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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曉明
(民和縣城鄉勞動力技能培訓項目負責監管工作的工作人員)
鎖定
人物事件
2012年1月至2015年12月,民和縣政府在實施政府補貼城鄉勞動力技能培訓項目過程中,負責項目監管工作的工作人員李曉明在監督、檢查、審核等環節嚴重失職失責、流於形式,導致項目實施方民和縣永通駕校、交通駕校採取塗改駕駛證等方式騙取國家資金共計66.8萬餘元,用於駕校開支。2022年1月,李曉明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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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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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青海通報四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百家號[引用日期202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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