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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勇

(雲南省臨滄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

鎖定
李志勇,男,漢族,1962年12月生,出生地雲南耿馬,1982年8月參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本科學歷。曾任雲南省臨滄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2024年5月,雲南檢察機關依法對李志勇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挪用公款案提起公訴。 [6] 
中文名
李志勇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2年12月
畢業院校
雲南省委黨校
出生地
雲南耿馬

李志勇人物履歷

1980.09-1982.07,臨滄師範學校師專班數學專業學習
1982.08-1985.10,耿馬自治縣四排山中學任教
1985.10-1989.09,耿馬自治縣委黨校任教
1989.09-1991.07,雲南省委黨校經濟理論專業本科班脱產學習
1991.08-1992.10,耿馬自治縣賀派鄉副鄉長
1992.10-1993.02,耿馬自治縣四排山鄉黨委副書記
1993.02-1995.09,耿馬自治縣四排山鄉黨委書記
1995.09-1998.03,耿馬自治縣財政局局長
1998.03-2000.02,耿馬自治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2000.02-2001.12,臨滄行署外經貿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1.12-2004.12,臨滄行署黨組成員,行署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4.12-2011.02,臨滄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臨滄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
2011.02-2011.05,雲縣委書記,臨滄市政府黨組成員,臨滄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
2011.05-2011.06,雲縣委書記、臨滄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
2011.06-2013.08,雲縣委書記
2013.08-2015.12,臨滄市委常委(分管臨滄邊境經濟合作區工作)、雲縣委書記
2015.12-2016.07,臨滄市委常委(分管臨滄邊境經濟合作區工作)
2016.06-2017.02,臨滄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候選人,其間:2016.09任臨滄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
2017.02-2018.08,臨滄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1-2]  [4] 

李志勇人物事件

李志勇辭去職務

2018年8月22日,因退休,臨滄市人大常委會接受李志勇辭去臨滄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臨滄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計劃和財政預算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的請求,並報臨滄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4-5] 

李志勇違紀被查

2023年8月29日,據云南省紀委監委消息:臨滄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李志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雲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3] 

李志勇提起公訴

2024年5月,雲南省臨滄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李志勇(副廳級)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挪用公款罪一案,由雲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紅河州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紅河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志勇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紅河州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李志勇利用其先後擔任原臨滄行署財政局局長,臨滄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雲縣委書記,臨滄市委常委,臨滄邊境經濟合作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的職務便利,以及其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本人或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在退休後利用原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情節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