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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梓

鎖定
朱梓(1369年10月6日 [1]  -1390年4月18日 [2]  ),明朝宗室,明朝唯一一任潭王,明太祖朱元璋第八子,母為定妃達氏。
洪武二年(1369年)九月初六日生。 [1]  洪武三年(1370年)四月初七日,明太祖朱元璋分封諸子為王,朱梓被封為潭王。 [3]  洪武十三年(1380年)二月,建潭王宮殿於長沙 [4]  ;洪武十八年(1385年)十二月,朱梓就藩於長沙府 [5] 
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四月,朱梓與潭王妃自焚於家中,年二十二歲,無諡。 [2]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南直隸應天府(今江蘇南京)
出生日期
1369年10月6日 [1] 
逝世日期
1390年10月9日 [2] 
本    名
朱梓
爵    位
潭王

朱梓人物生平

朱梓,明朝宗室,明朝唯一一任潭王,明太祖朱元璋第八子,洪武二年(1369年)九月初六日生,母為定妃達氏。 [1] 
洪武三年(1370年)四月,朱梓受封為潭王。 [3] 
洪武五年(1372年)六月,明太祖朱元璋賜朱梓、楚王朱楨每人蘇州府吳江縣田地一百頃,歲祿米七千八百石。 [6] 
洪武十三年(1380年)二月,明太祖朱元璋下詔於長沙興建潭王宮殿。 [4] 
洪武十七年(1384年)六月,明太祖朱元璋以儒士饒仲恭於潭王府説書。 [7] 
洪武十八年(1385年)五月,明太祖朱元璋冊前軍都督僉事於顯之女為潭王妃。 [8]  十二月,朱梓就藩於長沙府。 [5] 
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九月,朱梓與秦王朱樉、晉王朱棡、燕王朱棣、周王朱橚、楚王朱楨、齊王朱榑、魯王朱檀、湘王朱柏入朝覲見皇帝。 [9] 
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四月,因胡惟庸案中潭王妃兄弟於琥牽涉其中被誅,王妃之父於顯雖已死,然因兒子的緣故,被追列於胡黨之中,故梓不自安。太祖遣使者至潭王處進行撫慰,並召潭王入宮,不料潭王驚懼萬分,竟攜王妃一同自焚而死,年僅二十二歲,死後無諡。因潭王朱梓無子,故國除。 [2]  [10] 

朱梓家庭成員

朱梓父母

父親:明太祖朱元璋明朝開國皇帝。 [11] 
母親:達定妃。 [1]  [11] 

朱梓妻妾

正妃:於氏,英山侯於顯之女 [8]  [12]  ,洪武十八年(1385年)五月冊封為潭王妃。 [8]  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四月與朱梓自焚於家中。 [2] 

朱梓史料索引

《明史·卷一百十六·列傳第四》 [11] 
參考資料
  • 1.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四十五》稱:“洪武二年九月……丁酉,皇第八子梓生,定妃達氏出也”。根據台灣中研院“兩千年中西曆換算”換算為公元紀年,為1369年10月6日
  • 2.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二百一》稱:“洪武二十三年四月……丙申,潭王梓訃聞。王,上第八子,生二歲而受封,又十六年而之國。幼聰敏好學,善屬文。常召國內儒臣設醴賦詩,品其高下,而賚予之。至是其妃於氏家坐事,王不自安,上遣使慰諭,且召之。王不諭旨,即與妃自焚死,無子國除”。根據台灣中研院“兩千年中西曆換算”換算為公元紀年,為1390年4月18日。
  • 3.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五十一》:洪武三年夏四月……乙丑,冊封諸皇子為王。詔天下曰:“朕荷天地百神之佑、祖宗之靈,當羣雄鼎沸之秋,奮起淮右,賴將帥宣力,創業江左。曩者,命大將軍徐達統率諸將以定中原,不二年間,海宇清肅,虜遁沙漠,大統既正,稱庶靖安(抱本“靖”作“奠”。案明典章載詔書原文作“靖”。),欲先論武功以行爵賞,緣吐蕃之境未入版圖,今年春覆命達等帥師再徵(嘉本“再”作“往”。明典章作“再”。),是以報功之典未及舉行。朕惟帝王之子,居嫡長者必正儲位,其諸子當封以王爵,分茅胙土,以藩屏國家。朕今有子十人,即位之初,已立長子標為皇太子,諸子之封,本待報賞功臣之後,然尊卑之分,所宜早定。乃以四月七日封第二子樉為秦王、第三子棡為晉王、第四子棣為燕王、第五子橚為吳王、第六子楨為楚王、第七子槫為齊王、第八子梓為潭王、第九子杞為趙王、第十子檀為魯王、從孫守謙為靖江王,皆授以冊寶。設置相、傳(“傳”應作“傅”)官屬及諸禮儀已有定製。於戲(wūhū)!奉天平亂,實為生民;法古建邦(嘉本“法”作“稽”。),用臻至治。故茲詔示,鹹使聞知。”
  • 4.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 洪武十三年二月……丙子……詔:“建潭王宮殿於長沙。”
  • 5.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六》: 洪武十八年十二月……庚寅,潭王梓之國長沙府。
  • 6.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七十四》: 洪武五年六月……癸巳……賜楚王、潭王蘇州府吳江縣田各一百頃,歲計米各七千八百石。
  • 7.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一百六十二》:洪武十七年六月……己丑……增設翰林院尚書愽(“愽”或應作“博”)士二人,秩從八品,以儒士饒仲恭張庸為之。命仲恭於潭王府説書,庸於魯王府説書。
  • 8.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三》: 洪武十八年五月……甲申……冊前軍都督僉事於顯女為潭王梓妃。
  • 9.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一百九十三》:洪武二十一年九月……丙戌,秦王樉、晉王棡、今上、周王橚、楚王楨、齊王榑、湘王栢、魯王檀、潭王梓來朝。
  • 10.    《明史·卷一百十六·列傳第四》:(潭王梓)妃於氏,都督顯女也。顯子琥,初為寧夏指揮。二十三年坐胡惟庸黨,顯與琥俱坐誅。梓不自安。帝遣使慰諭,且召入見。梓大懼,與妃俱焚死。無子,除其封。
  • 11.    《明史·卷一百十六·列傳第四》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04-28]
  • 12.    《弇山堂別集·卷七十三·諡法四》“二字諡”下“襄武”:(武臣)都督僉事贈英山侯於顯、信國公贈東甌王湯和(俱洪武),左都督贈邢台伯馮斌(正統)。右俱甲冑有勞,折衝禦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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