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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橚
鎖定
朱橚(1361年—1425年),南直隸應天府上元縣(今江蘇省南京市)人,明太祖第五子,明成祖朱棣之弟,明惠宗之叔,母為孝慈高皇后(一説蒙古女碽妃
[102]
)。
[96]
明朝宗室,第一任周王,醫學家,植物學家。
[98-99]
- 全 名
- 朱橚
- 別 名
- 周定王
- 諡 號
- 定
- 封 號
- 吳王→周王
- 所處時代
- 明朝
朱橚人物生平
龍鳳七年(1361年)七月初九日(8月9日)生。
[11]
吳元年(1367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吳王朱元璋命世子及諸子名,祝告太廟曰:「維子之生,父命以名,典禮所重,古今皆然。仰承先德,自舉兵渡江以來,生子七人,今長子命名曰標,次曰樉,曰棡,曰棣,曰橚,曰楨,曰榑,從孫一人曰煒,敢告知之。」朱元璋以諸子年漸長,宜習勤勞,使不驕惰,命內侍制麻屨行幐,凡出城稍遠則令馬行,其二步趨其一。
[10]
洪武三年(1370年)四月七日,明太祖冊封諸皇子為王,詔天下曰:「朕荷天地百神之佑、祖宗之靈,當羣雄鼎沸之秋,奮起淮右,賴將帥宣力,創業江左。曩者,命大將軍徐達統率諸將以定中原,不二年間海宇清肅,虜遁沙漠,大統既正,黎庶靖安,欲先論武功以行爵賞,緣吐蕃之境未入版圖,今年春覆命達等帥師再徵,是以報功之典未及舉行。朕惟帝王之子,居嫡長者必正儲位,其諸子當封以王爵,分茅胙土以藩屏國家。朕今有子十人,即位之初已立長子標為皇太子,諸子之封本待報賞功臣之後,然尊卑之分所宜早定,乃以四月七日封第二子樉為秦王,第三子棡為晉王,第四子棣為燕王,第五子橚為吳王,第六子楨為楚王,第七子槫為齊王,第八子梓為潭王,第九子杞為趙王,第十子檀為魯王,從孫守謙為靖江王,皆授以冊寶,設置相傳官屬及諸禮儀,已有定製。於戲!奉天平亂,實為生民;法古建邦,用臻至治。故茲詔示,鹹使聞知。」 冊封朱橚文曰:「昔君天下者,祿及有德,貴子必王,此人事耳。然居位受福,國於一方,尤簡在帝心。第五子橚,今命爾為吳王,分茅胙土,豈易事哉!朕起自農民,與羣雄並驅,艱苦百端,志在奉天地,享神祇,張皇師旅,伐罪救民,時刻弗怠,以成大業。今爾固其國者,當敬天地在心,不可逾禮,以祀其宗社、山川,依時享之,謹兵衞,恤下民,必盡其道。於戲!勤民奉天,藩輔帝室,允執厥中則永膺多福,體朕訓言,尚其慎之。」
[12]
洪武十年(1377年)六月十四日,明太祖冊封宋國公馮勝女兒為吳王朱橚妃。
[15]
洪武十八年(1385年)九月二十九日,明太祖遣使以敕諭秦王朱樉、晉王朱棡、周王朱橚曰:「近者,五星太陰皆犯井,主秦晉周有兵,今客星又入太微,此非小異也,符至秦,兵勿出關,晉周之兵皆不宜有所調遣,止於本國訓練防閒,慎之慎之。」
[22]
六月,周王到天城衞,傳奉聖旨説:兄在太原,就便太原傳旨了,卻出塞外去。若兄在塞外,也要到塞外傳旨,教弟先看草場地面了,至明年正月,方來整理(鎮虜)城子。
七月,朱元璋下旨除郡王外,都是百姓。撥鎮虜城子與周王。
[1-2]
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二月二十三日,寧王朱權言:「近者騎兵巡塞,見有脱輻遺於道上,意胡兵往來,恐有寇邊之患。」明太祖曰:「胡人多奸,示弱於人,此必設伏以誘我軍,若出軍追逐,恐墮其計。」於是敕燕王朱棣選精卒壯馬抵大寧、全寧沿河南北,覘視胡兵所在,隨宜掩擊,仍敕周王朱橚令世子朱有燉率河南都指揮使司精鋭往北平塞口巡邏。
[34]
建文元年(1399年),以朱橚是燕王朱棣同母弟,害怕他支持朱棣,特意提防他。朱橚本身也蓄有異謀,長史王翰數諫不納,詐作發狂而離職。朱橚次子朱有爋向朝廷舉報父親圖謀不軌,朝廷遣李景隆突襲開封逮捕朱橚,把他貶為庶人,徙雲南蒙化縣。
七月八日,明成祖賜周王朱橚鈔二萬一千錠。
[36]
八月八日,明成祖封周王朱橚第二子朱有爋為汝南王,第三子朱有烜為順陽王,第四子朱有爝為祥符王,第五子朱有熺為新安王,第六子朱有灮為永寧王,第七子朱有煽為汝陽王,第八子朱有爌為鎮平王,第九子朱有炥為宜陽王。齊王朱榑第二子朱賢烶為樂安王,第三子朱賢焌為長山王,第四子朱賢𤍘為平原王。
[39]
十月二十八日,明成祖賜周王朱橚鈔十萬錠。
[43]
永樂元年(1403年)正月十日,明成祖命汝南王朱有爋居雲南大理,賜鈔二萬錠,海𧵅十萬索,綿布五百匹,祿米歲二千石,儉歲千石。朱有爋,是周王朱橚第二子,建文中嘗告其父不軌,至是弗容於父,遂有是命。
[44]
四月四日, 周王朱橚上表請立皇太子,明成祖賜書答之曰:「儲貳之建,所以定國本,系人心,其任甚不輕也。間文武羣臣表請至再,皆未聽納,今賢弟復以為言,賢弟所以為國家經遠之慮至矣。顧長子雖有仁厚之資,而智識未充,行業未廣,方諮求賢達與之偕處,冀以涵養其德性,增益其學問,使日就月將,底於有成,而後正名未為晚也。」
[47]
十二月六日,明成祖賜書周王朱橚採幣、羊酒、鞍馬。
[50]
四月二十四日,明成祖賜周王朱橚紗五十匹,氁絲將樂布各百匹,日本扇貳百握。
[52]
七月八日,周王朱橚進獻嘉禾。
[53]
九月八日,周王朱橚來朝,獻騶虞,百僚稱賀,以為「皇上至仁,格天所至」,既罷朝,明成祖謂侍臣曰:「適聞羣臣言,不覺惕然天下之大,如一夫有怨,豈得謂仁?一念不誠,豈能格天?朕方夙夜斯懼,何可便謂騶虞是天降祥於朕?」侍臣曰:「聖志如此,所以上格天心。」明成祖曰:「祥瑞之來,易令人驕,是以古之明主皆遇祥自警,未嘗因祥自怠。警怠者,國之安危系焉,騶虞若果為祥,在朕更當加慎。」是日,宴周王於華蓋殿,賜其從官宴於中右門。
[56]
十二月十二日,明成祖賜周王朱橚採幣三十匹,珠翠春花各四十枝,酒千瓶,羊百牽,馬十匹,鞍二副。
[58]
永樂三年(1405年)五月一日,明成祖封周王朱橚苐四女為南陽郡主,苐五女為永城郡主,命張儀、程和俱為中奉大夫、宗人府儀賓,以南陽郡主配張儀,永城郡主配程和。張儀,是府軍左衞千户張興之子。程和,是河南左護衞指揮使程景之從子也。
[59]
七月十日,明成祖賜書周王朱橚曰:「比各府縣錄周府長史司榜文來奏。夫朝廷與王府,事體不同,長史司專理王府事,豈得遍行號令於封外,與朝廷等?一家有一家之尊,一國有一國之尊,天下有天下之尊,卑不逾尊,古之制也。今賢弟居國,如諸子擅行號令於國內,其亦可乎?若奸人造此離間,即具實以聞,當究治之,如實賢弟所命則速遣人收還,仍嚴戒長史行事,存大體,毋貽人譏議。」
[62]
十月六日, 周王朱橚遣人賫奏,深陳悔罪改過之意。明成祖甚喜,命侍臣封朱橚所奏,遣人賫示齊王朱榑而賜書答朱橚曰:「得奏,具見賢弟遷善之誠,良深嘉悦兄之心,惟欲與諸弟同享昇平悠久之福,使諸弟皆同賢弟,此心福慶,豈有窮哉!賢弟宜益加持守,為諸王表率,隆藩翰於國家,昭令譽於無窮,此兄之所深望。近齊王數為不法,已封賢弟今日所陳者示之,亦冀以興起其遷善之心。」
