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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民

(石門縣寶峯街道寶塔社區原黨總支書記)

鎖定
李建民,曾任石門縣寶峯街道寶塔社區黨總支書記。 [1] 
中文名
李建民
國    籍
中國

李建民人物履歷

2009年11月至2020年2月,任石門縣寶峯街道寶塔社區黨總支書記。 [1] 

李建民職務任免

2009年11月,李建民被組織安排到寶塔社區擔任黨總支書記。
2020年2月,他被寶峯街道黨工委免去黨總支書記職務。 [1] 

李建民人物事件

2019年8月20日晚,湖南省石門縣城區寶峯路,李建民焦急地給“朋友”打着電話,他因醉駕被交警現場查獲,正在想找關係“擺平”此事。
2019年10月,李建民因涉嫌醉酒駕駛被縣公安局立案偵查;12月,縣人民法院做出他犯危險駕駛罪的判決,免於刑事處罰。
2020年5月,縣紀委監委根據羣眾舉報對李建民有關問題進行初核。11月,已經賦閒在家的李建民被立案審查調查。
2021年5月,李建民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其涉嫌貪污、受賄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1] 

李建民主要貢獻

在其任職的10年時間,寶塔社區先後榮獲省級文明社區等光榮稱號。 [1] 

李建民所獲榮譽

2014年,他獲得全縣十佳支部書記稱號。 [1] 

李建民人物評價

作為一名曾經的黨組織負責人,李建民理想信念喪失,背棄初心使命,對組織毫無敬畏之心,把被留置歸咎於“背時”,歸咎於辦案人員找茬,卻始終不肯從自身找原因。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