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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偕春

鎖定
林偕春(1537~1604),字孚元,號警庸,晚號雲山居士,福建雲霄人,明朝嘉靖四十四年(1565)進士,官至湖廣參政
全    名
林偕春
孚元
警庸、雲山居士
所處時代
明朝
出生地
福建雲霄
出生日期
1537年
逝世日期
1604年
最高官職
湖廣右參政

目錄

林偕春生平經歷

嘉靖四十年(1561),考中舉人
嘉靖四十四年(1565),考中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授檢討
隆慶二年(1568),分校會試
萬曆元年(1573),參與編寫《明世宗實錄》、《明穆宗實錄》,展書經筵,管理誥勑。
萬曆二年(1574),升任編修內閣首輔張居正攬權柄國,林偕春在為張居正的母親撰寫制誥時,張居正要求增改褒言,林偕春以“王言有體”堅執不從,並因秉筆直書而遭排擠。
萬曆三年(1575),改任湖廣按察副使致仕歸鄉。
萬曆十年(1582),覆被起用,督浙江學政
萬曆十三年(1585),調任南贛兵備副使。
萬曆十五年(1587),升任湖廣參政,分守荊西。任官五個月,因言官彈劾罷官。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