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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欣

(徐州市賈汪區地税局副局長)

鎖定
李欣,徐州市賈汪區地税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中文名
李欣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李欣,男,職務: [1] 
工作簡歷、職責分工:分管人事教育科、税政法規科、工會及文明創建工作,掛鈎一分局
一崗雙責:
崗位職責:在局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其職責:
1、協助局長完成區局各項税收工作任務。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
3、根據上級的工作部署,參與組織研究、制定、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4、根據黨總支、區局行政分工,負責組織開展分管範圍內的工作,簽發分管工作文件。
5、做好乾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強隊伍建設,堅持“兩手抓”,積極推進區局兩個文明建設。
6、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身體力行“三個代表”,模範遵守黨紀政紀和廉潔自律:規定及各項規章制度。
7、堅持集體領導,維護領導班子團結,艱苦奮鬥,開拓進取,努力開創税收工作新局面。
8、關心羣眾生活,組織開展工、青、婦工作。
9、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廉政職責:既對所在崗位應當承擔的具體業務工作負責,又對所在崗位應當承擔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負責。對業務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負雙重責任。
抓好自身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同時,督促好所負責的税政法規科、人事教育科、第一税務分局、工會、黨總支幹部職工的思想工作和廉政建設。
廉潔自律:本人現有住房兩套;除工資收入以外沒有其他收入;妻子蘇琳在徐州市國税工作,兒子李旭萌上學;無其他個人重大事項報告。
廉政承諾:廉潔自律:承諾書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局黨風廉政建設和糾正部門不正之風,正確行使税收執法權和行政管理權,做到廉潔從政、勤政為民,樹立良好形象。我鄭重承諾如下:
一、自覺遵守黨紀、政紀和國法,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牢固樹立聚財為國、執法為民的宗旨,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努力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自覺履行好納税服務規範。
二、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忠於職守,開拓進取,圓滿完成各項任務。
三、嚴格遵守税務人員廉潔自律:“十五不準”規定,時刻牢記國家工作人員的身份,處處維護自己在羣眾和納税人中的形象,堅決不做損害納税人利益和損害地税機關形象的事情。
四、自覺遵守公共財物管理和使用的規定,不假公濟私,化公為私。
五,堅持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的方針,建設節約型地税機關。
六、講道德,講文明,講風尚,做文明市民、文明職工和文明家庭成員。構建和諧徵納關係和人際關係。
七、嚴格“八小時以外”的自律,不去不該去的場所,不做不該做的事情。
八、我將嚴格做到廉潔自律:,同時自覺接受本單位羣眾、納税人以及社會的監督。
承諾人工作單位:徐州市賈汪地税局
承諾人(簽字):李欣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勤廉座右銘:立志言為本,修身行乃先。
參考資料
  • 1.    李欣信息公開  .中共賈汪區紀律檢查委員會 賈汪區監察局-賈汪區勤廉評價系統-區地税局[引用日期2012-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