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李志強

(原安徽省蕭縣交通局長)

鎖定
李志強,原安徽省蕭縣交通局長。
中文名
李志強
國    籍
中國

李志強罪犯簡歷

李志強現年38歲,捕前系蕭縣第十四屆人大代表、交通局黨組書記、局長。

李志強案件經歷

李志強殺害情婦

李志強十多年前即與死者李某有不正當關係。經審理查明,2003年春節後,被告人李志強為擺脱被害人李某的“糾纏”,產生了殺人惡念。2003年上半年,李志強等人兩次策劃殺害李某均未果。2003年5月15日,楊貴俠、樊世全、王桂玲糾集樊世忠、王瑞吉、趙豔雨等人再次密謀,王桂玲將李某從家中騙出,隨後,樊世全、王桂玲、王瑞吉、樊世忠、趙豔雨等用褂子矇住李某的頭,並用布繩緊勒李某頸部,鐵錘猛擊其頭部,在確認李某已死亡後,將屍體拋至蕭縣衞校門口世紀大道上,由樊世忠駕駛貨車從李某身上軋過,企圖偽造交通事故的假象。5月17日晚,樊世全、樊世忠將作案用車送到被告人王雙芝處,並連夜分割毀滅證據。其手段極為殘忍惡劣、情節特別嚴重。

李志強法院判決

法庭判決,被告人李志強、樊世全、王瑞吉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楊貴俠、王桂玲、樊世忠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樊昌勇、趙豔雨、蔣鐵兵、王雙芝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5年、10年、2年、1年零6個月。李志強等9名罪犯還分別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費9000至2642.9元。
同時,被告人李志強、楊貴俠還因涉嫌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追究刑事責任,176萬多元來源不明財產被追回上繳國庫。其中,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查封、扣押的李志強、楊貴俠在江蘇省徐州市的一套住房也將由該院拍賣、上繳國庫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