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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蔭
(明代官員)
鎖定
嘉靖四十三年(
1564年)
舉人,授臨海
教諭,曾任宛平知縣(仙令長安),後遷户部主事。有太監的母親殺人,被李蔭處以重刑,司禮監太監
馮保召見他,竟不理睬。
- 全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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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蔭
-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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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美
-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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岞客
- 所處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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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
- 籍 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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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鄉順陽(河南省淅川縣李官橋鎮)
李蔭和李官橋:李官橋的前身為順陽鎮,
明朝時期,丹江上的一座簡易木橋是溝通順陽鎮兩岸鄉親的通道,但每當夏季發洪水的時候,小橋便被洪水沖垮或淹沒,給兩岸的鄉親帶來極大的不便,看到鄉親們每年因此所遭受的種種不便,順陽的文人李宗木、
翰林院檢討官
李蓘、刑部
主事李蔭,父子三人捐出自己的俸祿,在家鄉的
丹江河上修石橋,鄉親們為了表達對這家李氏官員的敬意,就稱這座橋為李官橋。久而久之,這裏的人們便使用李官橋來稱呼他們生活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