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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以理書

(《聖經》舊約的一卷書)

鎖定
《但以理書》是《聖經》舊約的一卷書,本卷書共12章。記載了出以色列的神在異教國家中得着榮耀
中文名
但以理書
作    者
但以理
來    源
《聖經》舊約
組    成
歷史性的敍述及啓示性的資料

但以理書書卷背景

歷來猶太教基督教會都同意但以理為本書作者。首先對作者問題提出質疑的是主後第三世紀一個敵基督教者波爾非(二三二至三〇三)。他認為本書是由主前第二世紀一位不知名的猶太人寫的,因為但以理書11章將安提阿古依比芬尼(主前一七五至一六三作敍利亞王)時代的歷史描述非常正確,簡直不可思議。唯一合理的解釋是本書為當代的人寫的,假託但以理的名流傳當代,目的為堅固當時猶太人的信心。這種説法在十八世紀理性主義抬頭以後大行其道。
從聖經內證而言,本書乃以第一人稱的語氣記述(參7:28; 8:1, 2; 9:2; 10:2; 12:5), 顯示作者為但以理本人。主耶穌引用但9:27時,也稱是「先知但以理所説的」,這更是權威性的證明 (參太24:15) 。 但以理書的亞蘭文(見「主題特色」一段)也較接近東方巴比倫的亞蘭文,而不像巴勒斯坦的亞蘭文。此外,猶太人於主前第二世紀時正進行瑪加比的民族革命,對異教國家非常敏感,極端排外,厭惡不潔的外邦人。在這種濃厚的民族主義籠罩下,作者似乎不可能如此輕描淡寫地處理本書前半部的事蹟;將為外邦國家效勞的但以理奉為民族英雄。總之,否認但以理為作者的説法,徒然引起更多新的問題。
但以理為主前六〇五年被尼布甲尼撒王擄至巴比倫的猶太青年。他在異邦朝廷歷任大臣、曾服侍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公元前六〇五至五六二),伯沙撒(五五六至五三九),以及波斯王古列(五三九至五三〇)。耶穌基督稱他為先知 (參太24:15) 。 但因他實際的身分為政治家,故本書在希伯來正典中被列在聖卷的部分。但以理一生對神順服忠誠,對異教環境毫不妥協,用生命見證神的大能。

但以理書書卷簡介

但以理書簡介

本書目的在表明以色列的神如何在異教國家中得榮耀。雖然神曾藉外邦國家來懲罰以色列,但「被擄」不是永久的:反之,那些征服以色列的國家卻在歷史的過程中自行瓦解。時候到了,神要建立一個永遠的國度,顯明神是掌管人類歷史、列國興衰的主宰。

但以理書大綱

一、但以理與友人的見證(1-6章)
  1. 拒食御用酒膳(1章)
  2. 解怪像之夢(2章)
  3. 火窯中游行(3章)
  4. 解大樹之夢(4章)
  5. 解粉牆之文字(5章)
  6. 獅坑中逃生(6章)
二、但以理所見的異象(7-12章)
  1. 四獸的異象(7章)
  2. 公綿羊、公山羊的異象(8章)
  3. 七十個七的異象(9章)
  4. 南王北王爭戰的異象(10-12章)

但以理書書卷作者

但以理書有幾處經文提到但以理是作者,如9:2及10:2。耶穌顯然也同意此説,因神亦引用9:27;11:31;12:11,論到(先知但以理所説的“那行毀壞可憎的”)。本書大概在公元前五三〇年寫成,即公元前五三九年古列王佔領巴比倫之後不久。
一般所認為但以理書大部分是虛構的這種看法,最主要是根據現代哲學上的假定:人類不可能預言長遠以後的事。因此他們認為但以理書中一切已應驗的預言,都是在事情發生之後寫的,所以時間上一定不會在馬加比時期(公元前二世紀)之前。但以下客觀的證據卻排除了這種觀點:
一、持寫作年代較晚之看法的學者,為了避免書中的預言在長遠之後才應驗的這種情形產生,通常都堅持2章及7章中的四個帝國是巴比倫、瑪代、波斯和希臘。但在本書作者心目中,(瑪代人和波斯人)同被視為是四大帝國中的第二國。因此,很明顯這四大帝國是指巴比倫、瑪代波斯、希臘及羅馬。
二、本書所用的語句文法,也證明它的著作日期比主前二世紀要早。由於死海古卷可提供主前二世紀以後之希伯來文與亞蘭文寫作的真實樣本,這些死海古卷所提供的語言證據,顯示但以理書中的希伯來文和亞蘭文,必定是在主前二世紀以前數世紀寫成的。再者,學者研究的結果,證明但以理書中所用的波斯文和希臘文字句,並不顯示此書是在較晚時期寫成。3章中一些專門術語的用法,在主前二世紀時已相當過時,連七十士譯本(舊約聖經的希臘文譯本)的譯者都譯錯了。
三、但以理書中有些預言,不可能在主前二世紀以前應驗,因此,本書具有預言的性質,是不容否認的。與第四帝國相關的象徵,毫無疑問是在預示羅馬帝國,而羅馬帝國直到主前六十三年才控制了敍利亞巴勒斯坦。同時,有關以後要來的“受膏君”之預言,其出現時間是在(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之後的四百八十三年,推算出來就是耶穌在世的時期。
因此,客觀的證據似乎否定此書在較晚時期才寫成的説法,且顯示沒有充分理由可否認但以理是本書作者。

但以理書書卷影響

但以理書是舊約的啓示錄,因內中的異象、預言與新約的啓示錄前後吻合,首尾呼應,象天衣無縫,因為啓示但以理的靈亦是啓示約翰的神,正如基督説:「天地要廢去,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太5:18)。本書中各項預言在歷史上皆有詳盡的應驗,可見神言之不虛,偉大無匹。但以理留下的影響亦頗流長深遠,先是後一點的以西結,再是主耶穌基督,啓示錄的約翰也不例外,從他們的著作及言論中多處反照但以理的末事觀,尤是啓示錄,因此這兩書遂被稱為「姊妹書」。在教會史內,但以理書不只提供藝術家及音樂家無限的靈感(如Rubens的名畫「但以理與獅子」,1618A.D.;Rembrandt的「伯沙撒的最後筵席」,1634A.D.;Handel的「伯沙撒樂曲」,1745A.D.;B.Britten的「火窯」,1906A.D.);文學界亦從中得到不少題材,但以理感人至深的影響可見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