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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鐸

(明代官吏)

鎖定
李鐸,男,(1478-1528).字孔教,別號望石山人,山東萊陽人。原籍山東青州,李鐸遷入萊陽已經是第八世,曾祖李琰,祖父李凱都是平民。父親李旻,任浚縣縣丞,贈官:中憲大夫右僉都御史,母董氏,封太恭人。弘治辛酉(1501年)中舉人,1502年中進士,授行人,擢户科給事中、刑科給事中。明代正德中,劉瑾竊政,國家多事,公獨敢言,不迂不矯,得諫諍體,劉瑾誅,被劉瑾陷害沒有被釋放的百多人,李鐸首疏抗言,皆豁免於死。擢升為南京大理寺右丞。丙子年轉北寺(北京大理寺,南京屬於閒曹,北京為實際上的辦事機構),尋轉左(明代官職尚左),多平反功,己卯年升任右少卿,尋轉左少卿,擢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宣府。甲申年擢副都御史,巡撫陜西。未行,上以公諳於邊務,(皇上認為李鐸熟悉邊疆,善於治理邊界事物)乃改大同。適太恭人訃至,特旨奪情,(因兵務或者重要使命,朝廷對守制官員不予去官)去之日,送者以萬計。大同叛卒聞公至,皆按堵如故(秩序安定),服公威望也,上念其勞,特賜太恭人葬祭。公於是得歸,三閲歲而疾作,竟以弗起。終年51歲。
本    名
李鐸
別    名
字孔教
孔教
望石山人
所處時代
明代
民族族羣
漢代
出生地
山東萊陽
出生日期
明朝成化戊戌年1478年十一月十日
逝世日期
嘉靖戊子年1528三月二十六日
主要成就
任監察官、諫官耿直進諫,任地方官知邊愛民,皆有治聲。

目錄

李鐸生平

李鐸,男,(1478-1528).字孔教,別號望石山人。山東萊陽人。原籍是青州人,至李鐸已經是第八世。曾祖李琰,祖父李凱都是平民。父親李旻,歷任浚縣縣丞。贈官:中憲大夫右僉都御史,母董氏,封太恭人。弘治辛酉(1501年)中舉人,1502年中進士,授行人,擢户科給事中、刑科給事中,正德中,劉瑾竊政,國家多事,公獨敢言,不迂不矯,得諫諍體,劉瑾誅,被陷害沒有被釋放的百多人,李鐸首疏抗言,皆豁免於死。擢升為南京大理寺右丞,丙子年轉北寺(北京大理寺,實權),尋轉左(明代官職尚左),多平反功,己卯年升任右少卿,時西夷貢者多留中國,廷議遣發,以久居內地,迫之恐生他虞,宜簡才望大臣以往,(應該選拔有才能威望的大臣前去處理)。上特命公,公相機區處,遣者千餘人,晏無他事,還,轉左少卿。今上繼位,擢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宣府。宣府為北邊巨鎮,逼鄰虜境,去京師甚邇,值先帝北狩後,儲備虛耗,民多飢殍,公至,即請發帑以賑,枕藉道路者,粥食之,活着數千人。先是,邊卒從事巡幸者,憑威肆虐,莫敢誰何,及遺詔遣回,中懷反側,(內心有牴觸情緒),公治其尤,眾遂斂服,諸將佐夤緣竊據者,悉奏罷之,又省浮費,緩徵科,痛釐宿弊,增商價,俾利入於公者約公者約十六萬兩,積粟數十萬石,核增田三千餘傾,三歲之間,邊徼清謐,時論翕然稱之。

李鐸譯文

1502年中進士,授行人司行人,擢升為户科給事中、刑科給事中,正德中,大太監劉瑾跋扈竊政,國家多紛亂之事,李公獨敢言,不迂腐不矯情,符合諫諍之臣的大體,劉瑾被殺之後,被陷害沒有被釋放的百多人,李鐸首先上疏要求朝廷,把這些被冤枉的官員赦免。擢升為南京大理寺右丞,丙子年(1516年)轉北京大理寺(北京大理寺,掌握實權),尋轉任大理寺左丞(明代官職尚左),做了很多平反冤案的事情。己卯(1519年)年升任右少卿,時眾多蠻夷之國入京城進貢的使臣及隨從很多樂意滯留在中國生活,朝廷商議遣送他們打發他們回本國,卻因為他們在內地居住長久,迫使他們回國,會產生紛爭變亂和問題,應該選拔有才能威望的大臣前去處理。皇上特意任命李鐸主持此事。李鐸根據實際情形靈活處理,被遣送回國的使節及隨從上千人,最後也沒有發生動亂的問題,任務結束後,升為左少卿,當今皇帝繼任皇位之後(明世宗嘉靖皇帝),擢升李鐸為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宣府地區。宣府為北邊巨鎮,靠近強國韃虜的邊境離開京師很遠,正值明武宗屢次北伐蒙古後,國庫空虛,百姓多餓死者,李鐸到任後,立即請求朝廷使用公款賑濟羣眾,那些倒卧在道路的貧人,政府以粥給他們吃,救活了數千人。從前,邊疆的士兵從事巡邏任務的,憑藉軍人的威勢肆虐民間,沒人敢於責問,等皇帝的遺詔讓他們退伍,其中有些心懷叵測的就內心有牴觸情緒(有意欲作亂犯上的行動),李鐸懲治其中為首的,大家就紛紛信服不敢造次,邊疆有的將軍依靠各種關係竊取了官員的位置,對這種武官,李鐸一一奏明皇帝把這些武官罷職,又節省經費,放緩對羣眾徵收税賦,狠狠免除各種舊的弊端,增加商賈的利潤和税收,因此得到政府的税收約十六萬兩,積攢軍糧粟米數十萬石,增加公田三千餘傾,三年之間,邊境地區安定百姓安居樂業,當時的輿論都紛紛稱讚李鐸的政績。甲申年(1524年)擢升為都察院副都御史,巡撫陝西地區。沒有出發,嘉靖皇帝因為李鐸熟悉邊境事物,就改任為大同巡撫。正遇到太恭人祖母病逝,皇帝特旨不許回去守制,赴任大同時候,送他的羣眾上萬人。大同的叛變士兵聽到他到了,就立刻遵守法度不再做叛軍,因為佩服李鐸的威望。之後皇帝特旨為他祖母賜予祭葬的榮耀,於是李鐸就返回家鄉為祖母守孝,竟然就在家鄉去世,終年51歲。

李鐸死後哀榮

甲申年擢副都御史,巡撫陜西。未行,上以公諳於邊務,乃改大同。適太恭人訃至,特旨奪情,去之日,送者以萬計。大同叛卒聞公至,皆按堵如故(秩序安定),服公威望也,上念其勞,特賜太恭人葬祭。公於是得歸,三閲歲而疾作,竟以弗起。終年51歲。配趙氏,封宜人,有壺行。生子三人,長泂,舉人。汋、沚,儒士。
嘉靖八年己丑,明世宗派遣山東左參議何璦宣讀諭祭文:惟爾才贍,名薦甲科,列職大行,簡居諫院,累升理寺,夙夜在公,迨遷都憲,著績邊陲,人望益歸,賢勞茂著,方隆委任,遽茲長逝,訃音來聞,良且悼傷,爰推恤恩,特頒諭祭,載命營葬,尚可歆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