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杭州市臨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鎖定
杭州市臨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杭州市臨安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1] 
杭州市臨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關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1] 
中文名
杭州市臨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外文名
Hangzhou Linan District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Bureau
性    質
政府工作部門
行政級別
正處級 [1] 
隸屬機構
杭州市臨安區人民政府

杭州市臨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編制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擬訂相關政策、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領域的統計工作。
(二)負責促進就業創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和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和大學生創業政策,負責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創業指導和服務工作,推進大學生創業實訓和見習工作。負責技工院校畢業生就業的指導工作。建立健全就業失業的預測預警、監測分析制度。
(三)負責綜合管理全區人才開發工作。協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人才發展戰略、規劃和人才工作有關重要政策措施,指導和協調全區人才選拔、培養、引進等人才項目的組織實施。負責全區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和技能人才隊伍的綜合管理。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實施專業技術職(執)業資格制度。
推進技工院校建設,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政策。完善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負責人才國際交流合作有關工作。負責博士後相關管理工作和留學人員來臨工作。
(四)負責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工作。擬訂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政策和標準,依法對其基金進行監督,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組織實施預測預警分析,擬訂應對措施,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擬訂補充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監督制度並組織實施。完善經辦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各類補充保險相關內容的審核和備案。負責全區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
(五)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企事業人員、機關工勤人員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綜合管理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人事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綜合管理政府表彰獎勵和評比達標工作。
(六)貫徹落實上級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職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制定完善工時制度和職工休假制度,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勞動違法案件。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家庭服務業發展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的落實。
(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杭州市臨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能轉變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大力實施就業優先戰略,以創業帶動就業,完善收入分配體制機制,努力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實現更高質量就業和更體面勞動。按照兜底線、織密網、建機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蓋全民、城鄉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
進一步破除人力資源開發體制機制障礙,充分發揮市場在人力資源配置中的主導作用。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為統領,加強整體謀劃、系統設計和改革落地,提供優質公共服務,提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1] 