[63]
十月二十六日,明成祖賜周王朱橚等《皇明祖訓》且諭之曰:「皇考所以垂訓子孫至要之道,具在此書,朝廷常守之,可以永安宗社;藩王常守之,可以常保富貴,朝廷與藩王本同祖宗所出,但能皆以祖宗之心為心,則自然各盡其道。前代有帝王不能保全宗室者,如宋太宗,亦有宗室,不能自保全者如週三監、漢七國皆是不能以祖宗之心為心,朕與諸弟各勉之。」時周王朱橚眾,特賜十本
[64]
十二月七日,明成祖賜周王朱橚金織袞龍採幣三十匹,良馬十匹及羊酒等物。
[66]
五月十六日,明成祖賜周王朱橚織金袞龍紗三匹,織金鸞鳳鞠衣材二匹,青暗花紗十三匹,高麗布二十二匹,氁絲布十匹。
[69]
十二月九日,以來歲正旦,明成祖預遣使賜周王朱橚織金袍及採幣、鞍馬、羊酒,並賜王妃冠服。
[74]
永樂八年(1410年)十月二十二日,明成祖聞周王朱橚於國中作殿奉祀太祖高皇帝,賜之書曰:「《禮》:『支子不祭』,王國廟祀則肇於始封之王,若太祖高皇帝之祀,朝廷自有宗廟,王今祀於初中,過矣。孔子曰:『祭之以禮』若不得為而為之,不可為孝,王其審禮而行,毋貽物議。」
[78]
永樂九年(1411年)三月四日,明成祖封周王朱橚第九女為寧陵郡主,第十一女為陳留郡主,而命錢欽、馮訓為中奉大夫、宗人府儀賓,以寧陵郡主配錢欽,陳留郡主配馮訓。錢欽,是儀衞司典仗錢興之從子;馮訓,是州同知馮思恭之子。
[81]
永樂十四年(1416年)六月十三日,疏辭所賜在城税課,明成祖從之。
[84]
永樂十六年(1418年)四月十三日,明成祖敕周王朱橚曰:「曩者,李景隆謀逆,其家屬法皆當死,特寬宥之,發戍遼東。彼知景隆囚繫北京,潛逃滄州諸處,陰結黨類,欲行劫獄,為人所告,俱已擒捕,置之於法,儀賓盛瑜乃敢藏匿景隆家人,在於國典,瑜豈可容?以爾之婿,姑宥不問,自今宜教之循理守法,毋蹈前非。」
[87]
永樂十七年(1419年)四月二十六日,明成祖敕周王朱橚曰:「昔皇考時,諸王國所有匠作,皆出護衞,有司無預,秦愍王擅用民匠事聞,命即改正,王所共知,今奏欲得青冊匠,已敕該部稽洪武事例施行,報王知之。」
[88]
永樂二十二年(1424年)八月三十日,周王橚奏請躬詣明成祖几筵,行祭禮。 明仁宗遣書答曰:「叔同氣哀感之情至誠,且切但高年,遠道跋涉之勞,非獨侄有所未安,計 大行皇帝聖靈亦未必安也,宜止不來。」當時各王奏請躬詣明成祖几筵,行祭禮,及賀明仁宗即位者,明仁宗以國有大戚而藩屏之寄重,悉報止之,令遣官代來。
[93]
九月十三日,明仁宗謂户部尚書夏原吉曰:「朕諸叔在者無幾,諸兄弟惟趙王居京師,餘皆守藩於外,朕旦夕在唸,蓋帝王之治,莫先於親親,況朕新嗣大位,於此尤當加意,其增諸王歲祿。」於是周府加米伍千石,通前二萬石,悉支本色,賜周王朱橚黃金百兩,白金千兩,紵絲四十表裏,錦十匹,羅二十匹,紗二十匹,鈔一萬錠。
[94]
洪熙元年(1425年)三月十五日,周王朱橚奏有疾,求所乏藥,如數給之,仍遣人往問。
[95]
朱橚主要影響
朱橚典籍
朱橚家有“東書草堂”以藏書籍和教授子弟,據明初慣例,藩王在各地就封時,皇帝皆有賜書,據載,“洪武初年,親王之國,必以詞曲一千七百本賜之”,由此可見,他的“東書草堂”藏書樓,有賜書若干。藏書印有“周府御書樓寶”、“明善齋記”等。朱橚還作了《元宮詞》百章。
朱橚醫學
周定王墓(4張)
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年底,朱橚回到開封。他深知編著方書和救荒著作對於民眾的重要意義和迫切性,並利用自己特有的政治和經濟地位,在開封組織了一批學有專長的學者,如劉醇、滕碩、李恆、瞿佑等,作為研究工作的骨幹;召集了一些技法高明的畫工和其他方面的輔助人員,組成一個集體。大量收集各種圖書資料,打下了“開封周邸圖書甲他藩”的堅實基礎。
又設立了專門的植物園,種植從民間調查得知的各種野生可食植物,進行觀察實驗。不難看出他是一個出色的科研工作的領導者和參加者。儘管他在建文初(1399年)再被流放到雲南一次,但他從未間斷有關方劑學和救荒植物的研究工作。永樂四年(1406年),朱橚在本草學上別開生面的《救荒本草》一書刊行。
《袖珍方》全書四卷,3000多方,其中有些還是周府自制的。這部著作編著嚴謹,“因疾授方,對方以授藥”。總結歷代醫家用方經驗,“條方類別,詳切明備,便於應用。《袖珍方》僅在明代就被翻刻了十餘次,可見受醫家重視的程度。它的發行,對中國西南邊陲醫藥事業的發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
《普濟方》是被認為“採摭繁富,編次詳析,自古經方更無賅備於是者”(《四庫全書提要》)的鉅著。全書共168卷。其中有方脈總論、運氣、臟腑、身形、諸疾、婦入、嬰兒、針灸、本草共100餘門,計1960論,2175類,61739個藥方,239圖。對於所述病症均有論有方,保存了大量明以前失散的文獻,為後代學者提供了豐富的研究資料。李時珍的《本草綱目》引用其中的方劑就特別多。當然,該書也存有不少重複牴牾的地方。
在所有著作中,《救荒本草》可能是成就最突出的。如果説《普濟方》重在整理綜合前人的成就,則《救荒本草》是以開拓新領域見長。在中國封建社會各朝各代,大體上都是賦税繁重,災害頻繁,勞動人民生活很苦,常用草根樹皮果腹。元代又加上民族壓迫極其嚴重,到明初戰亂剛停時,人民尚未得到休養生息,生活更苦,吃糠咽菜成為常事。勞動人民在長期食用野生植物的過程中,積累了不少經驗性的知識,急待加以總結和提高。另一方面,中國自古藥食同源,本草學的發展也為對野生植物的認識和利用提供了不少有用的資料和方法。朱橚和他周圍的學者們,正是以這些知識為基礎進行《救荒本草》的編著的。但《救荒本草》具有資源調查性質,其編綴僅以食用植物為限,這一點又與傳統本草有所區別。可以説,《救荒本草》作為一種記載食用野生植物的專書。是從傳統本草學中分化出來的產物,同時也是中國本草學從藥物學嚮應用植物學發展的一個標誌。
《救荒本草》全書兩卷,共記述植物414種,其中近三分之二是以前的本草書中所沒有記載過的。與傳統本草著作不同,朱橚的描述來自直接的觀察,不作繁瑣的考證,只用簡潔通俗的語言將植物形態等表述出來。描述一種植物,即附一插圖,圖文配合相當緊湊。就形式而言,很有區域被子植物誌的意味。特別值得重視的是這部書的圖比以往本草著作中的都準確、真實。所以無論是從普及植物學知識,還是便利民眾尋找食物,都具有重要意義。由於作者有實驗植物園,可以隨時對植物進行細緻的觀察。所以,《救荒本草》在植物描述方面具有較高水平,能抓住植物的一些主要特徵。如花基數、葉脈、花序等。此外還使用了一些易為學者和民眾接受,能夠簡潔、確切地描述出植物特徵的植物學術語。對植物學的發展有重要作用。
