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梓
鎖定
洪武二年(1369年)九月初六日生。
[1]
洪武三年(1370年)四月初七日,明太祖朱元璋分封諸子為王,朱梓被封為潭王。
[3]
洪武十三年(1380年)二月,建潭王宮殿於長沙
[4]
;洪武十八年(1385年)十二月,朱梓就藩於長沙府。
[5]
朱梓人物生平
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四月,因胡惟庸案中潭王妃兄弟於琥牽涉其中被誅,王妃之父於顯雖已死,然因兒子的緣故,被追列於胡黨之中,故梓不自安。太祖遣使者至潭王處進行撫慰,並召潭王入宮,不料潭王驚懼萬分,竟攜王妃一同自焚而死,年僅二十二歲,死後無諡。因潭王朱梓無子,故國除。
[2]
[10]
朱梓家庭成員
朱梓父母
朱梓妻妾
朱梓史料索引
- 參考資料
-
- 1.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四十五》稱:“洪武二年九月……丁酉,皇第八子梓生,定妃達氏出也”。根據台灣中研院“兩千年中西曆換算”換算為公元紀年,為1369年10月6日
- 2.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二百一》稱:“洪武二十三年四月……丙申,潭王梓訃聞。王,上第八子,生二歲而受封,又十六年而之國。幼聰敏好學,善屬文。常召國內儒臣設醴賦詩,品其高下,而賚予之。至是其妃於氏家坐事,王不自安,上遣使慰諭,且召之。王不諭旨,即與妃自焚死,無子國除”。根據台灣中研院“兩千年中西曆換算”換算為公元紀年,為1390年4月18日。
- 3.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五十一》:洪武三年夏四月……乙丑,冊封諸皇子為王。詔天下曰:“朕荷天地百神之佑、祖宗之靈,當羣雄鼎沸之秋,奮起淮右,賴將帥宣力,創業江左。曩者,命大將軍徐達統率諸將以定中原,不二年間,海宇清肅,虜遁沙漠,大統既正,稱庶靖安(抱本“靖”作“奠”。案明典章載詔書原文作“靖”。),欲先論武功以行爵賞,緣吐蕃之境未入版圖,今年春覆命達等帥師再徵(嘉本“再”作“往”。明典章作“再”。),是以報功之典未及舉行。朕惟帝王之子,居嫡長者必正儲位,其諸子當封以王爵,分茅胙土,以藩屏國家。朕今有子十人,即位之初,已立長子標為皇太子,諸子之封,本待報賞功臣之後,然尊卑之分,所宜早定。乃以四月七日封第二子樉為秦王、第三子棡為晉王、第四子棣為燕王、第五子橚為吳王、第六子楨為楚王、第七子槫為齊王、第八子梓為潭王、第九子杞為趙王、第十子檀為魯王、從孫守謙為靖江王,皆授以冊寶。設置相、傳(“傳”應作“傅”)官屬及諸禮儀已有定製。於戲(wūhū)!奉天平亂,實為生民;法古建邦(嘉本“法”作“稽”。),用臻至治。故茲詔示,鹹使聞知。”
- 4.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 洪武十三年二月……丙子……詔:“建潭王宮殿於長沙。”
- 5.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六》: 洪武十八年十二月……庚寅,潭王梓之國長沙府。
- 6.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七十四》: 洪武五年六月……癸巳……賜楚王、潭王蘇州府吳江縣田各一百頃,歲計米各七千八百石。
- 7.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一百六十二》:洪武十七年六月……己丑……增設翰林院尚書愽(“愽”或應作“博”)士二人,秩從八品,以儒士饒仲恭張庸為之。命仲恭於潭王府説書,庸於魯王府説書。
- 8.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三》: 洪武十八年五月……甲申……冊前軍都督僉事於顯女為潭王梓妃。
- 9.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一百九十三》:洪武二十一年九月……丙戌,秦王樉、晉王棡、今上、周王橚、楚王楨、齊王榑、湘王栢、魯王檀、潭王梓來朝。
- 10. 《明史·卷一百十六·列傳第四》:(潭王梓)妃於氏,都督顯女也。顯子琥,初為寧夏指揮。二十三年坐胡惟庸黨,顯與琥俱坐誅。梓不自安。帝遣使慰諭,且召入見。梓大懼,與妃俱焚死。無子,除其封。
- 11. 《明史·卷一百十六·列傳第四》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04-28]
- 12. 《弇山堂別集·卷七十三·諡法四》“二字諡”下“襄武”:(武臣)都督僉事贈英山侯於顯、信國公贈東甌王湯和(俱洪武),左都督贈邢台伯馮斌(正統)。右俱甲冑有勞,折衝禦侮。
- 收起
- 詞條統計
-
- 瀏覽次數:次
- 編輯次數:42次歷史版本
- 最近更新: 闭月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