杭州市臨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宣傳、黨建、政務公開、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後勤等工作。牽頭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協調實施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文件。承擔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和全局性重要工作的督辦工作。承擔機關預決算和財務工作,指導和監督局屬單位財務工作。牽頭擬訂中央、省、市、區財政各項專項資金分配方案。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監管和財務審計監督工作。負責機關和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作。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指導局屬單位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
(二)法制科(掛仲裁信訪科牌子)。指導、監督、推進依法行政和普法宣傳、教育工作。承擔行政應議、行政應訴、行政處罰聽證等相關工作。承擔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牽頭全區人力社保系統調查研究工作。負責統籌體制機制改革和業務標準制定工作。貫徹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政策。負責指導全區調解仲裁工作,指導開展爭議預防工作。承擔區勞動人事爭議處理機構的監督檢查、業務指導以及鎮(街道)勞動糾紛多元化解中心的指導工作。組織協調處理跨地區、有影響的重大爭議。處理羣眾來訪,牽頭處理各類信訪事項。
(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承擔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導相關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人事管理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推行事業單位崗位設置、人員聘用、考核獎懲、申訴辦理等管理制度。擬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人員交流政策並指導實施。承擔區屬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和人員交流、公開招聘、政策性安置對象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區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的綜合管理、指導監督。承擔全區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統計工作。協助做好公務員錄用、公開遴選、公開選調等考試的考務組織等工作。
(四)人才開發科。參與擬訂全區人才工作宏觀政策,承擔擬訂全區人力資源發展規劃,編制發佈人才開發目錄和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組織實施人才分類相關工作。參與擬訂人才引進、人才公共服務政策。參與全區人才目標責任制考核。擬訂人力資源市場、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和人力資源流動的政策和規劃,指導和管理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組織開展區域人才資源開發交流與合作。推動人才國際交流合作,組織協調國內外人才交流有關活動。
承擔全區專業技術人才隊伍的綜合管理工作。牽頭推進職稱制度改革並監督檢查,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職(執)業資格制度,指導和監督全區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價和繼續教育工作,承擔初級專業技術資格初定認定和部分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審核推薦工作。會同推進全區高層次人才選拔培養及市級以上高層次人才推薦申報工作,推薦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承擔全區博士後相關管理工作,會同推進留學回國人員來臨工作、創業。
(五)就業培訓科。擬訂就業工作發展規劃。擬訂勞動者平等就業、創業帶動就業、勞動力轉移就業等政策。牽頭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擬訂農民工工作、家庭服務業發展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指導和協調推進全區農民工工作、發展家庭服務業促進就業工作。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
擬訂就業援助和特殊羣體就業政策。擬訂和實施全區失業保險的政策、改革方案。擬訂和實施外國人(不含專家)和港澳台人員來臨就業相關政策。建立就業失業統計監測和預警制度,擬訂預防、調節和控制較大規模失業政策。承擔全區技能人才隊伍的綜合管理工作。承擔全區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競賽管理指導工作。擬訂全區職業技能培訓規劃和政策。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政策。會同推進高技能人才選拔培養工作。承擔職業技能鑑定機構的管理工作。實施職業技能資格制度。健全技能人才評價體系。綜合管理技工院校。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基層工作平台建設工作。
(六)勞動關係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擬訂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具體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制定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制度實施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實施勞動標準和勞務派遣工作,擬訂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政策。指導企業建立用工管理、內部分配、集體協商等制度。實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假政策。實施企業工資指導線、最低工資標準、人力資源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制度。參與勞動模範評定。承擔區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會議、國企工資分配製度改革等辦公室職責。貫徹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組織擬訂局系統行政審批規範工作制度。承擔局集中辦理的行政審批、公共服務等事項的具體辦理工作。
(七)工資福利和獎勵科。擬訂全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福利和離休退休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相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政策。推進事業單位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負責全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基本工資的審核工作。承擔事業單位精減退職人員生活困難補助審批工作。按管理權限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退職審批以及病退和特殊工種人員提前退休審批工作。負責全區事業單位工資統計工作。承擔全區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綜合管理工作。綜合管理全區行政獎勵、評比表彰工作,審核以區政府名義表彰的獎勵人選。
(八)社會保障科(掛區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牌子)。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區社保基金預決算草案。擬訂全區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基金監督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依法對其基金的支付管理和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督。綜合管理全區相關統計工作。組織實施企業年金政策,對職業年金管理、投資運營情況實施監督。貫徹執行杭州市養老保險和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等地方性法規、規章,擬訂全區養老保險和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的發展規劃、改革方案、基本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城鄉統籌。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
指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展基本養老保險業務。負責調整企業精減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負責企業職工工齡、繳費年限認定工作,按規定對企業職工退休、特殊工種及喪失勞動能力等提前退休核准、監督。擬訂全區工傷保險規劃、政策和標準以及全區工傷保險費率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區機關、企事業、民辦非營利等單位職工工傷認定工作。指導並組織實施全區工傷及因病、非因工緻殘勞動能力鑑定工作。組織實施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標準和管理辦法。承擔區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擬訂全區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有關政策。承擔全區企業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工作。
(九)信息科。制定實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息化建設規劃和技術規範,並負責組織信息系統的軟件開發和推廣應用。負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系統及網絡建設、維護和管理。負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息安全工作。承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調查、分析預測、綜合統計工作,提供信息服務和決策支持。協助做好局政務公開、信息保密等工作。指導推進全區各鎮(街道)、村(社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開展技術培訓、技術諮詢和服務工作。 [1] 

杭州市臨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政編制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政編制20名。設局長1名,黨委副書記(專職)1名,副局長3名;科級領導職數12名,其中正科級9名、副科級3名。 [1]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杭州市臨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現任領導

黨委書記、局長:劉聚兵 [2] 

杭州市臨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杭州市臨安區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杭州市臨安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10日起施行。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