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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強

(保德縣城建局原副局長)

鎖定
李志強,男,1956年6月生,保德縣人,中共黨員。1995年10月任保德縣住房保障城鄉建設管理局副局長,兼保德縣城鎮管理監察大隊大隊長,2010年6月16日被免職。 [1] 
中文名
李志強
性    別
出生日期
1956年6月
李志強橫行保德多年,濫用職權,行為囂張,品格低下,影響惡劣,形象極壞。經查,李志強在擔任保德縣住建副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貪污公款38.31萬元;低價購買土地開發牟利,受賄435.55萬元;濫用職權,給國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58.73萬元;虛列用途騙取貸款380萬元;在開發房地產項目中,偷逃税款172.83萬元;非法倒賣土地獲利100.2萬元;違反規定從事經營性營利活動,獲利1546.萬元;為逃避法制制裁,偷越國境。 經忻州市紀委、市監察局研究建議,2010年11月30日保德縣紀委、縣監察局審議,並報保德縣委、縣政府批准,決定給予李志強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李志強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