞人必得嚴懲報應以勸人為善的道德寓意 [2] 
電影
1956年時,隨着台語電影市場的崛起,林投姐首次被拍成電影。1979年時,林投姐再次被拍成電影,演員包括柯俊雄高振鵬,吳帆,楊麗花,鄭勝芬等人。1988年時,台灣導演丁善璽再次重新拍攝林投姐的中文電影,演員有姜大衞、施思、顏鳳嬌、孫亞東、孫曉威及劉引商等人。
參考資料
  • 1.    王釗芬.“周成過台灣”故事的形成及演變:碩士論文,1994
  • 2.    林博雅.台灣歌仔的勸善研究:碩士論文,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