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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戴
鎖定
- 本 名
- 李戴
- 字
- 仁夫
- 號
- 對泉
- 所處時代
- 明朝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延津東街
- 出生日期
- 嘉靖十六年四月初二日
- 逝世日期
- 萬曆三十五年二月五日
- 主要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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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延津文稿
端揆堂詩集 - 主要成就
- 官職為户部尚書、工部尚書、吏部尚書
李戴人物生平
除興化知縣,有惠政。擢户科給事中。廣東以軍興故,增民間税。至萬曆初亂定,戴奏正之。累遷禮科都給事中。出為陝西右參政,進按察使。張居正尚名法,四方大吏承風刻核,戴獨行之以寬。由山西左布政使擢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歲凶,累請蠲振。入為刑部侍郎。累進南京户部尚書,召拜工部尚書,以繼母憂去。
二十六年,吏部尚書蔡國珍罷。廷推代者七人,戴居末,帝特擢用之。當是時,趙志皋、沈一貫輔政,雖不敢撓部權,然大僚缺人,九卿及科道掌印者鹹得自舉聽上裁,而吏部諸曹郎亦由九卿推舉,尚書不得自擇其屬,在外府佐及州縣正、佐官則盡用掣籤法,部權日輕。戴視事,謹守新令,幸無罪而已。明年,京察。編修劉綱、中書舍人丁元薦、南京評事龍起雷嘗以言事忤當路,鹹置察中,時議頗不直戴。而是時國本未定,皇長子冠婚久稽,戴每倡廷臣直諫。及礦税害劇,戴率九卿言:“陳增開礦山東,知縣吳宗堯逮。李道抽分湖口,知府吳寶秀等又逮。天下為增、道者何限,有司安所措手足?且今水旱頻仍,田裏蕭耗,重以東征增兵益餉,而西事又見告矣。民不聊生,奸宄方竊發,奈何反為發其機,速其變哉!”不報。
山西税使張忠奏調夏縣知縣韓薰簡僻。戴以內官不當擅舉刺,疏爭之。湖廣陳奉屢奏逮有司,戴等又極論,且言:“奉及遼東高淮擅募勁卒橫民間,尤不可不問。”帝亦弗聽。已,復偕同列言:“自去夏六月不雨至今,路殣相望,巡撫汪應蛟所奏饑民十八萬人。加以頻值寇警,屢興征討之師,按丁增調,履畝加租,賦額視二十年前不啻倍之矣。瘡痍未起,而採榷之害又生。不論礦税有無,概勒取之民間,此何理也。天下富室無幾,奸人肆虐何極。指其屋而恐之曰‘彼有礦’,則家立破矣;‘彼漏税’,則橐立罄矣。持無可究詰之説,用無所顧畏之人,蚩蚩小民,安得不窮且亂也。湖廣激變已數告,而近日武昌尤甚。此輩寧不愛性命哉?變亦死,不變亦死,與其吞聲獨死,毋寧與仇家具糜。故一發不可遏耳。陛下可視為細故耶?”亦不報。
三十年二月,帝有疾,詔罷礦税、釋繫囚、錄建言譴謫諸臣。越日,帝稍愈,命礦税採榷如故。戴率同官力諫。時釋罪、起廢二事,猶令閣臣議行,戴即欲疏名上請,而刑部尚書蕭大亨謂釋罪必當奏聞。方具疏上,太僕卿南企仲以二事久稽,劾戴等不能將順。帝怒,並停前詔。戴引罪求罷,帝不許。自是請起廢者再,率九卿乞停礦税者四,皆不省。稽勳郎中趙邦清素剛介,為給事中張鳳翔所劾,疑出文選郎中鄧光祚、驗封郎中侯執躬意,辨疏侵之。御史沈正隆、給事中田大益交章劾邦清。邦清憤,盡發光祚、執躬私事。光祚亦騰疏力攻,部中大哄,戴無所裁抑。御史左宗郢、李培遂劾戴錶率無狀,戴引疾乞去。帝諭留,為貶邦清三秩,允光祚執躬歸,羣囂乃息。
明年冬,妖書事起。錦衣官王之楨等與同官周嘉慶有隙,言妖書嘉慶所為,下詔獄窮治。嘉慶,戴甥也,比會鞫,戴引避。帝聞而惡之。會王士騏通書事發,下部議。士騏奏辨。帝謂士騏不宜辨,責戴不能鉗屬官。戴引罪,而疏紙誤用印,覆被譙讓,罪其司屬。戴疏謝,用印如故。帝怒,令致仕,奪郎中以下俸。
李戴獲得榮譽
隆慶二年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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