在這本書中,朱橚記載了一些新穎的消除某些食用植物毒性的方法。基於經典本草書中豆可以解毒的説法,他想出用豆葉與有毒植物商陸(phylotacca acinoca)同蒸以消其毒性的製備法。在講述白屈菜的食用時,他別出心裁地設計了用細土與煮熟的植物體同浸,然後再淘洗以除去其中有毒物質。有人認為近代植物化學領域中吸附分離法的應用,可能始於《救荒本草》。
朱橚的《救荒本草》不僅在救荒方面起了巨大的作用。而且由於開創了野生食用植物的研究,在國內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這部書在明代翻刻了幾次,還有不少文人學者紛起仿效,形成了一個研究野生可食植物的流派。明代本草學家李時珍認為《救荒本草》“頗詳明可據”。在其著作《本草綱目》中,不僅引用了其中的材料,而且還吸收了它描述植物的先進方法。明代徐光啓編撰的。《農政全書》將《救荒本草》全文收載。清代重要類書《古今圖書集成》中“草木典”的許多圖文也引自《救荒本草》。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清代吳其濬在撰寫《植物名實圖考》這部重要的植物學著作時,不但效法朱橚通過實際調查和收集實物的方法來取得第一手資料,而且直接引用了《救荒本草》中的大量圖文。從這些事實看,朱橚的著作對中國明清時代的學術界,確曾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3]
17世紀末,《救荒本草》傳到了日本。它以其內容實用,記事適切,繪圖精緻的鮮明優點,博得日本學者的青睬和強烈關注。享保元年(1716年),江户中期的重要本草學家松岡恕(玄達成章,1668年—1746年),從《農政全書》中析出《救荒本草》,專門對之進行訓點和日名考訂,而後在京都、滕野九郎兵衞等地刊行,書名是《周憲王救荒本草》。全書14卷,目錄一卷,收植物413種,寬政十一年(1799年),著名本草學家小野蘭山(職博,1729年—1810年)得到了嘉靖四年版的《救荒本草》後,據之為藍本對松岡本進行正誤補遺,出了名為《校正救荒本草、救我野譜並同補遺》的第二版,收載植物種數為414種。天保十三年(1842年)小野的孫子蕙畝(職孝,卒了1853年)寫成平易簡明的《救荒本草啓蒙》14卷,共四冊刊行。
《救荒本草》的廣為傳播,引起了當時日本學者的巨大興趣,不僅研究文獻非常多、而且還出現一些類似的著作。如佐佐木樸庵天保年間的《救荒植物數十種》、《救荒略》、館飢的《荒年食糧志》等。除此之外,朱橚種植物於植物園以便觀察記錄的方法也給日本的本草學界及後來的植物學發展帶來了深刻的影響。如巖崎常正見《救荒本草》在日本翻刻後,許多本草學家對其中植物存在不少疑問。他決心弄清楚這些問題,親自到山野考察採集,幾年工夫盆栽園培植物2000餘種,根據實物把每種植物的形狀臨摹下來,編輯成書。 他不但弄清楚了以往本草學家一直未明的一些問題,寫成研究《救荒本草》很有成就的著作——《救荒本草通解》,而且還在此基礎上持續努力,最終寫成了當時植物學上最有價值,彩色圖説2000餘種植物的《本草圖譜》。巖崎還於1828年創立了本草學會,把應用博物學提高到一個嶄新的階段。正如上野益三所説:“《救荒本草》對植物產地、特徵、記載簡潔,繪圖準確,有《本草綱目》等書所無的內容,這無疑對本草學的博物學化有很大的影響。”
日本科學史界認為宇田川榕菴所著的《植學啓原》是植物學從有用植物學脱離出來而成為“純正植物學”的教科書,這本書較詳盡地指導了後來的植物學,功業很大。日本近代植物學奠基人牧野富太郎研究認為,宇田在翻譯這本西方植物學著作時也曾受益於《救荒本草》。其中一些果實分類術語是來自《救荒本草》的。事實表明,《救荒本草》對當時日本的救荒和植物學的發展都起過重要作用。
《救荒本草》這部著作以自己出色的植物學成就,贏得了當代國際學術界的重視和高度評價。1881年,俄國植物學家E.貝勒(Bretschneider,1833年—1901年)在《中國植物誌》(Batanicum Sinicum)一書中,曾對其中的176種植物進行學名鑑定,並認為其中的木刻圖早於西方近70年。20世紀30年代,美國學者W.T.施温高(Swingle)認為《救荒本草》是世界上已知最早並仍然是當時最好的研究救荒食用植物的 專著。他還認為中國人對救荒植物的關注,促成了中國今天擁有大量的栽培植物,它的數量很可能是歐洲的l0倍和美國的20倍。到了40年代,英國藥物學家伊博恩(B.E.Read,l887年—1949年)對書中的植物進行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寫了一部題為《救荒本草中所列的饑荒食物》(Famine food listed in the Chiu Huang Pen Ts’ao)的專著。 列出了書中358種植物的漢名、已知學名、英文名稱、化學成分和在其他國家食用的情況。美國植物學家H.S.裏德(Reed)在《植物學簡史》(A short history of the plant sciences)中指出,朱橚的書是中國早期植物學一部傑出的著作,是東方植物認識和馴化史上一個重要的知識來源。美國科學史家G.薩頓(Sarton,1884年一l956年)在《科學史導論》(Introduction to the history of science)一書中,對朱橚的工作給予很高的評價。他認為朱橚是一位有成就的學者,他的植物園是中世紀的傑出成就,他的《救荒本草》可能是中世紀最卓越的本草書。
朱橚人際關係
朱橚父母
父親:朱元璋,明朝開國皇帝。
朱橚妻妾
正妃 | 馮妃 | 出身貴族,寧陵郡王宋國公馮勝之女。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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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妃 | 倪妃 | 名倪妙定。 |
楊妃 | 名楊妙秀。 | |
穆妃 | 名穆妙福。 |
朱橚兒子
序列 | 姓名 | 爵位 | 諡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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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子 | 憲 | ||
次子 | 汝南郡王 | ||
三子 | 順陽郡王 | 懷莊 | |
四子 | 簡 | ||
五子 | 新昌郡王 | ||
六子 | 永寧郡王 | 靖僖 | |
七子 | 汝陽郡王 | 恭僖 | |
八子 | 鎮平郡王 | 恭定 | |
九子 | 宜陽郡王 | 康簡 | |
十子 | 遂平郡王 | 悼恭 | |
十一子 | 封邱郡王 | 康懿 | |
十二子 | 羅山郡王 | 悼恭 | |
十三子 | 內鄉郡王 | 恭莊 | |
