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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守曄

鎖定
曹守曄,男,1959年生,河南新鄉人,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博士,二級高級法官,任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副所長。
中文名
曹守曄
國    籍
中國
出生日期
1959年
出生地
河南新鄉
性    別
職    務
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副所長

曹守曄人物經歷

1978年至1982年在西南政法學院學習;碩士研究生就讀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師從新中國民法奠基人佟柔教授 [1]  ;就讀博士研究生期間,師從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中國法學會學術委員會主任、著名法學家王家福研究員。
曾在最高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工作,後歷任研究室民事處處長,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常務)副所長。
1995年任審判員。曾於2001年10月起掛職擔任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副庭長、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2]  ,副地級審判員、“入世”司法應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兼辦公室主任 [3] 
中國法學會民商事審判理論專業委員會秘書長,中國法學會銀行法學研究會第一屆常務理事,中央財經大學保險法研究所兼職研究員,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學術委員會特約研究員,國家法官學院、西南政法大學、清華大學、大連海事大學等高校兼職教授,博士生導師。2011年11月被聘為南開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 [4] 

曹守曄研究方向

法學。

曹守曄主要貢獻

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
他的博士論文《物權效力研究》經修訂後申報為中國法學會2007年度部級法學研究課題,最終成果被中國法學會評選為優秀成果 [5]  。其他著作主要有《國家賠償理論研究》、《票據糾紛典型案例評析》、《融資租賃典型案例評析》、《民事訴訟法的修改與適用》等。
2014年為中國哲學社科基金重大項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研究》課題組的主要成員、最高法院重大課題《三項重點工作與司法改革》課題組主要成員和民訴法修改研究領導小組成員。2013年來,深入參與和領導民法通則、合同法、票據法、破產法、民訴法、仲裁法、保險法、審判方式改革等民商事領域重要法律的司法解釋制定和修改工作 [6]  。是《合同法》立法專家, 《合同法》司法解釋(一)、(二)主筆起草人 [7] 

曹守曄人物曝光

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副所長曹守曄出具虛假調研證明,違規公款報銷個人2014年春節期間到海南的交通、住宿等費用,受到黨內警告、記過處分。 [8] 

曹守曄人物活動

2014年10月18日出席參加“走向中國民法典、歷史的機遇與挑戰”論壇。 [9] 
2015年1月22日被評為第五屆理事會理事。 [10]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