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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偉
(河南省靈寶市委原書記)
鎖定
李宏偉,男,漢族,1964年7月出生,河南省鄭州市人, 1981年8月參加工作,198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本科學歷。曾任靈寶市委委員、常委、書記。
2018年4月14日,延津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3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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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李宏偉
- 性 別
- 男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出生地
- 河南省鄭州市
- 出生日期
- 1964年7月
李宏偉人物履歷
李宏偉人物事件
李宏偉違紀被查
李宏偉九次行賄
李宏偉依法逮捕
因涉嫌受賄罪,2017年10月1日由延津縣人民檢察院決定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2017年11月14日由延津縣人民檢察院決定被延津縣公安局執行刑事拘留,2017年11月24日由新鄉市人民檢察院決定被延津縣公安局執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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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偉提起公訴
延津縣人民檢察院以新延檢公訴刑訴〔2017〕298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李宏偉犯受賄罪、行賄罪,於2017年12月15日向河南省延津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延津縣人民法院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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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偉一審宣判
2018年4月14日,河南省延津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李宏偉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2000000元;犯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1000000元;決定合併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3000000元。
刑期自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11月14日起至2030年10月22日止。罰金限判決生效後十日內繳納。
二、涉案贓物53度茅台酒10件、黃金葉香煙20條、尼康牌單反相機1部予以沒收,由扣押機關依法處理。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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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三門峽市靈寶市委書記李宏偉接受組織審查 .大河網[引用日期2017-08-31]
- 2. 李宏偉受賄、行賄一審刑事判決書 .中國裁判文書網.2018-05-07[引用日期2018-12-13]
- 3. 靈寶市領導幹部大會召開 .光明網[引用日期2016-06-28]
- 4. 這位女市委書記被中組部曝光 她賣官的方式很特別 .新浪新聞.2018年05月11日[引用日期2018-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