十四子 | 胙城郡王 | 莊簡 | |
十五子 | 朱有? | 固始郡王 |
朱橚女兒
三女:朱氏,封信陽郡主,下嫁盛瑜,盛瑜出身官宦,瑛武衞指揮盛震之子。
六女:朱氏,封滎陽郡主,下嫁張義,張義出身官宦,錦衣衞百户張福之子。
十女:朱氏,封宜昌郡主,下嫁蔡義,蔡義出身官宦,河南右護衞千户蔡顯之子。
十二女:朱氏,封中牟郡主,下嫁莊忠,莊忠出身官宦,都指揮僉事莊興侄子。
朱橚周王世系
明太祖朱元璋為周定王王宗室命名的二十字是:有子同安睦,勤朝在肅恭,紹倫敷惠潤,昭格廣登庸。後續二十字是:家傳洪德遠,國慶鳳鳴春,紀事常行孝,欽宗永保仁。
周定王朱橚(1378~1425)
周憲王朱有燉(1425~1439),朱橚嫡一子
周簡王朱有爝(1439~1452),朱橚庶四子
周懿王朱子埅(1457~1485),朱有爝庶第二子
周惠王朱同鏕(1487~1498),朱子埅庶一子
周悼王朱安㶇(追封),朱同䥝嫡一子
周恭王朱睦㰂(1499~1538),朱安㶇庶一子
周康王朱勤熄(追封),朱睦㰂嫡一子
周莊王朱朝堈(1539~1551),朱勤熄嫡一子
周敬王朱在鋌(1552~1583),朱朝堈嫡一子
周端王朱肅溱(1586~1635),朱在鋌嫡一子
朱橚生母爭議
明朝官方史書將周王朱橚記載為孝慈高皇后馬氏之子。然而《明太祖實錄》記載,成穆貴妃孫氏去世時,朱元璋命周王朱橚服慈母服,斬衰三年,以主喪事,顯示孫妃於周王當是恩重如山。周王喪母后,即為孫妃養育,非行斬衰之禮無以報答孫妃。因此周王應為庶子。此外還有許多周王為庶子的證據,如《奉天靖難記》中“燕王書諭李景隆曰:‘我念長兄皇太子已崩逝,秦、晉二王兄相繼而歿,所存者惟我一人。’”燕王朱棣自居嫡子,同樣也把已故的太子朱標和秦、晉二王視為嫡子,偏偏漏掉了還在世的朱橚,説明在當時朱橚並未被視為嫡子。《明太宗實錄》記載,永樂八年(1410年),朱棣聽説周王建廟祭祀太祖,賜之書曰:“禮,支子不祭王國廟,祀則肇於始封之王。若太祖高皇帝之祀,朝廷自有宗廟。王今祀於國中,過矣。孔子曰:‘祭之以禮,若不得為而為之,不可為孝。’王其審禮而行,毋貽物議。”明確稱周王為“支子”。學者宋松華認為周王的生母是蒙古女碽妃,而朱棣跟周王同母,為了掩蓋了他的庶出身份,將周王的生母篡改為馬皇后。
[102]
朱橚軼事典故
- 射死本府儀衞司校尉。
- 差護衞頭目軍士乘坐驛船、驛馬買貨。
- 娶生員顏鈍巳定婚女子。
- 將安置囚人到府使喚。
- 洪武一十三年不聞命,擅率妃嬪人等棄其本國來居鳳陽。由是召至,謫遷雲南。
- 謫遷雲南及至召回,問以雲南並經過州郡城池廣狹、山川地理險易、民情風俗皆無所知。自古至今愚蠢無有如此者。
《御製紀非錄》的記載,較早為學者顧誠在考證朱文正事蹟時注意,他指出該文獻中歷數了秦王、周王等的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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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陳學霖標點刊佈該份文獻,其中也包括了周王朱橚的上述六項罪過。他還指出,朱橚在建文、永樂二朝仍然活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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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
- 1. 明代官方牧羊制度探析 .知網[引用日期2021-02-06]
- 2. 明初藩王護衞牧羊制度的起源與演變 .知網[引用日期2021-02-05]
- 3. 朱橚、 倪根金.救荒本草校注 .北京: 中國農業出版,2008:P5
- 4. 李約瑟.李約瑟中國科學技術史(第6卷)·生物學及相關技術(第二分冊):農業.北京:科學出版社,2013年4月:P425
- 5. (明)《明太祖實錄》:皇后生皇子五人,長曰標,懿文太子,次樉,封秦王,次棡,封晉王,次今上,次橚,封周王。皇女二人寧國公主、安慶公主。
- 6. (明)《明太祖實錄》:洪武十年六月○庚申冊宋國公馮勝女為吳王橚妃
- 7. 朱橚《救荒本草》中的科學思想探析 .知網[引用日期2021-03-14]
- 8. 顧誠 著.明朝沒有沈萬三 顧誠文史札記.北京:光明日報出版社,2012:40,56
- 9. 陳學霖:《明太祖〈紀非錄〉書後:秦周齊潭魯代靖江諸王罪行敍錄》,《中華文化研究所學報》第45期,第97-140頁(https://www.cuhk.edu.hk/ics/journal/chi/toc/no45.html)。
- 10.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二十八下 吳元年 十二月 二十四日 》:○丙寅,命世子及諸子名,祝告太廟曰:「維子之生,父命以名,典禮所重,古今皆然。仰承先德,自舉兵渡江以來,生子七人,今長子命名曰標,次曰樉,曰棡,曰棣,曰橚,曰楨,曰榑,從孫一人曰煒,敢告知之。」煒後更名守謙, 上以諸子年漸長,宜習勤勞,使不驕惰,命內侍製麻屨行幐,凡出城稍遠則令馬行,其二步趨其一。
- 11.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九 辛丑歲 七月 九日》:○丁巳,皇第五子生, 孝慈皇后出也。
- 12.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五十一 洪武三年 四月 七日》:○乙丑,冊封諸皇子為王,詔天下曰:「朕荷天地百神之佑、祖宗之靈,當羣雄鼎沸之秋,奮起淮右,賴將帥宣力,創業江左。曩者,命大將軍徐達統率諸將以定中原,不二年間海宇清肅,虜遁沙漠,大統既正,黎庶靖安,欲先論武功以行爵賞,緣吐蕃之境未入版圖,今年春復命達等帥師再徵,是以報功之典未及舉行。朕惟帝王之子,居嫡長者必正儲位,其諸子當封以王爵,分茅胙土以藩屏國家。朕今有子十人,即位之初已立長子標為皇太子,諸子之封本待報賞功臣之後,然尊卑之分所宜早定,乃以四月七日封第二子樉為秦王,第三子棡為晉王第四子,棣為 燕王,第五子橚為吳王,第六子楨為楚王,第七子槫為齊王,第八子梓為潭王,第九子杞為趙王,第十子檀為魯王,從孫守謙為靖江王,皆授以冊寶,設置相傳官屬及諸禮儀,已有定製。於戲!奉天平亂,實為生民;法古建邦,用臻至治。故茲詔示,鹹使聞知。」秦王文曰:「昔君天下者,祿及有德,貴子必王,此人事耳。然居位受福,國於一方,尤簡在帝心。第二子樉,今命爾為秦王,分茅胙土,豈易事哉!朕起自農民,與羣雄並驅,艱苦百端,志在奉天地,享神祇,張皇師旅,伐罪救民,時刻弗怠,以成大業。今爾固其國者,當敬天地在心,不可踰禮,以祀其宗社、山川,依時享之,謹兵衞,恤下民,必盡其道。於戲!勤民奉天,藩輔帝室,允執厥中則永膺多福,體朕訓言,尚其慎之。」諸親王文同冊
