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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平

(廣東省梅州市公安局梅縣區分局丙村派出所原副所長、二級警長)

鎖定
李小平(1973年4月-2021年2月4日),男,漢族,1994年7月參加公安工作,中共黨員,大專學歷,一級警督,生前系廣東省梅州市公安局梅縣區分局丙村派出所副所長、二級警長。 [1] 
2021年2月4日晚20時許,李小平同志在處警過程中因公負傷,經搶救無效於當晚23時55分英勇犧牲。 [2] 
中文名
李小平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73年4月
逝世日期
2021年2月4日

李小平人物生平

該同志從警28年來,先後在梅縣公安局巡警大隊、警務督察隊、監督室(警務督察大隊)、丙村派出所工作。在督察大隊期間,由於他工作認真負責、能力突出,被大家稱為行家能手、“警營‘啄木鳥’”。2008年,他曾作為廣東選派的4名督察民警之一,代表廣東警隊在北京主賽區全程參加了北京奧運會和殘奧會的現場督察工作,受到公安部的通報表彰。
2019年12月,時任督察大隊長的他,由於沒有基層派出所工作經歷,服從組織的決定,安心到治安相對複雜、事務比較繁重的丙村派出所工作。
2021年2月4日晚20時許,李小平同志在處警過程中因公負傷,經搶救無效於當晚23時55分英勇犧牲。2021年3月2日,梅州市公安局確認其為因公犧牲。

李小平所獲榮譽

該同志先後榮獲個人三等功2次, 2008年被省公安廳評為“全省公安系統奧運安保工作先進個人”,2014年被公安部評為“全國公安機關警務督察工作成績突出個人”,得到各級公安機關的充分肯定,多次獲評 “優秀共產黨員”、優秀公務員和先進個人,多次受到各級公安機關嘉獎。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