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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毅
(江蘇省鎮江市科學技術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
鎖定
- 中文名
- 朱毅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籍 貫
- 江蘇江都
- 出生日期
- 1965年12月
朱毅人物履歷
1984年9月至1987年7月,鎮江市職業大學法律專業學習;
1987年7月至1989年2月,任鎮江市人民檢察院監所檢察科書記員;
1989年2月至1989年10月,任鎮江市灣山地區人民檢察院助理檢察員;
1989年10月至2002年12月曆任鎮江市人民檢察院監所檢察科助理檢察員、刑事檢察二科檢察員、審查起訴處副處長、審查起訴處處長;
2002年12月至2009年3月,任丹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2009年3月至2013年7月曆任鎮江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反貪局局長,鎮江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成員、反貪局局長;
2013年7月至2016年6月曆任鎮江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調研員、黨組成員,鎮江市金山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2016年6月至2020年5月,任鎮江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副書記、調研員、三級高級檢察官;
朱毅職務任免
朱毅人物事件
- 違法被查
- 依法雙開
2022年9月5日,江蘇省紀委監委公開通報鎮江市科學技術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朱毅違規收受禮金禮品等問題。2013年至2020年,朱毅本人或通過親屬、特定關係人收受私營企業主所送禮金63萬元、高檔白酒387瓶、高檔香煙594條以及百達翡麗等名貴手錶、奢侈品包等貴重禮品;接受私營企業主為其或親屬支付購買名牌衣物、首飾以及車輛維修保養等費用共計54.04萬元。朱毅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8月,朱毅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
[3-4]
。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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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鎮江市人大會通過任免名單 2名免職者已被查 .人民網[引用日期2020-06-20]
- 2. 鎮江市科學技術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席朱毅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清廉江蘇[引用日期2017-05-23]
- 3. 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清廉江蘇微信公眾號.2022-09-05[引用日期2022-09-05]
- 4. 江蘇省紀委監委公開通報四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中共江蘇省紀律檢查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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