- 13.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九十三 洪武七年 九月 二十八日》:○庚寅,貴妃孫氏薨。妃世為陳州人,父和卿,仕元因家毘陵,母晁氏。妃稟性賢淑,父母亡,長兄楧治家事,元末天下亂,妃年十三從次兄蕃避兵揚州,城陷,蕃離散不知所在,元帥馬世熊妻育妃為女,年十八未聘, 上聞其有容德,詔納宮中,言行皆有禮法,如古昔賢女,嘗請於 上訪求楧,得之。上即帝位,冊為貴妃,位眾妃上,小心恭謹於 上,有警戒相成之助,佐 皇后以理內,治宮壼雍肅事 上十有五年,生女三人,次女早卒,是月癸未妃得疾,至是薨,年三十有二, 上為之感悼,詔謚成穆,冊曰:朕聞古者宮妃,其德足以輔內,治厚彛倫者,既薨之後必有定謚之禮。惟爾貴妃孫氏,以篤慎之資,純淑之行,勤於事上,慈以撫下,當國家開創之初,備警戒相成之道,德實冠於嬪御,功有助於中闈,方期享於安榮,曾莫躋於壽考,宜加贈謚以表推崇,可謚曰成穆。命吳王橚服慈母服,斬衰三年,以主喪事,勑皇太子及諸王皆服期,有司營葬厝於朝陽門楮岡之原,賜楧田租三百石俾供四時祭祀,每歲時節序忌日禮部備儀物祭之。
- 14.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一百一十 洪武九年 十月 二十六日》:○丙子,詔秦王樉晉王棡、 今上、吳王橚、楚王楨、齊王榑往練兵鳳陽,仍命以大牢祭旗纛廟。
- 15.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一百十三 洪武十年 六月 十四日 》:○庚申,冊宋國公馮勝女為吳王橚妃。
- 16.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一百十五 洪武十年 九月 五日》:○庚辰,秦王樉、晉王棡、 今上、吳王橚、楚王楨、齊王榑還自鳳陽。
- 17.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一百十七 洪武十一年 正月 一日》:○冊封皇子椿為蜀王,柏為湘王,桂為豫王,楧為漢王,植為衞王,改封吳王橚為周王。
- 18.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一百十七 洪武十一年 三月 十日 》:○壬午,詔秦王樉、晉王棡之國,其護衞軍士秦府三千七百四十八人,晉府三千二百三千八十一人,及文武官軍匠雜役各賞賚有差,仍詔 今上及周王橚、楚王楨齊王榑還駐鳳陽。
- 19.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一百二十二 洪武十二年 正月 三日》:○辛未, 今上及周王橚、楚王楨、齊王榑、自鳳陽來朝,賜其從官衞士鈔有差。
- 20.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一百三十九 洪武十四年 十月 三十日》:○是月,詔周王橚之國。
- 21.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一百四十七 洪武十五年 八月 二十六日》:○壬寅,秦王樉、晉王棡、 今上、周王橚、楚王楨奔 大行皇后喪至京師。
- 22.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一百七十五 洪武十八年 九月 二十九日》:○戊子,遣使以勅諭秦王樉、晉王棡、周王橚曰:「近者,五星太陰皆犯井,主秦晉周有兵,今客星又入太微,此非小異也,符至秦,兵勿出關,晉周之兵皆不宜有所調遣,止於本國訓練防閑,慎之慎之。」
- 23.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一百八十五 洪武二十年 九月 十五日》:○周王橚以納哈出來降奉表稱賀
- 24.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一百九十三 洪武二十一年 九月 十五日》:○丙戌,秦王樉、晉王棡、 今上、周王橚、楚王楨、齊王榑、湘王栢、魯王檀、潭王梓來朝。
- 25.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一百九十八 洪武二十二年 十二月 十日》:○甲辰,以周王橚擅棄其國來居鳳陽,謫遷雲南,遣使勑西平侯沐英曰:「周王遷鎮雲南,至日擇第居之,應有軍民之務,爾英自理之。」
- 26.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二百十四 洪武二十四年 十二月 十八日》:○庚午,周王橚復國,上表謝。
- 27.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二百十五 洪武二十五年 正月 六日 》:○戊子,周王橚來朝
- 28.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二百十六 洪武二十五年 二月 九日》:○晉王棡、 今上、周王橚、楚王楨、湘王栢俱還國,賜其從官侍衞衣鈔有差。
- 29.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二百二十七 洪武二十六年 四月 十四日》: ○戊子,周王橚及其世子有燉來朝。
- 30.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二百二十七 洪武二十六年 四月 二十四日》:○戊戌,周王橚及其世子有燉還國,賜其從官軍士鈔有差。
- 31.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二百二十八 洪武二十六年 六月 二十九日》:○癸卯,召秦王樉、晉王棡、 今上、周王橚、齊王榑期以八月十二日至京師,代王桂、肅王楧、遼王植、慶王㮵、寧王權期以九月十二日至京師。
- 32.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二百二十九 洪武二十六年 八月 十日》: ○癸未,秦王樉、晉王棡、 今上、周王橚、齊王榑至京師。
- 33.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二百三十六 洪武二十八年 正月 十六日》:○辛亥,遣使勑周王橚發河南都指揮使司屬衞馬步官軍三萬四千餘人,往塞北築城屯田。
