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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紀周

(公安部原副部長)

鎖定
李紀周,1942年12月出生,陝西延安人,原籍安徽省金寨縣,曾任公安部副部長、 全國打擊走私領導小組原副組長。
2001年10月22日,因受賄罪、翫忽職守罪被依法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1-2] 
中文名
李紀周
性    別
國    籍
中國
民    族
籍    貫
安徽省金寨縣
出生地
陝西省延安市
出生日期
1942年
畢業院校
中國人民大學
主要成就
任公安部副部長

李紀周個人履歷

最高職務:公安部原副部長、全國打擊走私領導小組原副組長
中紀委處理情況: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刑 罰: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李紀周人物事件

1998年12月:撤職調查
1999年底:正式逮捕
2001年2月27日:開除黨籍、公職,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2001年2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涉嫌受賄公開開庭審理
2001年10月22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翫忽職守罪數罪併罰,判處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