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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的審判

(基督教末世論)

鎖定
末世論重要觀念之一。認為現世將有最後的終結,所有世人都將接受上帝的審判,蒙拯救者升入天堂享永福,遭受懲罰者下地獄受永刑;魔鬼也將被丟入火湖 [1] 
中文名
最後的審判
外文名
Last Judgment
定    義
末世論重要觀念之一
別    名
末日審判
最後審判
大審判
公審判

最後的審判內容解讀

上帝在末日時的審判。據《啓示錄》第20章記載,約翰觀看末世的異象時,見一個白色大寶座與上面的審判者,所有已死的人都站在寶座前,按自己生前的行為受審判。凡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的,都要被拋進火湖,遭受第二次的死。 [2] 

最後的審判聖經記載

舊約》稱上帝為審判者(創18:25),認為必有公正判決的日子到來(伯8:3;19:25;詩58:11;賽3:10)。《但以理書》謂已死的善者必定復活而得善報:“凡名錄在冊上的,必得拯救,睡在塵埃中的,必有多人復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遠被憎惡的。智慧人必發光,如同天上的光。那使多人歸義的,必發光如星,直到永永遠遠”(但12:1-3)。
新約》多次稱基督為審判的主(太25:31),“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太25:32),死者都必定復活(啓20:12),一切思想、言語與行為無論何等隱秘,都將全部顯露(林前3:13;4:5)。人們都要按其所行而得到或善或惡的賞罰(啓20:12,13),正義者必享永生和莫大的快樂,邪惡者必受永久的羞辱和刑罰。世界末日來臨時自然界將發生大震動,乾坤旋轉,日月晦冥(啓6:12-14),可懼可怖;而至尊上帝的榮耀和威嚴則遍覆蒼穹(太24:30;啓1:7)。 [1] 
參考資料
  • 1.    梁工.《聖經百科辭典》:遼寧人民出版社,2015年6月:第1200頁
  • 2.    丁光訓、金魯賢.《基督教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10年10月:第86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