- 34.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二百四十四 洪武二十九年 二月 二十三日》:○寧王權言:「近者騎兵廵塞,見有脱輻遺於道上,意胡兵往來,恐有寇邊之患。」 上曰:「胡人多姦,示弱於人,此必設伏以誘我軍,若出軍追逐,恐墮其計。」於是勅 今上選精卒壯馬抵大寧、全寧沿河南北,覘視胡兵所在,隨宜掩擊,仍勅周王橚令世子有燉率河南都司精鋭往北平塞口廵邏。
- 35.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九下 建文四年 六月 十七日》:○復周王橚、齊王榑爵土
- 36.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十上 洪武三十五年 七月 八日》:○己丑,賜周王橚鈔二萬一千錠。
- 37.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十上 洪武三十五年 七月 九日》:○庚寅,賜周王橚生日禮物,冠一,通天犀帶一,綵幣三十疋,金香爐合各一,玉觀音、金銅佛各一,鈔八千錠,馬四匹,羊十羫,酒百瓶。
- 38.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十下 洪武三十五年 七月 十六日》:賜周王橚鈔八萬錠、齊王榑二萬錠。
- 39.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十一 洪武三十五年 八月 八日》:○己未,封周王橚第二子有勳為汝南王,第三子有烜為順陽王,第四子有爝為祥符王,第五子有熹為新安王,第六子有灮為永寧王,第七子有煽為汝陽王,第八子有爌為鎮平王,第九子有炥為宜陽王。齊王榑第二子賢烶為樂安王,第三子賢焌為長山王,第四子賢𤍘為平原王。
- 40.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十一 洪武三十五年 八月 二十日》:○辛未,封周王橚第二女為蘭陽郡主,擢徐茂先為中奉大夫、宗人府儀賓,以郡主配之。茂先,中山武寧王達之孫,勳衞添福之子也。
- 41.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十三 洪武三十五年 十月 二日》:製周王橚儀仗
- 42.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十三 洪武三十五年 十月 九日 》:○封周王橚長女為儀封郡主,擢右軍都督僉事馬溥子春為中奉大夫、宗人府儀賓,以郡主配之。
- 43.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十三 洪武三十五年 十月 二十八日》:○戊寅,賜周王橚鈔十萬錠。
- 44.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十六 永樂元年 正月 十日》:○命汝南王有勳居雲南大理,賜鈔二萬錠,海𧵅十萬索,綿布五百疋,祿米歲二千石,儉歲千石。有勳,周王橚第二子,建文中嘗告其父不軌,至是弗容於父,遂有是命。
- 45.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十六 永樂元年 正月 十三日》:○以復周王橚、齊王榑、代王桂、岷王楩舊封詔告中外。
- 46.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十六 永樂元年 正月 二十五日》:○癸卯, 命周王橚之國,賜鈔一萬錠。
- 47.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十九 永樂元年 四月 四日 》:○庚戌,周王橚上表請立皇太子。 上賜書答之曰:「儲貳之建,所以定國本,繫人心,其任甚不輕也。間文武羣臣表請至再,皆未聽納,今賢弟復以為言,賢弟所以為國家經遠之慮至矣。顧長子雖有仁厚之資,而智識未充,行業未廣,方諮求賢達與之偕處,冀以涵飬其德性,增益其學問,使日就月將,底於有成,而後正名未為晚也。」
- 48.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二十一 永樂元年 七月 九日》:○甲申,以周王橚生日,遣駙馬都尉宋琥賫鈔幣衣服鞍馬羊酒賜之。
- 49.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二十五 永樂元年 十一月 六日》:○庚辰,賜書周王橚曰:「今欽天監言庚辰日有背氣在宋分,其佔有小人背叛,宋分雖廣而吾弟旦暮起居,亦宜防慎。」 並賜日本扇及椰子等物
- 50.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二十六 永樂元年 十二月 六日》:○己卯,賜周王橚綵幣、羊酒、鞍馬。
- 51.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二十九 永樂二年 三月 二十八日 》:周王橚進頌九章,及佾舞
- 52.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三十 永樂二年 四月 二十四日》:賜周王橚紗五十匹,氁絲將樂布各百匹,日本扇貳百握。
- 53.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三十三 永樂二年 七月 八日》:周王橚進嘉禾
- 54.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三十三 永樂二年 七月 九日》:以周王橚生日,遣駙馬都尉宋瑛賜之鈔幣鞍馬
- 55.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三十三 永樂二年 八月 九日》:封晉恭王第四子濟煥為寧化王,周王橚第三女為信陽郡主 ,冊黔國威毅公吳復孫女為唐王桱妃, 命盛瑜為中奉大夫、宗人府儀賓,以信陽郡主配之。瑜,英武衞指揮震之子也
- 56.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三十四 永樂二年 九月 八日 》:○丙午,周王橚來朝,且獻騶虞。百僚稱賀,以為 「皇上至仁,格天所至」,既罷朝, 上謂侍臣曰:「適聞羣臣言,不覺惕然天下之大,如一夫有怨,豈得謂仁?一念不誠,豈能格 天?朕方夙夜斯懼,何可便謂騶虞是天降祥於朕?」侍臣曰:「 聖志如此,所以上格 天心。」 上曰:「祥瑞之來,易令人驕,是以古之明主皆遇祥自警,未嘗因祥自怠。警怠者,國之安危繫焉,騶虞若果為祥,在朕更當加慎。」是日,宴周王於華蓋殿,賜其從官宴於中右門。
- 57.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三十五 永樂二年 十月 十七日》:周王橚辭歸,宴如初至,賜賚甚厚,並賜其從官鈔有差。王既行,復遣駙馬都尉沐昕以羊百牽、酒千瓶及外國所貢珍異之物馳賜之。
