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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軍

(集資詐騙案被告人)

鎖定
朱軍,集資詐騙案被告人,於2021年12月8日被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 [1] 
中文名
朱軍
身    份
集資詐騙案被告人
人物事件
2015年1月,被告人顧國平實際控制上海聯璧電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璧公司)。同年7月,顧國平要求被告人儂錦在聯璧公司組建金融團隊、開發聯璧金融APP線上平台等進行非法集資。之後,為擴大聯璧金融APP客户數量,顧國平利用其實際經營的上海斐訊數據通信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斐訊公司)與聯璧公司推出購買上海斐訊公司路由器等電子產品並在線註冊聯璧金融APP會員,可獲聯璧公司全額返還購買款的“0元購”營銷活動,吸引社會公眾註冊,並在聯璧金融APP線上平台發佈以顧國平實際控制的空殼公司的虛假資產包、定向委託投資項目為標的的各類理財產品,以高額利息回報及承諾保本付息為誘餌,誘騙社會公眾投資購買。被告人儂錦、陳雨、朱軍、王晶晶、張冀敏分別參與了公司管理、產品設計、資金調配、系統維護等行為。至案發,共造成90.86萬餘名被害人實際經濟損失99.71億餘元。
2017年9月起,被告人顧國平擅自以上海斐訊公司的名義,與顧國平實際控制的華夏萬家(北京)金融服務外包有限公司合作推出購買上海斐訊公司體脂秤等產品,並在線註冊華夏萬家金服APP可獲全額返還購買款的“0元購”營銷活動。同期,顧國平等人採用前述類似手段誘騙社會公眾在華夏萬家金服APP上購買理財產品,非法募集資金,並指使被告人朱軍套取、佔用。至案發,共造成19.42萬餘名被害人實際經濟損失26.02億餘元。
上海一中院認為,被告人顧國平、儂錦、陳雨、朱軍、王晶晶、張冀敏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共同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集資詐騙罪。上述被告人的集資詐騙行為給被害人造成特別重大的經濟損失,嚴重破壞國家金融秩序,結合本案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2021年12月8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被告人顧國平、儂錦、陳雨、朱軍、王晶晶、張冀敏集資詐騙一案,對顧國平以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儂錦、陳雨、朱軍、王晶晶、張冀敏以集資詐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至十年不等的刑罰,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以下幣種相同)五百萬元至六十萬元。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