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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廷選

鎖定
林廷選(1450年-1526年),字舜舉,號竹田,長樂古槐竹田村人。先祖贅於樊氏,廷選致顯後奏復林姓。明成化十七年(1481年)進士,授蘇州府推官,屢決疑獄,民敬服,賦《青天謠》以頌。歷任蘇州推官、浙江僉事、浙江按察司副使、廣東按察使、江西右布政司、浙江左布政司、南京大理寺卿、都察院右都御史,奉敕總督兩廣軍務兼理巡撫,終南京工部尚書。著有《竹田詩文集》、《奏議》、《乞休累疏稿》行於世。 [1] 
舜舉
竹田
所處時代
出生地
長樂古槐竹田村
出生日期
1450年
逝世日期
1526年
主要作品
《竹田詩文集》、《奏議》、《乞休累疏稿》
最高官職
南京工部尚書
本    名
林廷選

林廷選人物簡介

林廷選,字舜舉,號竹田,長樂縣人。明成化十七年(1481年)進士,授蘇州府推官,屢決疑獄,民敬服,賦《青天謠》以頌。弘治五年(1492年),授監察御史巡按廣西。弘治九年(1496年),遷浙江僉事,轉副使,弘治十八年(1505年),遷廣東按察使。正德四年(1509年),升江西布政使,轉浙江左佈政、遷南京大理寺卿,晉右都御史,總督兩廣軍務、兼理巡撫。督廣5年,習知地方險易、土酋順逆,廷選一意招撫,力戒濫殺。後以年老,連疏乞休,俱慰留,擢南京工部尚書。覆上疏乞休,獲准。家居十餘年,奉身清約,建祖祠、設義田以賙濟族屬,卒贈太子少保

林廷選生平事蹟

林廷選,字舜舉,號竹田翁,竹田人。明成化十七年(1481)進士,任蘇州推官。蘇州位處要衝,商賈舟車雲集,訴訟案件很多。林廷選到任後,妥善處理各種案件。陸士能因被誣誤殺人命,長期關在獄中,經廷選詳細審案,冤屈辯白,釋放回家。屬縣有個叫鄧珙的連年告發人犯罪,以致數百人被捕入獄。這些人不服,幾經上訴,無法解決。江蘇巡撫王恕聞廷選之名,命他審案。廷選見事關重大,細審明察,辯明為冤獄,將情節上報王恕。王恕對廷選短期內探明案件,十分驚訝,親自登堂審查,果然事事正確,不禁歎服,對廷選大加讚賞。當地百姓作《青天謠》歌頌廷選的功績。
弘治元年(1488),朝廷以廷選才幹出眾,準備提拔他,他因母親去世回鄉守孝。孝滿升任監察御史。巡按廣西,屬夷寇犯平樂府,討平之。他還彈劾幾個不稱職的武官和郡守。朝廷嘉其戰功,賜以金幣,遷浙江僉事,轉浙江副使。
弘治十八年(1505年),林廷選升任廣東按察使。廣東民眾打官司,他都能以公正的判決解決爭端。正德四年(1509)林廷選升任江西右布政使司,正德五年(1510年)轉浙江布政使,不久遷大理寺卿、南京右都御史,總督兩廣軍務兼理巡撫。廣西上思州原為土官治理,明政府實行“改土歸流”後,由政府委任官吏管理。夷目黃錙等人聚眾攻州府,欲奪官印。廷選派兵討平叛亂,捕獲黃錙,把他關進潯州監獄。不久黃錙越獄逃走,召集舊部再度叛亂,廷選又帶兵捕獲黃錙。
正德八年(1513年)廣西李天寶等人聚眾作亂,林廷選帶兵討平叛亂。廷選總督兩廣軍務五年,熟知兩廣各地險要地形,對少數民族首領親近知情。他對叛逆者先予招撫,不服招撫的才用兵討伐,並嚴戒濫殺。五年中,廷選先後斬擒教化叛亂者23000多人,對安定兩廣形勢起了重要作用。朝廷厚賞廷選,廷選幾次上疏辭官,都未獲準。正德十年(1515年),升任南京工部尚書,又上疏辭官,獲准。他辭官回鄉居住十幾年,清廉自守,建祖祠,置祭田,還置義田,救濟族中貧困的人。嘉靖間卒,享年77歲,死後詔贈太子少保,賜祭葬

林廷選故居

林廷選故居,又名“尚書第”,在古槐鎮竹田村。坐東向西,三進,八扇七間,五柱,土木結構。寬27米,深54.6米,建築面積近1500平方米。民國六年(1917年),遇火災,僅存前大門廳。
前門廳深4.7米,寬11米,計51.7平方米。後座及天井兩旁撇榭各6間,在災後已按原結構重建。後座深14.3米,寬27米,計379平方米。天井撇榭,面積計180平方米。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