- 58.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三十七 永樂二年 十二月 十二日》:賜周王橚綵幣三十疋,珠翠春花各四十枝,酒千瓶,羊百牽,馬十匹,鞍二副。
- 59.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四十二 永樂三年 五月 一日 》:○封周王橚苐四女為南陽郡主,苐五女為永城郡主,命張儀、程和俱為中奉大夫、宗人府儀賓,以南陽郡主配儀,永城郡主配和。儀,府軍左衞千户興之子。和,河南左護衞指揮使景之從子也。
- 60.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四十三 永樂三年 六月 二十一日》:周王橚言「汴梁水退,隄防稍固,乞惟修舊宮居之,免勞民力。」 上嘉其言,遂罷洛陽之役
- 61.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四十四 永樂三年 七月 九日》:以周王橚生日,遣駙馬都尉沐昕賜綵幣、羊酒、良馬。
- 62.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四十四 永樂三年 七月 十日》:賜書周王橚曰:「比各府縣錄周府長史司榜文來奏。夫朝廷與王府,事體不同,長史司專理王府事,豈得遍行號令於封外,與朝廷等?一家有一家之尊,一國有一國之尊,天下有天下之尊,卑不踰尊,古之制也。今賢弟居國,如諸子擅行號令於國內,其亦可乎?若奸人造此離間,即具實以聞,當究治之,如實賢弟所命則速遣人收還,仍嚴戒長史行事,存大體,毋貽人譏議。」
- 63.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四十七 永樂三年 十月 六日 》:戊辰,周王橚遣人賫奏,深陳悔罪改過之意。 上甚喜,命侍臣封橚所奏,遣人賫示齊王槫而賜書荅橚曰:「得奏,具見賢弟遷善之誠,良深嘉悦兄之心,惟欲與諸弟同享昇平悠久之福,使諸弟皆同賢弟,此心福慶,豈有窮哉!賢弟宜益加持守,為諸王表率,隆藩翰於國家,昭令譽於無窮,此兄之所深望。近齊王數為不法,已封賢弟今日所陳者示之,亦冀以興起其遷善之心。」
- 64.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四十七 永樂三年 十月 二十六日》:賜周王橚等 《皇明祖訓》且諭之曰: 「皇考所以垂訓子孫至要之道,具在此書,朝廷常守之,可以永安 宗社;藩王常守之,可以常保富貴,朝廷與藩王本同 祖宗所出,但能皆以 祖宗之心為心,則自然各盡其道。前代有帝王不能保全宗室者,如宋太宗,亦有宗室,不能自保全者如週三監、漢七國皆是不能以祖宗之心為心,朕與諸弟各勉之。」時橚子眾,特賜十本
- 65.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四十八 永樂三年 十一月 二十二日》:遣駙馬都尉沐昕賜周王橚羊百牽。酒三百瓶
- 66.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四十九 永樂三年 十二月 七日》:○己巳,賜周王橚金織袞龍綵幣三十匹,良馬十匹及羊酒等物。
- 67.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五十 永樂四年 正月 二十日 》:○辛亥,賜周王橚綵幣。
- 68.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五十三 永樂四年 四月 二十日》:○庚辰,遣使賜周王橚端午節物。
- 69.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五十四 永樂四年 五月 十六日》:乙巳 賜周王橚織金袞龍紗三疋,織金鸞鳳鞠衣材二疋,青暗花紗十三疋,高麗布二十二疋,氁絲布十疋。
- 70.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五十四 永樂四年 五月 二十日》:○己酉,遣使 賜周王橚鈔六萬錠,楚王楨二萬錠。
- 71.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五十五 永樂四年 六月 十日》:○戊辰 賜谷王橞紗三十疋,高麗將樂布各五十疋,以周王橚生日,遣使 賜紵絲紗羅各二十疋,綵絹四十疋,鈔萬錠,馬十匹,及羅帕金扇等物。
- 72.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五十九 永樂四年 九月 一日 》:○封周王橚第六女為滎陽郡主,命張義為中奉大夫、宗人府儀賓,以主配之。義,錦衣衞百户福之子也。
- 73.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六十一 永樂四年 十一月 四日》:○庚申○封周王橚第八女為新鄉郡主,命張琳為中奉大夫、宗人府儀賓,以主配之。琳,留守後衞指揮僉事政之子也。
- 74.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六十二 永樂四年 十二月 九日 》:○甲午○以來歲正旦,預遣使賜周王橚織金袍及綵幣、鞍馬、羊酒,並賜王妃冠服。
- 75.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七十 永樂五年 八月 二十五日 》:○丙午,周王橚遣世子有燉,楚王楨遣世子孟烷,及遼王植、寧王權、谷王穗、魯王肇煇各遣中官祭 大行皇后。
- 76.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八十一 永樂六年 七月 九日》:○乙卯以周王橚生日,遣人賜紵絲紗羅六十二匹,絹四十匹,鈔一萬錠,羅帕二,馬十匹,鞍二副,及羊酒等物
- 77.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八十二 永樂六年 八月 二日》:○周王橚遣儀賓馬春進野蠶繭, 上諭侍臣曰:「朕德涼薄,何足致祥?此由 上天眷顧 皇考、 皇妣,敷佑所致,其以此意書勑答之。」
- 78.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一百九 永樂八年 十月 二十二日》:○乙卯, 上聞周王橚於國中作殿奉祀 太祖高皇帝,賜之書曰:「《禮》:『支子不祭』,王國廟祀則肇於始封之王,若 太祖高皇帝之祀,朝廷自有宗廟,王今祀於國中,過矣。孔子曰:『祭之以禮』若不得為而為之,不可為孝,王其審禮而行,毋貽物議。」
