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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

鎖定
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是最高人民法院直屬事業單位(正局級)。研究所自成立以來,始終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深入開展應用法學和審判理論研究,積極參與司法改革工作,認真完成各項任務,為人民法院事業和司法改革作出了重要貢獻。
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
成立時間
1991年
主要任務
從事應用法學和審判理論研究 [1] 
所屬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歷史沿革

1991年研究所成立不久即創辦了《人民法院案例選》,並以此為載體獨立開展應用法學的研究,同時,還對一些重大的長期性課題開展了專項研究。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進行機構改革後,研究所和國家法官學院合署辦公。2004年7月,為切實發揮研究所在應用法學研究和司法改革工作中的作用,院黨組決定重組研究所。研究所作為獨立的科研機構不再與國家法官學院合署辦公,並且研究所還承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研究小組辦公室(司改辦)的日常工作。2006年底以後,研究所不再承擔司改辦的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主要職能

1.開展司法制度、司法政策、司法理論和司法改革研究,提供政策性和法律性專門諮詢意見和建議;
2.開展應用法學研究,促進法官職業素質和適用法律能力的提高;
3.承擔最高人民法院的專項研究、文稿起草以及其他事務;
4.收集國內外司法資料,掌握各國司法制度改革和相關理論與實踐的最新發展,開展司法制度比較研究,編髮應用法學研究信息;
5.編輯出版《人民法院案例選》、單項研究報告以及有助於促進司法研究與應用法學研究的其他出版物;
6.接受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學術團體的委託,開展項目研究;
7.中國法學會審判理論研究會秘書處的日常工作;
8.負責博士後科研工作站的招收和管理工作;
9.承擔最高人民法院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組織機構

研究所現擁有一支高素質、高水平的研究隊伍。研究所設有以下機構:
1.刑事法室
2.民商法室
3.憲法行政法室
4.中國法學會審判理論研究會秘書處
5.最高人民法院博士後科研工作站

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現任領導

孫佑海 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所長,兼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曹守曄 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副所長
範明志 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副所長
李曙光 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副所長(掛職鍛鍊)

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領導小組

最高人民法院理論研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最高人民法院2010年成立理論研究工作領導小組,以進一步加強對人民法院理論研究工作的統一規劃和統籌協調,着力解決理論研究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要求立足當前,着眼長遠,以推動馬克思主義法律思想中國化、推動司法實踐的改革與創新為目標,對研究工作進行科學謀劃,力爭早出成果、多出成果、出好成果。
副院長張軍、萬鄂湘、景漢朝任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王少南、龔稼立、胡云騰、張印奎、羅東川、倪壽明、高憬宏等擔任小組成員。辦公室設在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
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 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
為落實王勝俊院長指示精神,領導小組於10月22日召開第一次會議,決定着手擬定進一步加強理論研究工作的指導意見和2011年理論研究工作的重點,同時討論了審判理論研究課題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等。
張軍在會上強調,要善於統籌協調各方力量,緊緊圍繞最高法院、全國法院的中心工作開展理論研究。要高度重視理論研究成果的總結和宣傳、梳理和轉化工作,以不斷推進法院制度創新、體制和機制創新。這是在新的起點上,人民法院取得新進步、新成績的重要保證。

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出版刊物

研究所出版物有:《人民法院案例選》、《中國應用法學研究信息》、《中國審判理論研究叢書》等。
參考資料