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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毅

(中國證監會原發審委委員、上海監管局原調研員)

鎖定
朱毅,男,漢族,1975年6月生,浙江寧波人,1993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7年9月參加工作,2000年11月調入中國證監會上海證管辦工作。曾任中國證監會發審委委員、上海監管局調研員。
2022年7月,朱毅被開除黨籍 [2]  ,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3] 
中文名
朱毅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浙江寧波
出生日期
1975年6月

朱毅人物履歷

2007年2月至2018年1月,任中國證監會上海監管局辦公室副主任、法制工作處調研員;
2012年5月至2017年9月,任中國證監會第十四屆、十五屆、十六屆主板發審委委員;
2018年8月至今,任國泰君安投資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總裁助理,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銀行事業部執行委員會委員、投資銀行部總經理。 [1] 

朱毅人物事件

朱毅監察調查

2021年11月,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證監會紀檢監察組、江蘇省監委消息:朱毅涉嫌嚴重違法,接受監察調查。 [1] 

朱毅開除黨籍

2022年7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證監會紀檢監察組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證監會紀檢監察組與江蘇省紀委監委對中國證監會第十四屆、十五屆、十六屆主板發審委委員、上海監管局原調研員、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原投資銀行部總經理朱毅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監察調查。
經查,朱毅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打高爾夫球、接受高檔宴請、收受貴重禮品,追求奢靡生活;喪失監管底線,利用發行審核權為他人謀取不當利益,非法收受財物,數額巨大,嚴重破壞監管公信力;在職時提前築巢,發審委委員任期屆滿後迅速離職,是“旋轉門”治理典型。
朱毅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將朱毅違紀問題移交所在單位黨委處理,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