- 79.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一百十一 永樂八年 十二月 八日》:周王橚來朝,宴於華蓋殿,賜其從官宴於中右門。
- 80.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一百十一 永樂八年 十二月 十九日》:周王橚還國,賜賚視諸王特厚,宴於中右門,及賜鈔幣有差
- 81.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一百十四 永樂九年 三月 四日》:封周王橚第九女為寧陵郡主,第十一女為陳留郡主,而命錢欽、馮訓為中奉大夫、宗人府儀賓,以寧陵郡主配欽,陳留郡主配訓。欽,儀衞司典仗興之從子;訓,州同知思恭之子。
- 82.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一百五十五 永樂十二年 九月 十六日》:○丙戌,封周王橚第十女為宜安郡主,命蔡義為中奉大夫、宗人府儀賓,以宜安郡主配之。義,河南右護衞千户蔡顯之子。
- 83.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一百七十 永樂十三年 十一月 十八日》:○辛亥, 敕周王橚、肅王楧,晉王濟熿、秦王志堩各於護衞選步騎兵五千,命官管領,以明年正月赴真定操練。
- 84.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一百七十七 永樂十四年 六月 十三日》:周王橚辭所賜在城税課,從之。
- 85.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一百八十二 永樂十四年 十一月 十四日》:○辛丑○周王橚率其子鎮平王有爌、宜陽王有炥等來朝,宴周王於華蓋殿,賜從官宴於中右門,令皇太子宴鎮平王等於文華後殿,其從官宴於西廡。
- 86.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一百八十二 永樂十四年 十一月 二十二日》:○己酉,○周王橚及鎮平王有爌、宜陽王有炥等還國,宴如初至,賜周王鈔二萬錠,紵絲三百疋,紗羅各百疋,絹千疋,兠羅綿五十二條,火者二十八人,馬百匹,鎮平王等及從官賜賚各有差。
- 87.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一百九十九 永樂十六年 四月 十三日》:○癸巳,敕周王橚曰:「曩者,李景隆謀逆,其家屬法皆當死,特寬宥之,發戍遼東。彼知景隆囚繫北京,潛逃滄州諸處,陰結黨類,欲行刼獄,為人所告,俱已擒捕,寘之於法,儀賓盛瑜乃敢藏匿景隆家人,在於國典,瑜豈可容?以爾之壻,姑宥不問,自今宜教之循理守法,毋蹈前非。」
- 88.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二百十一 永樂十七年 四月 二十六日》:○勑周王橚曰:「昔 皇考時,諸王國所有匠作,皆出護衞,有司無預,秦愍王擅用民匠事聞,命即改正,王所共知,今奏欲得青冊匠,已勑該部稽洪武事例施行,報王知之。」
- 89.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二百三十 永樂十八年 十月 五日》:○庚子, 勑召周王橚以明年二月至京。先是,河南中護衞軍丁俺三等屢告橚謀不軌, 上未之信,遣人詢察非妄,故有是命。
- 90.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二百三十四 永樂十九年 二月 十三日》:○丙午,周王橚至京師, 上以俺三等所告不軌之詞示之,橚頓首言死罪死罪, 上以至親,故優容不問。
- 91.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二百三十六 永樂十九年 四月 四日》:○丙申, 命周王橚還國
- 92.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二百三十七 永樂十九年 五月 十一日》:○周王橚奏納三護衞官軍,從之,命駙馬都尉廣平侯袁容往河南量留隨侍,外餘調赴北京。
- 93. 《仁宗昭皇帝實錄 卷一下 永樂二十二年 八月 三十日》:周王橚奏請躬詣 大行皇帝几筵,行祭禮。 上遣書答曰:「叔同氣哀感之情至誠,且切但高年,遠道跋涉之勞,非獨姪有所未安,計 大行皇帝聖靈亦未必安也,宜止不來。」時各王奏請躬詣 大行皇帝几筵,行祭禮,及賀 上即位者, 上以國有大戚而藩屏之寄重,悉報止之,令遣官代來。
- 94. 《仁宗昭皇帝實錄 卷二中 永樂二十二年 九月 十三日》:上謂户部尚書夏原吉曰:「朕諸叔在者無幾,諸兄弟惟趙王居京師,餘皆守藩於外,朕旦夕在唸,蓋帝王之治,莫先於親親,況朕新嗣大位,於此尤當加意,其增諸王歲祿。」於是周府加米伍千石,通前二萬石,悉支本色...賜周王橚黃金百兩,白金千兩,紵絲四十表裏,錦十匹,羅二十匹,紗二十匹,鈔一萬錠。
- 95. 《仁宗昭皇帝實錄 卷八上 洪熙元年 三月 十五日》:周王橚奏有疾,求所乏藥,如數給之,仍遣人往問。
- 96. 《宣宗章皇帝實錄 卷六 洪熙元年 閏七月 二十日 》:丁巳,周王橚薨。王,太祖高皇帝第五子,母孝慈高皇后,初封吳王,洪武十一年改封周王,十四年之國河南,建文中削爵,太宗皇帝即位復之,復數以過聞,太宗優容之,革其護衞,至是薨,年六十五,上聞訃,輟視朝二日,遣官賜祭,命有司治葬事,謚曰定。
- 97. 《名山藏卷之三十六·分藩記一》:周定王橚,高皇后生,初封吳國錢塘,高帝以吳為賦藪,改封周國開封,府於宋故宮。
- 98. (美)富路特,房兆楹原主編;李小林,馮金朋主編.明代名人傳,哥倫比亞大學,2[M].北京:北京時代華文書局,2015.04.第477頁
- 99. 何席章主編;《滁州歷史文化遺存》編輯委員會編.滁州歷史文化遺存[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03.09.第538頁
- 100. 徐永明,趙素文著.明人別集經眼敍錄[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3.02.第287頁
- 101. 楊建峯主編.名方名醫[M].南昌:江西科學技術出版社,2017.04.第252-253頁
- 102. 宋松華.明周王朱橚生母考證[J].廊坊師範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22,38(01):7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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